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2億元宗地違法查封三年 中太投資高利轉貸案現「反轉」

市值2億元宗地違法查封三年 中太投資高利轉貸案現“反轉”

廊坊中院再審裁定

“中太系”在廊坊乃至全國,是一個響噹噹的可以逾越法律的名號,“中太系”的實際控制人叫李文健,系河北省人大代表。

李文健實際控制的中太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太建設”),頂著“民營企業500強”的光環;中太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太投資”)則一直在玩“高利轉貸”的生意。

公開的資料載明,中太投資曾用名中太恆投資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中太恆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註冊地在北京市海淀區,在18位自然人股東中,李文健是最大的股東(佔股52.17%)。

  沒有“時間表”的違法查封

與中太投資交手的是廊坊市聯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聯洋房產”)。

2013年8月、9月,中太投資分三筆共借給聯洋房產2205.518萬元之後,同年9月6日雙方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約定聯洋房產借中太投資2300萬元,借款期限為一年(2013年9月6日至2014年9月5日),月息為3分。

借款到期之後,聯洋房產未能償還本金和利息,中太投資則向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廊坊中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的2014年9月4日,廊坊中院對聯洋房產旗下一宗價值2億元的土地進行了查封,查封期限為兩年(2014年9月4日至2016年9月3日)。

2015年2月4日,廊坊中院做出判決,判令聯洋房產償還中太投資本金2205.518萬元,並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上浮4倍支付資金利息。

廊坊中院的判決書載明,計算利息的期限為“2014年1月6日至本判決指定的給付之日止”。

那麼,判決書判令的計息截止時間為“本判決指定的給付之日”,由於雙方都未提起上訴,此判決為生效判決。“指定的給付之日”就是廊坊中院這份判決生效之日(即判決書下達時間“2015年2月4日”之後十日)。

市值2億元宗地違法查封三年 中太投資高利轉貸案現“反轉”

廣陽公安分局受案通知

聯洋房產提供的書面資料載明,廊坊中院的判決生效之後,就開始陸續履行償還義務,截至2016年11月,已經匯至廊坊中院賬戶共計3348.104776萬元。

借款2205.518萬元,支付高額利息1100餘萬元,按照廊坊中院生效判決的“計息截止時間”,聯洋房產已經履行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2016年11月25日,廊坊中院下達裁定,決定解除對其查封宗地的查封,但這份裁定卻成了一紙空文,聯洋房產的宗地仍繼續被廊坊中院查封。

廊坊中院對此的解釋是,中太投資要求的計息截止日期應該為實際給付完之日(即2016年11月);對此,聯洋房產的律師曾三次向廊坊中院提出書面的《執行異議》,按照廊坊中院的生效判決,聯洋房產已經履行完法定義務,被查封宗地應予以解封,但廊坊中院一直沒有做出正面回應。

在法定上訴期內,中太投資並未提起上訴或對判決與解除查封裁定有任何異議,而廊坊中法院則於2017年6月12日向聯洋房產發出繼續補足利息的通知。聯洋地產多次提出書面異議,問及出具此通知的法律依據何在,廊坊中院回覆為“中太投資覺得應該補足利息”。

由於“計息截止時間”存在爭議,在聯洋房產履行完法定義務的情況下,廊坊中院已經將其價值2億元的宗地查封達三年多時間,並且沒有給出明確的解封時間表。

  中太投資的高利轉貸生意

頂著“民營企業500強”光環的中太建設,其主營業務是將其建築施工與安裝的資質用於掛靠,收取掛靠單位的管理費,自身並無真實的建築施工與安裝工程業務,掛靠單位的收入“搖身一變”成了中太建築的產值,因此才有了這“民營企業500強”的光環。

中太投資實際就是一家“高利貸公司”,多項高利貸業務已經構成高利轉貸罪。

根據《刑法》第175條的規定,高利轉貸罪是指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目前高利轉貸行為在中國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這種行為嚴重地破壞了中國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

聯洋房產提供的資料表明,中太投資先是在平安銀行天津濱海支行貸款1億元,其中包含銀行承兌匯票2300萬元,中太與聯洋地產協商,此筆貸款出借給聯洋地產公司,由聯洋地產公司承擔貼現費用,並另行按照月息三分支付利息;中太投資在平安銀行天津支行的貸款利息為月息0.6分,轉手以月息3分的高利轉貸給聯洋房產,符合《刑法》第175條“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給他人”的犯罪特徵。

多個信息源證實,自2012年至2014年中太建設通過虛假財務報表向多家金融機構融資20億元左右,時至今日,在各家金融機構都已出現本息逾期現象,被多家銀行和金融機構起訴。例如,2014年中太投資因不能及時償還平安租賃到期貸款本息,平安租賃將中太訴至法院,在庭審現場指證其提供的財務數據及發票造假,涉嫌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隨後,與平安租賃此筆業務有關的中太人員,被山東濰坊警方逮捕。

中太投資與聯洋房產借款糾紛案,在牽出中太投資高利轉貸核心內幕的同時,也出現了“反轉”。2018年4月25日,廊坊中院裁定對此案再審,並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就中太投資涉嫌高利轉貸的問題,聯洋房產已於2018年8月13日向廊坊市廣陽公安分局報案,該局已經正式受理此案。(姬思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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