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的励精图治故事

开皇初年、隋文帝力矫北周末年“用法深重”、“诛杀无度”的弊政,命高颎、郑译、杨素、裴政等修订刑律。裴政为主要修订人,上采魏晋旧律,下及齐、梁,讨论折衷,制定新律。废除了前代的枭首、裂及鞭刑,还废除了大棒、束杖、车辐、鞵底、压踝、杖桄等讯囚酷法。民有枉屈,县若不理,可以逐级上诉至朝廷,凡属死罪,都应上报朝廷,“三奏而后决”,以昭慎重。开皇三年,隋文帝根据刑部的奏报,认为犯罪人数还很多,乃囚刑律太严。命苏威、牛弘等再定新律,删去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徙杖等罪一千多条,从此“刑网简要,疏而不失”。

隋文帝的励精图治故事

当然,隋律的职能仍旧是镇压劳动人民,而且相当残酷;但它终究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惨之法”,而且标榜“以轻代重,化死为生”的立法原则,在中国法律史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隋文帝在开始掌握北周政权的时候,就一反周宣帝所为,“大崇惠政,法令清简,躬履节俭,天下悦之”。他做了皇帝以后,更是“勤于为治,每临朝,或至日昃,五品已上,引坐论事,卫士传餐而食”。在这样励精图治的情况下,为了整顿制度,开创规模,存政治、经济方面采取了许多革新措施,以巩固和发展新建立的隋政权。

隋文帝的励精图治故事

首先改革行政制度,以加强朝廷的权力。隋文帝即位之初就废除了北周时代从《周官》抄袭来的那一套古老的制度,命苏威等综合汉魏以来历朝的官制,制定新的制度。在朝廷分设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御史、都水二台,太常、光禄、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国子、将作十一寺,左右卫、左右领军等十二府。朝廷的五省中,秘书省职掌较闲,内侍省全是宦官,并不重要。政权所寄,全在尚书、门下、内史三省。

隋文帝的励精图治故事

魏、周以来的府兵制度,隋文帝也作了重要的改革。因为“府兵制初建立时,在主观上是要以军民分治的形式维持种族予盾,以部曲制度的形式维持部落组织”,所以起初兵士都是鲜卑人,“自相督率,不编户贯”。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一制度也就逐渐发生变化。北周武帝时,“改军士为侍官,募百姓充之,除其县籍,是后夏人半为兵矣”。开始打破了兵制上的民族界限,但仍然“兵农各籍”。开皇十年,隋文帝下令:“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账,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于是府兵“始一寓之于农”。这不仅使府兵制的民族意义完全消失,并使大批的劳动力投入生产,对生产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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