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2亿元宗地违法查封三年 中太投资高利转贷案现“反转”

市值2亿元宗地违法查封三年 中太投资高利转贷案现“反转”

廊坊中院再审裁定

“中太系”在廊坊乃至全国,是一个响当当的可以逾越法律的名号,“中太系”的实际控制人叫李文健,系河北省人大代表。

李文健实际控制的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太建设”),顶着“民营企业500强”的光环;中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太投资”)则一直在玩“高利转贷”的生意。

公开的资料载明,中太投资曾用名中太恒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太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市海淀区,在18位自然人股东中,李文健是最大的股东(占股52.17%)。

  没有“时间表”的违法查封

与中太投资交手的是廊坊市联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联洋房产”)。

2013年8月、9月,中太投资分三笔共借给联洋房产2205.518万元之后,同年9月6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联洋房产借中太投资23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2013年9月6日至2014年9月5日),月息为3分。

借款到期之后,联洋房产未能偿还本金和利息,中太投资则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廊坊中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的2014年9月4日,廊坊中院对联洋房产旗下一宗价值2亿元的土地进行了查封,查封期限为两年(2014年9月4日至2016年9月3日)。

2015年2月4日,廊坊中院做出判决,判令联洋房产偿还中太投资本金2205.518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4倍支付资金利息。

廊坊中院的判决书载明,计算利息的期限为“2014年1月6日至本判决指定的给付之日止”。

那么,判决书判令的计息截止时间为“本判决指定的给付之日”,由于双方都未提起上诉,此判决为生效判决。“指定的给付之日”就是廊坊中院这份判决生效之日(即判决书下达时间“2015年2月4日”之后十日)。

市值2亿元宗地违法查封三年 中太投资高利转贷案现“反转”

广阳公安分局受案通知

联洋房产提供的书面资料载明,廊坊中院的判决生效之后,就开始陆续履行偿还义务,截至2016年11月,已经汇至廊坊中院账户共计3348.104776万元。

借款2205.518万元,支付高额利息1100余万元,按照廊坊中院生效判决的“计息截止时间”,联洋房产已经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2016年11月25日,廊坊中院下达裁定,决定解除对其查封宗地的查封,但这份裁定却成了一纸空文,联洋房产的宗地仍继续被廊坊中院查封。

廊坊中院对此的解释是,中太投资要求的计息截止日期应该为实际给付完之日(即2016年11月);对此,联洋房产的律师曾三次向廊坊中院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按照廊坊中院的生效判决,联洋房产已经履行完法定义务,被查封宗地应予以解封,但廊坊中院一直没有做出正面回应。

在法定上诉期内,中太投资并未提起上诉或对判决与解除查封裁定有任何异议,而廊坊中法院则于2017年6月12日向联洋房产发出继续补足利息的通知。联洋地产多次提出书面异议,问及出具此通知的法律依据何在,廊坊中院回复为“中太投资觉得应该补足利息”。

由于“计息截止时间”存在争议,在联洋房产履行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廊坊中院已经将其价值2亿元的宗地查封达三年多时间,并且没有给出明确的解封时间表。

  中太投资的高利转贷生意

顶着“民营企业500强”光环的中太建设,其主营业务是将其建筑施工与安装的资质用于挂靠,收取挂靠单位的管理费,自身并无真实的建筑施工与安装工程业务,挂靠单位的收入“摇身一变”成了中太建筑的产值,因此才有了这“民营企业500强”的光环。

中太投资实际就是一家“高利贷公司”,多项高利贷业务已经构成高利转贷罪。

根据《刑法》第175条的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目前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

联洋房产提供的资料表明,中太投资先是在平安银行天津滨海支行贷款1亿元,其中包含银行承兑汇票2300万元,中太与联洋地产协商,此笔贷款出借给联洋地产公司,由联洋地产公司承担贴现费用,并另行按照月息三分支付利息;中太投资在平安银行天津支行的贷款利息为月息0.6分,转手以月息3分的高利转贷给联洋房产,符合《刑法》第175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的犯罪特征。

多个信息源证实,自2012年至2014年中太建设通过虚假财务报表向多家金融机构融资20亿元左右,时至今日,在各家金融机构都已出现本息逾期现象,被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起诉。例如,2014年中太投资因不能及时偿还平安租赁到期贷款本息,平安租赁将中太诉至法院,在庭审现场指证其提供的财务数据及发票造假,涉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与平安租赁此笔业务有关的中太人员,被山东潍坊警方逮捕。

中太投资与联洋房产借款纠纷案,在牵出中太投资高利转贷核心内幕的同时,也出现了“反转”。2018年4月25日,廊坊中院裁定对此案再审,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就中太投资涉嫌高利转贷的问题,联洋房产已于2018年8月13日向廊坊市广阳公安分局报案,该局已经正式受理此案。(姬思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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