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講到的「正當防衛」多難做到?常務副院長出面做過解釋

最近社會龍哥被砍死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開車的龍哥持刀威脅騎電動車的於某(保安出身),不想刀子掉落地上,被於某撿了起來反捅了幾刀,最後致使龍哥死亡。對於江蘇崑山的人來說是少了一個黑惡勢力,但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只是看了一個笑話。

法律中講到的“正當防衛”多難做到?常務副院長出面做過解釋

同時,也遷出了一個對於大家來說真正關心的話題。如何才是真正的法律定義的"正當防衛",畢竟我們見過太多因為明明出於防衛卻被判刑的例子。

如何是正當防衛呢?

1當壞人拿刀對著你時,你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尚未開始";

2當壞人的刀插入你的身體後,你仍然不能反擊,因為傷害"自動停止";

3當壞人的刀從你體內拔出後,你還是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實施完畢"。違反以上任意一條都屬於"防衛過當",要負刑事責任的。

這些聽上去很難做到,因為這樣聽上去我們要承受傷害才能反擊,反擊一次後還不能持續傷害、補刀等。

法律中講到的“正當防衛”多難做到?常務副院長出面做過解釋

白衣人所用的刀

但是法律在實行中是有靈活性的,原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大法官在去年於歡案審判後發表的長文,詳細探討了正當防衛的話題。

法律中講到的“正當防衛”多難做到?常務副院長出面做過解釋

一是要認識到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任何公民在面對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遭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時,均有權針對不法侵害實施正當防衛。

二是要認識到正當防衛行為受到法律保護。正當防衛針對的是不法侵害,是"以正對不正",並非一般意義上的"以暴制暴",是正當、合法的行為。正當防衛制度的核心要義在於防衛行為的正當性,因此,正當防衛人實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受到刑法的保護,不負刑事責任。

三是要認識到正當防衛是與違法犯罪作鬥爭的積極手段。正當防衛是公民的權利,並非制止不法侵害的最後手段。換言之,我國刑法並未將正當防衛規定為一種"不得已"的應急措施,並未要求防衛人窮盡一切手段之後才能實施正當防衛。

在庭上,大家會根據當時的情況來判定正當防衛。

法律中講到的“正當防衛”多難做到?常務副院長出面做過解釋

在裁定罪行時,法官會設身處地為防衛人考量。

我們不能要求防衛人是一個冷靜理性的旁觀者,而是要還原到防衛人所處的境遇之下,換位思考問問自己"假如我是防衛人我會如何處理",設身處地想想"一般人在此種情況下會如何處理"。防衛行為通常類似叢林狀況下的應急反應,要求防衛人在孤立無援、高度緊張的情形之下實施剛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不僅明顯違背常理常情,而且違背基本法理。

並且,要適當作有利於防衛人的考量。

正當防衛的實質在於"以正對不正",是正義行為對不法侵害,依據"邪不壓正"的常理常情,也不能將二者等量齊觀。相反,在防衛過當與正當防衛認定存在爭議時,應當適當作有利於防衛人的認定;即使認定防衛過當,也應當充分運用"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規定裁量處理。特別是,要妥當處理防衛人因恐慌、激憤而超過防衛限度的問題。

法律中講到的“正當防衛”多難做到?常務副院長出面做過解釋

從辱母案、到白衣大俠,大家一直關心著正當防衛的事,其實在法庭的裁定不會那麼的刻板。

最後,愛戀希望大家少遇到危險,比如打車,比如獨自出行等等,目前來看都很危險,特別是女孩子,如果能和男朋友一起走會好一些,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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