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國務院放出大利好!社保要降、創投基金稅收不增!

廠長的話

這個月真是好消息一個接一個啊。上週,廠長吐槽了創投基金增稅的事,還被刪了文章。令人開心的是,昨天,國務院發了一堆關於社保、稅收的重磅消息,其中最重磅的一條就是,保持地方已實施的創投基金稅收支持政策穩定,後面出政策也會按照不溯及既往、確保總體稅負不增的原則。哈哈,GP們終於不用再擔心向LP要錢繳稅的尷尬了。

剛剛,國務院放出大利好!社保要降、創投基金稅收不增!

四大利好

昨天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專利代理條例(修訂草案)》,好消息主要有這四點:

1、目前全國養老金累計結餘較多,可以確保按時足額髮放,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徵收政策不變,同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

2.保持地方已實施的創投基金稅收支持政策穩定,由有關部門結合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確保總體稅負不增的原則,抓緊完善進一步支持創投基金髮展的稅收政策。

3:關於新三板投資: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對個人在二級市場買賣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對差價收入免徵個稅;

4、明確個人所得稅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普通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和標準。專項附加扣除範圍和標準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依法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這條新聞出來,朋友圈簡直是刷屏,然後大家都是非常振奮。要知道,這些措施出來的背景,有多麼特殊。

最近大環境一個是去槓桿,一個是貿易戰越演越烈,市場對經濟前景比較擔憂。同時,很多企業家,研究員都在呼籲,應該減稅來激發社會活力。

結果呢,最近,新聞報道、互聯網上,不斷有消息說各種增加稅負負擔的事情。包括,創投的,包括社保的,甚至包括手遊的(昨天澄清了)。一時間,大家都開始迷茫了。。。什麼情況?

所以,在這麼特殊的情況下,國務院出來發佈這麼權威的一個文。意義重大不言而喻。給了企業信心,也給了資本市場長期信心。

接下來重點說下前三個利好。

適當降低社保費率

前幾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新個稅法,起徵點上調至5000元,並明確設立抵扣機制,讓很多人著實高興了一番。

本想著手裡的錢袋子終於能鼓一些了,但近來網上卻盛傳,社保繳費新規將導致費額提高,與個稅減少的部分相抵消後,有一些人拿到手的工資會不升反降。

7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要求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在明年新的社保徵管制度實施後,有一些過往社保少繳漏繳的企業或將面臨一次性的大額社保補繳,從而在中短期內對公司的業績造成影響。

當“社保轉稅”並可能被嚴格徵收後,有觀點認為,按照社保全部嚴格徵收,估算多繳的兩萬億元等同於民營企業一年的全額利潤。還有觀點認為,若嚴格徵收社保,上市公司盈利影響可能頗為顯著,尤其是勞動密集型的中小創企業。

前段時間,江蘇一家企業被責成補繳十年社保費約200萬元,也是蠻嚇人。

不少企業開始擔心在強大的稅務部門徵管下,會被要求追繳以往欠費。

真的會有如此大的動作嗎?有地方稅務人士透露,目前稅務部門與人社部門強調穩定為主,並沒有談論強化徵管。實際上從明年開始,像社保繳費登記、變更信息、人數等仍由人社部門負責,稅務部門只負責社保費的申報和徵收,對社保費的稽查暫未確定。因此社會上擔心明年開始徵管大幅加強並沒有道理。

當然,隨著社保繳費新規的實行,通過稅務部門徵收之後徵繳的強制性會更強,將能夠有效避免欠繳、逃繳等行為。

保持創投基金稅收支持政策穩定

上週,創投圈因為稅率問題引發大討論,8月30日,據多家媒體報道,各地方政府過去普遍實行的對有限合夥制基金徵20%所得稅的政策,在國稅總局稽查局的檢查工作中被認定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應當糾正。

更嚴重的是,基金過去歷年的稅收也需按新標準追繳。一些過去幾年業績較好、退出金額較大的基金,需要補繳的稅收可達數億元。

業內人士表示,股權投資屬於長期投資,週期短則四五年,長則七八年,而長期資本利得不能等同於經常性經營收入,把有限合夥制基金等同於個體工商戶按照35%來徵稅存在嚴重不合理性。

與此同時,創投基金往往投資多個項目,有賺有賠,不應該在單個項目退出時就向創投機構徵稅。“不應該只看到知名機構一個或幾個項目的高回報,卻沒看到其他大批項目的失敗。這樣不公平。”

現在有明確的說法了:“決定完善政策確保創投基金稅負總體不增”,廣大群眾的呼聲得到了積極的回應。

此次會議明確創投稅率將保持原有的優惠力度,且確定了不追溯以往、總體稅負不增,相當於給了創投業一顆定心丸。此番表態或預示著,創投行業要麼延續當前20%的稅率,要麼通過改革手段確定下來創投基金的稅收政策,總體原則是稅負不增。

國常會確定“確保總體稅負不增”的原則,具體如何落地尚未明確。行業比較關注的有三件事:個人LP所得稅率,基金全生命週期核算,以及增值稅/營業稅的問題。

所得稅方面,新《個人所得稅法》將收入分為三個類型,適用不同稅率:

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

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那麼有限合夥企業的個人所得屬於什麼所得呢?這一問題在2008年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159號文確定下來,合夥企業的個人所得稅按個體工商戶的標準徵收,稅率為5%~35%。

但業內一直存在爭論,創投基金的股權轉讓所得似乎更像是“財產轉讓所得”,而不是類似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很多地方政府出臺的政策亦是採取這一邏輯。

接近稅務系統的人士認為,對創投基金按20%的標準徵稅並不一定會與個稅法衝突,有關部門如果出臺新的政策文件,把股權轉讓所得視為財產轉讓所得是有可能的。

原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已委託中基協撰寫課題報告並提出政策建議,主要點在其餘兩個方面,首先是取消金融產品徵收增值稅,其次是創投按基金封閉期結束的盈虧結餘徵收所得稅而不是按照單個項目交易結果徵收所得稅。這兩項政策如能成為現實,對創投基金的減負也將是立竿見影的。

有機構人士表示,並不要求降低稅負,但希望稅負水平能夠保持穩定。

二級市場買賣新三板股票免徵個稅!

此前,一些地方針對新三板轉讓股權行為開徵資本利得稅,也就是針對盈利部分徵稅,引發新三板市場強烈震動。目前A股免徵資本利得稅,如果單獨對新三板股票開徵,明顯不符合公平原則。

投資門檻500萬,新三板的流動性已經夠慘了,今年又是一路暴跌,三板成指跌破千點關口,幾乎較高點腰斬;三板做市指數失守800點關口,不足最高點的三分之一。

Choice數據顯示,目前新三板基金共9609只,這其中的174只基金產品都將在2018年到期,這174只募集總額超過132億元,絕大部分成立於2015年。

上述174只新三板基金中僅64只披露了成立以來的業績。其中收益為負值的達42只,佔比超66%,其餘有22只賬面處於浮盈狀態,佔比34%。目前新三板基金虧0.5-0.7元的還是很普遍的。

一大堆新三板基金和投資者被深套,再徵收個人投資者的資本利得稅,那真沒人玩了。

現在明確說不徵收,雖然改善不了產品虧損,無法退出的問題,但總歸沒有讓大家更絕望。

以下是本次國常會新聞稿全文,大家有空可以慢慢看:

剛剛,國務院放出大利好!社保要降、創投基金稅收不增!

本文來源:綜合自中國基金報、中國財經、投中網、範德依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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