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猝死對方要負刑事責任嗎?

王老五9366


獨角獸觀點:性猝死一般對方是不負刑事責任的。只有特殊情況 對方才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下面我具體分析一下。


性猝死在民間一般叫馬上風或者大洩身。往往指性愛一方在高潮時死亡的情形,也有的是在房事過程中突發疾病死亡的情形。

一般而言,一方性猝死,對方是不負刑事責任的。因為雙方是自願進行房事的,一方突發疾病死亡,對方沒有任何過錯。

只有在一些特殊的案例中,例如前幾年的一起性猝死案中,女方死亡原因經法醫鑑定是雙方進行了特殊體位的性交,導致女方被壓迫心臟。這種特殊的情況,男方就必須承擔責任,因為法律推定男方放任危害結果發生。


律師獨角獸


這種情況不是沒有過,雖然是十分罕見的現象,但是一旦發生了,也著實讓人尷尬又心痛。

實際上這種例子在古代就有發生,記得以前看到過這樣一個案例,印象深刻。

當時有一個地方父母官很厲害,屢破奇案,有一次他遇到一個奇案。

原來當地有一戶人家,丈夫常年在外經商,那天好不容易回家一趟,第二天就死了,可是既沒有外傷也沒聽說他得了什麼病,夫家一致懷疑是媳婦跟別人勾搭成奸,毒死了丈夫。他們理由也很充分,這丈夫常年在外,你一個人肯定耐不住寂寞,不然怎麼會丈夫一回來就死了?一定是你害死的。

那媳婦家裡沒什麼人,只是一口咬定沒有殺死丈夫,不住哭泣。這父母官親自查驗屍體,發現既沒有傷痕,也沒有中毒痕跡,唯一奇怪一點就是這丈夫的下體縮緊小腹中去了。這父母官不愧見識廣博,看到這就大體明白了怎麼回事。

於是他開始嚴審這個媳婦,告訴她昨晚發生了什麼必須全部交代,不得有遺漏。這媳婦開始扭扭捏捏不好意思,直到父母官大喝說關乎身家性命,這才吞吞吐吐說出經過。原來這丈夫多日沒回家,一回來就火急火燎的跟媳婦親熱,由於長時間不在家,覺得一定要好好痛快一下,一連做了三次。這丈夫媳婦固然都滿足了,丈夫也是累的滿頭大汗,就去衝了個涼水澡。

本來這丈夫多日奔波就十分匱乏,再加上回家激烈的運動,最要命的是冷水澡的刺激,居然就這麼一命嗚呼了。這父母官把這一切皆是給夫家聽,並宣佈媳婦無罪。這媳婦看到丈夫畢竟因為自己而死,十分難受,居然為丈夫守節。

本來男歡女愛是件高興的事,可是因為不懂得相關常識,居然引發人命,令人嘆息。但是由於雙方是自願行為,沒有誰想到會有悲劇發生,所以雙方都不應承擔刑事責任。

古人對知識科學認識有限,況且有些人喜歡煉製稀奇古怪的補藥,實際都是毒藥,造成猝死也就不是多麼稀奇的事了。那現代人呢,現代人其實也要學會規避這方面風險,比如治療ED方面最有效的藥偉哥,就有各種服用禁忌,高血壓低血壓,心腦血管疾病,肝腎功能不全等患者都要禁止服用或遵醫囑。而現在某些不良小廣告彈出來的相關藥品無一不是偽劣產品,那是千萬不能相信的。

當然了,良好的生活習慣和注意事項也是要留意的。比如親熱過後儘量自然消汗,不要因為貪圖涼快就猛吹空調或者洗冷水澡,猛喝涼水,這樣大的刺激很容易出事,特別是有高血壓、心腦血管疾病的中老年人。

至於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與否,沒有相關法律明確指出這一點,還是要具體案情具體分析。比如一方對另一方有強迫行為,並且導致其死亡的,肯定要負刑事責任的。如果真的是正常戀人關係,疾病突發導致死亡,就不用負刑事責任。

由於確實有相關事例發生,這也提醒我們一點,凡事過猶不及,最好是適可而止,量力而行,須知樂極生悲呀。


一覽眾河小


性猝死可不可以理解為‘’舒服死了‘’。

既然是舒服死了,那就不幹當事人的責任。

因為是你情我願的事情。

所以此篇文章不用長篇大論就可以直接定性。


紙類包裝印刷黃先生


性愛猝死民間有另一種叫法:馬上風!

馬上風,馬下風,風風奪命!

提這個問題的人我想請問:

人家說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

這不是很開心的事嗎?死得如此開心,還要對方付法律責任,簡直是亂彈琴!好歹也是爽死的嘛!

可以想像一下我們大部分人最後是怎麼死的?

大都是痛不欲生,悽悽慘慘!愛死的人他這樣還有什麼遺憾可言呢?應該感到高興才對嘛!

當然一般猝死的都是男士,畢竟男士主動的還是比較多,出力比較多一點!

那麼,性愛猝死這個事情,它是怎麼引起的呢?有必要了解一下!做到有備無患!

正常人一般是不可能出現的。大都有心血管疾病,高血壓,心臟病,冠心病,腦溢血等等!

由於長時間興奮,動作比較激烈(相對平常而言)導致血壓急劇增高。身體受不了,突然引發的這種情形。

還有的是空調開得過低,風扇開得過猛,對著身上猛吹,體內體外溫差太大,釀成悲劇!

另一種可能是在一種非常緊張的環境,氛圍之下進行的性愛,也會因為過度緊張導致悲劇發生!比如車裡,野外(擔心別人發現!)

第四種是剛剛充了冷水澡就激烈運動

第五種是運動中出汗太多,馬上衝冷水,或者馬上洗澡,洗很燙的水,而且洗很久,身體很容易虛脫(如果開了浴霸,溫度會更高,浴室密封太好,氧氣不足)

第六種情況是剛剛經過劇烈運動或者幹了很久體力活,身體非常疲倦的情況下。勉強去做,都可能釀成悲劇!

所以,開心的事,也要懂點常識,科學地去做,不能蠻幹!

最後提醒一下諸位:有血壓偏高的同學你就乖乖躺在那好了,讓她主動,這樣你可能會安全一些,長壽一些。你不動,心跳也不會那麼快嘛!


香蕉與貝殼


當人體頸動脈竇受壓時,會給心臟傳送一個錯誤信號,但心臟有較大的自調節功能,所以一般情況雖然頸動脈竇受壓,也不會出現太嚴重的問題,只有在極少的情況下會導致心臟驟停。對頸動脈竇產生影響,並不需要太大壓力,患者並不會覺察到什麼不適,心臟是在瞬間驟停。死者也不會出現掙扎現象。在人們做愛時,由於處於非常興奮的狀態,對方有可能長時間強吻頸部、咽喉部位,但一般不會出現死亡的嚴重問題。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由於較長時間壓迫頸動脈竇,才會出現心臟驟停,引起死亡。

性猝死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心源性猝死。原因是:冠心病、高血壓心臟病、心肌病、心臟瓣膜病、惡性心律失常病等。

性猝死是由於患者疾病在先,做愛在後而引發的疾病。情侶之間並不知道對方走愛後會有這樣的危險,又沒有主觀犯罪的動機和目的,做愛並不是導致死亡的原因。而是患者自身興奮到一定程度後導致疾病發生,做愛的的對方不負法律責任追究。所以,一般情況下,不需要承擔責任。

但是,如果明知伴侶有某些疾病,故意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承擔責任。根據一方的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比如明知對方身體有隱藏的疾病,劇烈活動可能導致休克或者死亡,而與其做愛,就屬於有過錯的情形,應該承擔責任。再比如在對方不同意做愛的情況下,強迫對方進行性行為,也屬於有過錯,因此導致對方死亡的話,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甚至會構成犯罪。

至於到底因該不應該承擔法律測人,要做到這幾點才能說清楚:一是屍體檢驗。根據屍檢報告得出的結論作為依據之一。二是出警調查結果,找到充分有關證據。


像風像雨也像雲


通常情況下對方不負刑事責任。因為刑事責任是指犯罪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題中的原意應是男女二人自願發生性行為,那麼導致性猝死的原因大多是由於死者極度興奮、激烈,導致心臟類疾病發作而猝死,或因體素虛弱、縱慾過度、陽氣虛脫導致死亡。在這種情形下,對方沒有任何主觀過錯和客觀上的加害行為,在法律上應定性為意外事件,對方當事人不負刑事責任。

那麼本文開頭為什麼說通常情況下不負刑事責任呢,因為導致性猝死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即性生活過程中,一方由於興奮死死摟住對方的頸部,強力壓迫到對方頸動脈或喉嚨管,而且在對方感到有痛苦感、窒息感,拼命掙脫時,施壓方在亢奮中仍堅持施壓直至完成“規定動作”。由於頸動脈或喉嚨管被壓迫時間過長,導致被壓迫方反射性心搏驟停或窒息而死亡。在這種情形下,壓迫方則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其理由是:當被壓迫方因痛苦而極力掙脫時,壓迫方應感覺到對方身體已產生極度不適,並且做為一個有正常生活經驗的的人,應當預見到長時間、高強度地壓迫人的頸部有令對方窒息的可能,而壓迫方恰恰是在高度亢奮下粗心大意而未預見,最終導致了對方猝死。根據《刑法》的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未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魚為奔波而化龍


変態的話題?不管怎麼樣:都是你情我願做的事,雙方同意一起去玩性遊戲!猝死只是一個突發事件,身體不好本人知道關對方什麼事啦。


劉生177643361


看對方是什麼人?如果是配偶,肯定不賠。如果是正常戀愛對象,也不賠。如果是婚外出軌,或者其他不正當關係,對方有過錯,要承擔部分責任。


律師少卿


既然發生性行為,代表關係非常好,達到坦誠相見肉體娛樂的地步。主觀上沒有加害的意願,因為對方死對自己沒好處,不然不會和他她上床。因此性猝死對方不存在刑事責任。都是成年人,不自重,活活把自己作死也是活該!


美德正義贏天下


一般不用負責的,除非對方強迫對方與自己發生關係,或者使用禁用藥品及器械導致對方死亡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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