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律師解讀丨「取保候審」有規定,八大事項要注意!

雄律師解讀丨“取保候審”有規定,八大事項要注意!

《雄律師精彩案列解讀500篇》



【案情簡介】最近,一名中國公民在美國被捕後釋放,當有記者問起此事的時候,外交部發言人則回應已經關注到相關信息,且正與美國有關部門瞭解和核實。

雄律師解讀丨“取保候審”有規定,八大事項要注意!


【雄律師解讀】據雄律師瞭解,的確有這麼一位中國公民在美國被明尼蘇達州警方採取過強制措施,但現在已經被“released pending complaint”,並回到國內“開展正常工作”。

“released pending complaint”,是美國案件處理過程中的一個程序,意思是被保釋,相當於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取保候審。

雄律師解讀丨“取保候審”有規定,八大事項要注意!


雄律師認為,在我國,取保候審屬於對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強制措施的一種,但是在監外執行。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住所地所在市、區、縣。

二、聯繫方式包括單位、住宅、電話發生變化時,24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備案。

三、案件還在偵查階段,應根據執行機關要求及時到案,必須做到隨傳隨到。

四、不要干擾證人作證,不要與案件有關聯的人進行接觸。

五、嚴禁燬滅、偽造證據,嚴禁串供。

六、如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沒收保證金,甚至還要再次被捕。

七、平時遵紀守法,儘量避免與人發生爭執。

八、遵守法律或執行機關規定的其他事項。

此外,雄律師還建議取保候審人員少與看守所認識的“難兄難弟”接觸。

(雄律師簡介:郭力律師,浙江雄略律師事務所首席負責人、主任)

雄律師解讀丨“取保候審”有規定,八大事項要注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