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的勵精圖治故事

開皇初年、隋文帝力矯北周末年“用法深重”、“誅殺無度”的弊政,命高熲、鄭譯、楊素、裴政等修訂刑律。裴政為主要修訂人,上採魏晉舊律,下及齊、梁,討論折衷,制定新律。廢除了前代的梟首、裂及鞭刑,還廢除了大棒、束杖、車輻、鞵底、壓踝、杖桄等訊囚酷法。民有枉屈,縣若不理,可以逐級上訴至朝廷,凡屬死罪,都應上報朝廷,“三奏而後決”,以昭慎重。開皇三年,隋文帝根據刑部的奏報,認為犯罪人數還很多,乃囚刑律太嚴。命蘇威、牛弘等再定新律,刪去死罪八十一條、流罪一百五十四條、徙杖等罪一千多條,從此“刑網簡要,疏而不失”。

隋文帝的勵精圖治故事

當然,隋律的職能仍舊是鎮壓勞動人民,而且相當殘酷;但它終究廢除了前代許多“苛慘之法”,而且標榜“以輕代重,化死為生”的立法原則,在中國法律史上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隋文帝在開始掌握北周政權的時候,就一反周宣帝所為,“大崇惠政,法令清簡,躬履節儉,天下悅之”。他做了皇帝以後,更是“勤於為治,每臨朝,或至日昃,五品已上,引坐論事,衛士傳餐而食”。在這樣勵精圖治的情況下,為了整頓制度,開創規模,存政治、經濟方面採取了許多革新措施,以鞏固和發展新建立的隋政權。

隋文帝的勵精圖治故事

首先改革行政制度,以加強朝廷的權力。隋文帝即位之初就廢除了北周時代從《周官》抄襲來的那一套古老的制度,命蘇威等綜合漢魏以來歷朝的官制,制定新的制度。在朝廷分設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內侍五省,御史、都水二臺,太常、光祿、宗正、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國子、將作十一寺,左右衛、左右領軍等十二府。朝廷的五省中,秘書省職掌較閒,內侍省全是宦官,並不重要。政權所寄,全在尚書、門下、內史三省。

隋文帝的勵精圖治故事

魏、周以來的府兵制度,隋文帝也作了重要的改革。因為“府兵制初建立時,在主觀上是要以軍民分治的形式維持種族予盾,以部曲制度的形式維持部落組織”,所以起初兵士都是鮮卑人,“自相督率,不編戶貫”。隨著歷史的發展,這一制度也就逐漸發生變化。北周武帝時,“改軍士為侍官,募百姓充之,除其縣籍,是後夏人半為兵矣”。開始打破了兵制上的民族界限,但仍然“兵農各籍”。開皇十年,隋文帝下令:“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賬,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於是府兵“始一寓之於農”。這不僅使府兵制的民族意義完全消失,並使大批的勞動力投入生產,對生產的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