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共享住宿市場規模或破500 億元 安全問題成發展瓶頸

2020年共享住宿市場規模或破500 億元 安全問題成發展瓶頸

9月19日,“引導和推動共享住宿行業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會在北京舉行。中國網記者 張豔玲 攝

中國網9月19日訊(記者 張豔玲)共享住宿在我國已發展約10年,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增加了居民收入,推動傳統住宿業轉型發展。但至今仍存在法律地位模糊、平臺責任不清、經營主體定位不明、行業服務標準化亟需提速、行業監管模式亟待創新等問題。

國家信息中心公佈的《中國共享住宿發展報告2018》指出,2017年我國共享住宿交易規模約145億元,比上年增長70.6%。2017年共享住宿領域融資額約為5.4億美元。到 2020 年市場規模有望突破 500 億元。

19日,在國家信息中心分享經濟中心舉行的“引導和推動共享住宿行業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會上,與會專家圍繞如何建立適應共享住宿新業態的監管機制和模式、如何建立共享住宿平臺的自律機制、如何在共享住宿領域建立起“用戶安全至上”保障機制等問題,展開深入探討和交流。

與會專家認為,共享住宿行業發展瓶頸是安全問題,包括用戶的人身安全、房東的財產安全、房源的消防安全及雙方信息安全。而安全監管的核心是對流動人口的管理,應與公安部等合作,對流動人口進行身份認證和信息登記,監管靈動人口的行為,而不是場所。

與會專家表示,在共享住宿快速發展形勢下,政府部門和平臺企業都面臨新挑戰。政府部門需轉變監管理念,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升治理能力。平臺企業更應注重履行社會責任,要在實現經濟效益的同時兼顧好社會效益。未來共享住宿行業的高質量發展,需要政府部門、平臺企業、用戶(包括房東和房客)等所有相關方面的共同努力。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旅遊管理系主任蔡紅認為,共享住宿在發展過程中應注重個性化,要有服務,需平臺對房源進行安全評估,制定相關標準。“‘共享住宿’行業要高質量發展,須引導旅客文明出遊、文明住宿,遊客教育至關重要。”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國際法學院教授申海恩認為,共享住宿與傳統旅館業存在明顯不同,無法用旅館標準要求共享住宿。另外,共享住宿是屬於經營性活動還是非經營性活動界定不明。如果界定其是經營性活動,便與物權法相關規定相悖。物權法規定,居民住宅不能進行商業經營活動。他表示,現行旅遊法、物權法中的有些規定能否套用在共享住宿領域,還有待商榷。

《中國共享住宿發展報告2018》顯示,2017年共享住宿參與者人數約為7800萬人,其中房客7600萬人。共享住宿經營主體多,有房東、也有房屋中介,還有開發商參與其中。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綠色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執行副主任張九天也認為,應界定經營主體,對其進行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分類,否則導致監管困難。在張九天看來,共享住宿行業要想實現高質量發展,須制定安全方面行業規範,同時打造一些特色化產品。還要與地方政府鄉村振興戰略結合。

平臺企業代表認為,平臺企業越來越重視加強平臺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安全保障和不斷提升用戶體驗,從房屋核驗、房東房客審查、安全入住、服務規範等多個方面開展了大量的探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他們認為,平臺企業應積極擁抱行業監管,在用戶信息查驗、審核、入住安全保障、信息共享方面注重不斷加強政企合作和企業間合作,未來提高信息技術應用水平,推廣人臉識別、指紋識別等智能入住系統。

針對共享住宿的新特點,平臺企業代表表示,一些針對傳統酒店管理的事前審批許可的管理模式很難照搬套用,建議政府應該在事中事後監管方面投入更多資源。作為企業,一方面非常願意充分發揮平臺在數據、技術應用方面優勢,配合好政府部門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同時,將深化行業企業間的合作,進一步強化行業自律,共同開展相關標準規範的研究制定和落實等,共同推動整個行業高質量發展。

平臺企業代表認為,未來,共享住宿平臺企業要與政府合作,在落實國家鄉村振興戰略、精準扶貧戰略上發揮作用,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實現共享、共治和共贏。

據瞭解,為了推進行業自律、規範行業發展,共享住宿專委會正在與相關企業共同研究制定共享住宿的服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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