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區用好「三項機制」 激發乾部新作爲

結合全省組織工作會議精神,渭城區堅持以“三項機制”為統攬,始終貫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激勵懲戒等工作,進一步提振精氣神,激發新活力,展現新作為。

嚴格程序,樹立選拔任用“風向標”。嚴格落實《渭城區運用“三項機制”考核選拔任用幹部實施細則(試行)》,按照鼓勵激勵、能上能下、容錯糾錯的37類情形,緊密結合約談提醒、信訪舉報、網絡輿情、經濟責任審計、“八小時”以外等情形,充分激勵有幹勁、有闖勁、有擔當、有作為的幹部。印發《渭城區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辦法(試行)》及《渭城區委全會投票表決正科職幹部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辦法》,深入推行“四比三聽兩審一綜合”初始提名辦法,嚴格按照幹部動議的5項基本條件和原則,核實空缺職位,明確推薦條件,提出調整動議方案,進一步規範幹部提名、選任程序。目前,區委依據“三項機制”相關規定,調整幹部佔到調整總數的60%。今年來,已有16名優秀幹部被組織提拔或進一步使用,其中,對在信訪工作中表現突出的1名幹部破格提拔為正科級領導幹部,提拔35歲以下年輕幹部9名,在全區樹立了良好的用人導向。

完善制度,升級

監督管理“程序包”。修訂《考察干部工作流程圖》,綜合利用反向測評,全面瞭解領導幹部執行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以及宗旨意識、作風表現、能力實績、道德品行等現實表現,明確適用於“三項機制”選拔任用幹部的具體條款,確保考準考實幹部。嚴格執行全程紀實、“一批一檔”和“六必核”規定,前置監督關口,預防“帶病提拔”,制定了《規範全區非科級法人事業單位領導成員和組織委員(幹事)選拔任用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規範選任工作程序,將幹部選拔任用預審備案制度縱向到底、貫穿始終。

強化考核,設置激勵懲戒“硬指標”。進一步修訂完善了《渭城區2018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評價實施細則》和《渭城區2018年度“追趕超越”季度考核點評實施方案》,將“三項機制”作為季度考核點評的主要內容,使考核工作更加貼合實際、科學有效。將黨的建設、安全生產、平安創建、脫貧攻堅、生態環境和領導班子建設等工作納入季度考核重點內容,綜合運用現場表態發言、問詢督辦約談、考核通報和預警提醒函等方式,對目標任務進行實時監控。注重把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把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個人的評優樹模、選拔任用與年度考核結果相結合;設置“目標考核突出貢獻獎”,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優秀單位及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不斷完善季度考核點評和“紅黑牌”制度,有效發揮目標考核的激勵作用,確保各項工作在追趕超越中結出碩果。(通訊員 楊帆 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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