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上訴狀辱罵「狗屎、垃圾法官、垃圾法院」,被法院罰款5萬元

近日,南京律師封某因為在上訴狀中使用侮辱性言辭,被南京秦淮區法院以妨害民事訴訟為由罰款。

網上公開資料顯示,封 某1972年出生,是江蘇HD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律師。

不過,據該所負責人介紹,封某已於上月離開該所。

律師上訴狀辱罵“狗屎、垃圾法官、垃圾法院”,被法院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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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某不服,向南京市中級法院申請複議。近日,南京市中院下達(2017)蘇01司懲復13號決定書,維持秦淮法院的(2017)蘇0104司懲1號罰款決定書。

對此,9月11日上午,封某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採訪時稱,對於秦淮法院做出的決定和南京中院做出的複議結果決定,他是不接受的,他也不會主動交5萬元罰款。他會通過其他渠道繼續討要說法。

在封某提供的上訴狀中,現代快記者注意到其中的確有“垃圾法官”“垃圾法院”“狗屎”等詞。

對此,封某表示,自己在上訴狀中寫下這些詞,的確有一定的感情色彩,但法院不應認定這就是侮辱了法官和法院。

而南京市中級法院查明:

封某在其與南京某公司、林某、孫某名譽權糾紛案件中,向法院提交的上訴狀中使用了“一審判決將法律視為狗屎,上訴人也就不能拿狗屎噁心人”、一審法院“系混入人民法官隊伍、黨員隊伍中的資產階級自由化分子”、法官是“垃圾法官”、法院是“垃圾法院”、法官“一年判錯了三百多個冤假錯案、你人品真垃圾”等言辭。

法院據此認為,這些言辭均構成對司法機關和司法工作人員的侮辱,妨害了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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