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老表」30多萬元10多年不還,法院一動真格立馬還錢

夫妻二人欠錢不還,離婚後仍住在一起,得知法院判決後很快轉移房產,把房子無償過戶給親戚,這兩個“老賴”可謂想盡花樣躲避判決義務。9月6日上午10點,成都高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徐某、張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被告人張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罰金1萬元。

欠“老表”30多万元10多年不还,法院一动真格立马还钱

庭審現場

念及親戚關係多次寬限還款時間

沒想到30餘萬欠了10多年

2007年,王某和其表兄弟徐某簽訂了一份《參建投資協議書》,約定王某給造價千萬的工程項目投資100萬,便可獲得30餘萬的利潤(具體以實際利潤結算為準)。

隨後,王某分三次總共付給徐某100萬投資款。該項目建設結算後,徐某向王某歸還了100萬元,但除此之外,沒有支付任何利潤。5年後,2012年8月14日,徐某向王某出具了一張《欠條》,載明“今欠到老表王某叄拾伍萬元,於2012年10月底歸還。”

此後,徐某並沒按照欠條約定的時間還錢,王某不得不再次找他。2015年12月4日,徐某在原來的那張《欠條》落款處,加了一項“到2016年全年有效”的字樣並簽名確認。王某沒想到,這個承諾又再次石沉大海,此後他多次打電話催要未果。

王某表示,因念在親戚關係,他多次和徐某協商,並不斷寬限還錢的時間,但都沒成功。直到2016年6月,王某將徐某起訴至高新法院,法院判決被告徐某應按約向原告分配利潤,且根據《欠條》內容,可以證明徐某欠王某35萬元。此外,根據《婚姻法》等相關規定,上述債務發生在徐某與前妻張某的婚姻存續期間,應為二人的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35萬元欠款及相應利息。隨後,王某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70餘平米的房子免費“賣”給姐姐後

還和前夫繼續居住

徐某、張某在得知判決結果後,很快就將登記在張某名下的一處約70平米的房屋“出售”給了張某的姐姐。此外,徐某、張某在成都已沒有其他房產。經調查,張某姐姐實際上並沒有給付任何房款,而且徐某、張某雖然已經離婚,但仍住在一起,就住在“賣”給張某姐姐的這套房子裡。

此外,在執行中,法院多次通知被執行人到法院進行財產申報,但對方拒不申報財產。2017年9月,承辦法官將被執行人傳喚到法院,並當場在其身上搜出5000餘元現金,法院依法對其拘留15日。

為懲戒失信,嚴厲打擊拒執行為,依法追究被執行人刑事責任,2018年8月4日,高新法院將徐某、張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犯罪線索移送公安刑事偵查。8月8日,被執行人徐某在高新區被警方抓獲。9月5日,徐某、張某的女兒將全部欠款及利息共約38萬元都付給了申請執行人王某。

9月6日上午10點,高新法院通過公開開庭審理,判決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判決張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鑑於兩被告人判決前已將欠款還清,履行了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結合其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等情節,對其從寬處罰。”高新法院刑事審判庭負責人謝綱表示。

成都商報記者 趙瑜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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