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本該成爲顧客的福音,卻成了噩夢!到底是誰的錯?

滴滴順風車,又出事了。

24日,有個搭乘滴滴順風車的姑娘,下午2點左右失聯。

25日凌晨,警方抓獲了犯罪嫌疑人,而姑娘的屍體也在山中被找到。

這裡前晚剛下過一場大雨,姑娘手腳被捆住,渾身溼透地告別了這個世界。

滴滴:本該成為顧客的福音,卻成了噩夢!到底是誰的錯?

姑娘那天去給同學過生日,打上車卻發現司機沒往大路開,往的偏僻小路開。

被害姑娘的好友說,當天下午2點10分左右,收到她發來的微信:

“司機開的山路沒有一輛車,有點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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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過了5分鐘,另一名好友也收到她發來的微信“救命、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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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被害人的手機就處於關機狀態,再也聯繫不上了。

她的好友3點40分左右,第一次聯繫滴滴平臺。

滴滴的答覆是:會由相關人員介入,需等待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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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等到4點40分,滴滴客服又說:需等待一個小時,您先彆著急。

一個姑娘,在發完“救命”之後,失聯了,讓人怎麼不著急?

別人生死攸關,你在這裡氣定神閒地讓人等待,真的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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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五點四十分左右滴滴平臺來電,告知已和當事司機聯繫,但司機表示:

“該女孩沒有上車。”

寧肯耽誤最佳救援時間,寧肯相信那個司機撒的謊,也不肯透露重要車牌號信息給警方

滴滴:本該成為顧客的福音,卻成了噩夢!到底是誰的錯?

距離空姐遇害事件,才過去了3個月而已。

空姐身上被刺了六七刀,而這個姑娘腿上都是血,被拋下山崖。

這麼血淋淋的事情都忘掉了嗎?

我真的不敢想象,這個姑娘在車上經歷了怎樣的恐懼。

被司機開車帶往無人的山路,顫顫巍巍發出的求救消息,半天也沒有得到響應和救援。

這該是多麼絕望的一段車程啊,真的讓人心痛!!!

距離上次滴滴順風車停運整改,也不過3個月而已。

更加令人震驚的是,一個乘客站出來說:此案的嫌疑人,才被我投訴過。

根據溫州都市報的報道:就在案發前一天,同一個司機同一輛車,女乘客覺得不對勁逃了。

事後她馬上向滴滴舉報了。

然而,第二天滴滴照樣派單,把受害人送到了這個殺人犯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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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乘客林女士說:“剛看到這新聞,全身雞皮疙瘩起來,站都站不住。”

她是前天中午叫的這輛順風車,可司機藉故說要晚幾分鐘,讓她把單子取消了,錢用微信轉給他。她同意了。

滴滴:本該成為顧客的福音,卻成了噩夢!到底是誰的錯?

上車之後,司機說還要接另外一個人,結果一路越開越偏僻。

林女士問了司機好幾次,司機只說快到了、快到了。

“我有點起了疑心,我讓他打給另外要坐車的人,他就支支吾吾說,快到了,不用打。”

當車子拐彎到一條很偏僻的路上,她發現前面根本就沒有建築物。

她有些害怕,讓司機馬上停車,否則就跳車。

司機才被迫停車,林女士在他熄火同時 ,馬上打開車門跑了,結果司機馬上掉頭來追。

“還好路上有幾輛車經過,司機跟了我幾百米,讓我上車。”

林女士表示“再跟著我,我就報警了”,司機才走了。

她當時留了個心眼,把他車牌拍了下來,馬上向滴滴進行了投訴,客服承諾2小時回覆。

但遺憾的是,直到女孩受害案發生,林女士的投訴也沒有收到反饋和處理結果。

而林女士本人,陷入了深深的自責中:

滴滴:本該成為顧客的福音,卻成了噩夢!到底是誰的錯?

如果我再上點心當回事,如果當時去報警,這姑娘會不會就不會有事了……”

面對如此可怕事件的投訴,難道不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嗎?

這樣放任該司機繼續接單,和那些說“反正又沒出事”的人,有什麼區別?

滴滴,你真的太讓人失望了!

今天14:43,滴滴在發出了官方的道歉聲明:

滴滴:本該成為顧客的福音,卻成了噩夢!到底是誰的錯?

滴滴承認了三點:

1.滴滴司機身份存在漏洞,確實有安全隱患。

2.未及時處理乘客的舉報信息,讓變態司機得以繼續作案。

3.客服未重視姑娘的求助信息,導致報警不及時,悲劇的發生。

歉是道了,那麼人呢?

20歲少女靜靜躺在大雨裡的時候,你的心不會痛嗎?

我們都記著呢,早在三個月前空姐事件後,你們就已經承諾整改。

滴滴:本該成為顧客的福音,卻成了噩夢!到底是誰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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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現在的結果呢。

要發生多少次這樣的事件,你才會重視起來?

我不止一次地寫過,女生打車的注意事項,如何自我保護,遇事第一時間告訴朋友、緊急投訴。

可這樣的投訴機制,如何讓她們安心?

之前空姐滴滴遇害,有人說誰讓她這麼晚打車。

那這次呢,大白天的遇到禽獸,還是女孩的過錯嗎?

想起前不久看到的新聞,有網友稱:

自己打滴滴快車回家後,遭司機尾隨,並發現接送車輛與平臺顯示車輛不符。

18日晚間,當事人稱,下車後,就去了快遞自提櫃取快遞,大概5-6分鐘。

回到小區門口時,發現白色車輛還沒走。

滴滴:本該成為顧客的福音,卻成了噩夢!到底是誰的錯?

乘客說:“我留了個心眼,在打著傘回單元門口的時候發現他一直在距離我百米左右的地方在尾隨我。

我走到二單元門口以後,並沒有著急用門禁卡開門,而是一直站在門口假裝玩手機。

結果發現他躲在一單元門口,一個不容易發現的地方在偷看我。”

當事人稱,後來因有男鄰居恰好趕到,司機發現自己在跟別人求助,才慌亂離開。

多可怕!如果她心存僥倖,直接拿鑰匙回家,豈不是引狼入室,後果不堪設想。

回家後當事人給司機打了電話,詢問他為什麼尾隨自己,司機回答稱:

有同小區的訂單乘客找不到車,進來尋找乘客的。

隨後,當事人通過滴滴客服電話進行求證,被回覆:

“無權查看司機下一個訂單。”

而後,滴滴給該乘客打過兩個電話,反饋說:

車費全免,送乘客一張有效期一個月的10元優惠券。

乘客的安全,值多少錢?

而沒有曝出來的、沒有釀成大禍而“息事寧人”的,還有多少?

同樣身為司機,有人處心積慮地害人,有人卻不顧自身安危地救人。

人跟人的差距,比人跟動物大。

對此事你們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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