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國家農業研究投入與政策改革(二十一)

盧昱嘉 韓一軍

中國農業大學國家農業市場研究中心


美國的研究成本高於大多數國家的研究成本(一)

採用基於研發投入的衡量標準而非消費者購買力平價的衡量標準來進行國際間的比較表明,美國的研發成本相對較高。以購買力平價計算,美國的科研人員的勞務成本(農業科研人員的工資)比有可比數據的其他六個國家中的五個國家(加拿大是例外)都要高。由於其他國家的研發投資成本比美國低,這意味著它們在農業研發投入上的實際支出(以美元計算)要比之前報道的多一些。下圖比較了其他六個國家在公共農業研發方面的總支出,使用的是基於消費者購買力平價的GDP價格指數和基於成本的R&D價格指數。總而言之,使用標準的GDP-PPP價格指數和匯率,這七個國家的R&D總支出在1992-2012年期間從110億美元增加到124億美元。然而,使用Griliches-Jaffe基於研究R&D的價格指數和匯率進行估計,R&D支出總額從1992年的139億美元減少到2012年的136億美元。但在採用標準方法時,並非是通過調整總體價格水平的變化時那樣增加14億美元,而是通過Griliches-Jaffe研究價格指數調整後,這些國家的研發投入減少了3億美元。在1992—2012年間,在使用Griliches-Jaffe縮減指數而GDP縮減指數的情況下,由於所有國家的R&D成本的增長速度都快於一般的通貨膨脹率,其總量的增長速度有所下降。這些關於價格指數的選擇如何影響各國和長期研究的相對成本的研究結果,分別與Dougherty等人(2007)和Messinis(2004)在比較美國和歐洲的製造業和製藥行業的研發投資支出時的結果相似。

高收入國家農業研究投入與政策改革(二十一)

*本文翻譯自美國農業部報告《Agricultural Research Investment and Policy Reform in High-Income Countries》,不代表作者及本頭條號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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