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濂談:「前文字」時期的諸樣態

陳振濂談:“前文字”時期的諸樣態

我們習慣中的“書”,是以文字的產生、應用為前提的。它是紙張、書寫、抄本、印刷術以後的概念。而追究或檢討“書”的歷史和它的形制,我讀過的最著名的兩部經典,一是張秀民先生的《中國印刷史》(1989上海人民出版社),另一是錢存訓先生的《書於竹帛——中國古代的文字記錄》(2004上海書店出版社)。前者重點是在印刷術發明之後即唐宋以後;而後者重點是在印刷術發明之前的甲骨文金文陶文玉石刻辭簡帛紙張的書籍早期形態。但它們都還未花大篇幅討論“前書史”、“前文字”時期的種種問題。

過去我們習慣於認為,殷商時代甲骨文的發現是古代書史的最早源頭,第一是有完整的文字形態,成章成句,並可供識讀與記事傳播;第二是有相對成熟的物質形態,文字落腳到物質的甲金玉石竹帛等等上,便於攜帶和儲存。但也有學者不同意。認為應該有更早的書史和文字形態。這種不同意的觀點,又可以分成兩派,各有自己的主張。

陳振濂談:“前文字”時期的諸樣態

半坡陶文

一派是考古派,注重刻畫之跡,主張陶文刻畫應該是更早的源頭。如被指為距今六千年之遠的仰韶文化系統中,尤以在1954年發掘出土的西安半坡原始陶文為典型。半坡陶片有110多件、姜寨陶片有130多件,其中22種簡單刻劃符號,是十分獨立又十分清晰的。尤其是22種刻劃中還被發現有不少是重複的刻畫符號,顯見得是同一語義表述的多次需要;而這正是作為文字的初始特徵。有學者認為這些符號不可釋讀、不知音義,所以還不能算是完整的文字,當然也與“書”無涉;但只要把1952年至1954年發掘於陝西西安半坡的仰韶文化與1959年發掘於河南偃師二里頭的夏墟文化遺址相比,其中關鍵點,是無符號(夏墟)和有符號(文字)的根本差別;且既有不同符號刻畫,必然有不同的記事功能,至少應該是萌生初見的文字雛形。至於在1959、1974、1978年三次發掘山東泰安縣大汶口遺址發掘出土新石器時代晚期的圖像文字,距今亦有五千年之久。大汶口文字符號共發現六種,最特殊的是已開始有組合文字如日、月、火上下銜接三部件,曾被學者釋為“炅”。這些當然更應該是具備了文字的基本形態,可以被引為中國書史的最早源頭。

陳振濂談:“前文字”時期的諸樣態

大汶口組合文字日、月、火

另一派是文獻派,注重圖畫飾形,但其中又可以細分為兩種支系。

一是“符圖型”:從美術史和美術考古出發,認為先有“符”的存在,如引《易·繫辭》“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認為最早的文字和書史起源,並不是成熟的文字符號,而是周易符號和《河圖》《洛書》式抽象符號。從根本上說,皆得謂之“符”——它們都不是文字記錄,而是包含各種信息、信號的抽象圖示符號。其次是由“符”轉向“圖”以求內涵逐漸豐富之,如新出土的陶紋中的簡單圖畫符號,如青海大通縣上孫家寨出土的《舞蹈圖》、河南臨汝閻村出土的《鸛魚石斧圖》,還有連雲港的將軍崖巖畫等等,都是先從裝飾用的幾何圖案圖形開始,從“符圖”開始,因此它們都是最早的源頭;再往後則有前述山東大汶口出土的“炅”,才進入文字寓意(指事或會意)符號的新的歷史時期。是先有圖像(抽象的如《河圖》《洛書》、稍具象的如陶盆上的《舞蹈圖》《鸛魚石斧圖》及各種陶器上的魚形、鳥形、馬形符號),再到大汶口文化的出土組合符號文字如“炅”。它的特徵是“符”而“圖”。

陳振濂談:“前文字”時期的諸樣態

《河圖》《洛書》

二是 “符記型”:從結繩開始,《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於是有倉頡造字的遠古傳說:倉頡是因為有感於“鳥獸蹄遠之跡”而創文字;後代更有“夫龜文成象,肇八卦於庖犧;鳥跡分形,創六書於蒼頡”(《舊唐書·經籍志》)的生動表述。而關於結繩和書契的解釋,如結繩以記事,幫助記憶;用不同形狀大小的繩結,可表示不同的含義。而書契,學界最初都以為即是指我們熟知的甲骨文書契,叫“契文”“契刻”。但其實在更早時,先民們只是在裁好的木條邊上切一個缺口如結繩之標識,缺口大小不等,二、三缺口也不等,上下側切的缺口也不等;這些不同的記事方法,都具有符號的功能,都表示不同的含意。比如青海樂都柳灣馬廠墓葬中出土有獸骨條40餘片,邊緣都刻有大小不同的刻口,必然是有表示簡單的不同意的意思在的。以“符”而“記”事義;以此推斷,我們今天所理解的甲骨文式的“書契”文化,應該是很後來的事了。

陳振濂談:“前文字”時期的諸樣態

鸛魚石斧圖彩陶缸

到目前為止的討論,是考古派佔上風,一則近代以來“考古”是新學,是西方引入的科學;在近百年中國“西學東漸”的時代大潮下,自然有著文化姿態上居高臨下的優勢。二則討論《河圖》《洛書》和易學八卦圖形,屬於上古神秘文化的脈系,目前我們也缺少精確的釋讀能力。而且自古以來,許多傳世文獻在各代如在周、秦,尤其是兩漢時期,屢被儒生方士作纂改修訂加工乃至增益減損,已非原貌,難以為憑。故爾其範圍只是限於專門的周易研究系統中、或還有人提及;而《河圖》《洛書》本身作為符號含義的研究,卻很難有長足的推進。但站在上古文字起源的視角上看,文字起源研究領域中的利用考古方法(即“考古派”)所獲得的結論,已經作為近百年來得以確立的科學常識而為大家所關注所接受所諳熟;而“文獻派”中注重圖畫飾形一脈即“符圖型”古史的研究,也已先有上古文獻作為憑據、又輔之以近代美術考古學的新方法而能取得大致輪廓,在發展中並無方法論上的特別困難;唯有“文獻派”中的“符記型”古史研究一系,正因為其上古語彙思維都與我們後世十分隔膜,反而在文字起源研究的學術框架中,是最難以措手的一類。《河圖》《洛書》是一種由神秘符號(並非是文字符號或刻畫符號)組成的數字方陣,它可以排列成不同的序列圖式。但怎樣排列?為什麼要這樣排列?其實我們並不知道它的規律和含義。考古《易傳》:“神龜負文而出列子背,有數至九”;《宋書•符瑞志》:“青龍臨壇,銜元甲之圖禮於洛,亦如之六龜”。在這些關於《河圖》《洛書》的記載文字中,關鍵詞是“神龜負文”“銜元甲”“六龜”——龜甲是第一個關鍵詞;又“有數至九”“六龜”,九和六都是數字,這數字是又一個關鍵詞。故爾學者們認定:龜甲的清晰規則的天然紋理,和抽象符號的數字方陣,應該是早期“前文字”時代最重要的兩個因素。《隋書》曰:“俯龜象而設卦”,“龜象”即龜甲之紋理之象;“卦”則涉及術數也。

甲骨文的龜甲獸骨的出土原物,當然是今天我們收藏鑑定的理想對象;地下發掘的陶繪陶飾陶文,即使有一二殘片也彌足珍貴;唯有這《河圖》《洛書》的存在,只是存在於文獻中,明知經過歷年損益增刪的改動,已不太可靠但卻又別無選擇、割捨不得。或許,今後它會成為我們打開上古文化、古文字形成過程之精奧的一把神秘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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