網約車“清理門戶”駕駛員須持證上崗

據瞭解,網約車經營平臺公司取得經營許可條件是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其中就包括具備開展網約車經營的互聯網平臺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 網約車平臺公司企業法人或線下服務機構在服務所在地辦公場所面積不小於50平方米、租用場地需要提供兩年以上租賃合同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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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達60萬公里或使用年限達8年 退出網約車經營

《南充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明確規定,對網約車經營者、車輛及駕駛員管理,網約車安全管理, 網約車經營行為以及法律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細則》明確,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為在南充本地登記(川R牌照)的7座及以下乘用車, 車輛所有人地址與擬從事經營服務的區域一致。 車輛計稅價格應當高於同期巡遊車價格(同期巡遊車價格由市出租汽車協會公佈),排氣量1.6L或1.3T以上,軸距2600mm以上, 鼓勵進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

同時,車輛行駛證初次登記之日至申請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之日間隔時間不超過3年。並要求車輛上安裝有能夠接入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監控平臺的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安裝有能夠接入公安系統監控平臺的應急報警裝置。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車輛所有人或者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按規定審核後,對符合條件並經公安車輛管理機關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車輛,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退出網約車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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