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消費我的愛國心|還原聯想棄投華爲5G編碼事件真相

這兩天,聯想在5G信道編碼方案上棄投華為,導致華為輸掉短碼方案的話題火了,對聯想的譴責鋪天蓋地。批判的核心是,在3GPP會議短碼投票中,聯想和其控制的摩托羅拉棄權,導致華為23:24輸給了高通;如果聯想不棄權,就能讓華為25:24反勝,聯想導致我國落選5G短碼方案,是謂漢奸賣國。

我也愛國,並且愛得深切,所以想把事情弄得更明白些。於是我去查閱了3GPP與編碼方案討論相關的3次會議記錄,卻發現事實與傳言完全不同。無意為誰洗白抹黑,只是希望還原事實,別讓人消費了我們的愛國心。

為了把事情弄清楚,首先得了解一下基本的背景情況。

這件事情發生在2016年8-11月,歷經3次3GPP會議。

3GPP (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是一個通信行業的國際標準化機構,由全球7大標準制定組織合作形成,這7大組織包括中國、美國、歐洲、日本(2家)、印度和韓國的國內標準協會,其中作為中國代表的是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CCSA)。

要想成為3GPP的公司會員,必須得先成為這7大組織其中之一的會員,像我們國家移動、聯通、電信,還有這次的主角華為和聯想,其實都是CCSA的會員,也進而是3GPP的會員。

移動通信行業需要全球互聯,天然要求統一的標準,而3GPP的主要作用就是提供各個國家的標準化組織一個溝通平臺,接受各個會員單位提出的技術路線提案,並且通過討論協商的機制,確定全球通信行業的技術路線。路線確定之後,再由各國的標準化協會在各國的區域內分別落實。

在目前全球由4G向5G升級的過程中,3GPP自然就肩負起了確定5G標準的任務,而信道編碼方案就是其中一項。

編碼是幹什麼用的呢?聯想華為事件,可能很多人爭論了半天,卻連編碼是幹什麼用的還不知道。

無線通訊的本質是信息的發送和接收,但是在這個過程之中,難免會因為各種干擾造成部分信號的丟失或錯誤,比如我想發個數字1000,很可能因為干擾接收到了就變成了1001。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一套編碼方案,把信息先編碼再發出去,在編碼過程中即添加了冗餘的信息,接收方收到之後,需要進行解碼,被幹擾了的錯誤結果是沒有辦法成功解碼的,而如果成功解碼無誤,才說明發來的信息是對的。

編碼方案又分為數據信道編碼和控制信道編碼。數據信道用來傳輸所有的數據,我們發送的文本、圖像、視頻都是數據信道的內容。控制信道則主要是為了傳輸指令或者同步數據。

在4G時代,編碼方式還是由歐洲主導,數據信道的編碼方式是Turbo,控制信道的編碼方式是TBCC。Turbo是一種編碼簡單,但解碼稍微複雜的方案,它在解碼過程中需要固定次數的迭代運算。5G時代要求的傳輸速度20倍於4G,對於發送到基站的數據都要進行解碼,通信基站在單位時間內需要處理的數據量大幅提高,就對基站數據處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且解碼延時較長,對5G的低延時要求挑戰也較大。因此,如果能有一種比Turbo更好的方法能夠提高解碼速度,當然是更理想的方案。

LDPC編碼和Polar編碼就是這樣兩個方案。LDPC方案是MIT教授、美國人Robert Gallager提出的,它在解碼時不再需要固定的迭代次數,可以更好的支持並行處理,相較Turbo可以提高速度,因此更適合5G的要求。Polar方案是Robert Gallager的學生、土耳其人Erdal Arikan提出的,這種編碼方案在理論上更優,編碼和解碼都很簡單,但是發展時間比較短,完全沒有經過商用驗證,還不夠成熟。

在編碼方案之爭中,歐洲自然還是希望支持Turbo的升級方案,而美國以高通為首則支持LDPC,中國以華為為首支持Polar。但是LDPC和Polar並不屬於高通或者華為,兩家公司只是分別在各自的領域積累了更多的專利,但是彼此都有滲透,比如華為在LDPC領域也享有很多專利權。這些專利權就是將來5G商用之後,收取專利費的基礎,因此各家都希望自己專利佔優的編碼方案被採納。

瞭解了背景之後,現在我們說回聯想和華為的問題,來看3次3GPP會議的情況。由於技術上的優勢,實際上編碼方案之爭就集中在了LDPC和Polar之間,Turbo的支持者寥寥。

第一次是86會議,2016年8月22日至26日在瑞典哥特堡舉行。這次會議是編碼技術方案的一次預討論,僅討論了數據信道,而沒有討論控制信道。大部分公司都支持LDPC作為數據信道的編碼方案,既包括高通、三星、英特爾這些巨頭,也包括中國背景的中興通訊、信威科技、Vivo、Oppo和小米。

同時,華為及旗下的海思科技、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德國電信、意大利電信、沃達豐、展訊,以及Turbo方案的主推者法國Orange,也提出了一項議案,即讓Polar作為一項候選的編碼方案。

在這次會議上,聯想並未表態,會員在討論技術方案時,也並沒有出現明顯的按國家選邊站。會議最終的結論是編碼方案留待下一次會議86b再解決,會議記錄截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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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會議是2016年10月10日至14日,在葡萄牙里斯本,即網上截圖曝光最多的86b會議。這次會議上,仍然是集中於數據信道的討論,先是從技術出發,大家先是充分陳述對比了各個技術的優缺點。在討論的時候,大家有一個想法,就是將數據信道的編碼方案按照長碼和短碼分開,不再採用單一的編碼方案,長碼和短碼各採用一種編碼,然後在提案時就分成了兩派。

第一派的提案內容是由LDPC作為唯一的數據信道編碼,不再選其他的編碼方案,這個方案的支持者包括高通、三星、諾基亞等業界大佬,同時也有聯想和它控制的摩托羅拉,一共28家。在這裡,聯想是支持採用LDPC單一方案的。

第二派的提案內容是把Polar加進去也作為一種編碼方案,這個方案的支持者就是華為和旗下海思科技、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中興通訊及Nubia、Vivo、Oppo這些中國背景企業,也仍然有德國電信、阿聯酋電信,以及美國通信專利巨頭InterDigital,一共27家。

下面是分別支持這兩種提案的陣營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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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PP的運作方式是大家討論協商達成一致為主,並不是碼人頭看哪邊支持者多,因為會員分歧較大,就又做了一次意向測試

意向性測試提出了一個問題:數據信道到底應該選幾種編碼方案?

愛立信、諾基亞、三星、英特爾、高通這些巨頭加上聯想都選擇了1種,就是長碼短碼都是LDPC;華為也選擇了1種,認為長碼短碼都用Polar就行,但是沒有其他人支持華為的選擇。

中興、小米、oppo、阿聯酋電信這些廠商則選擇了LDPC長碼+Polar短碼的方案,另外也有Orange等一些少數廠商選擇LDPC長碼+Turbo短碼的方案。

意向測試部分的會議記錄截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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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大家意見還是不一致,於是為了瞭解大家的反對意見,接下來又做了一次否決性投票,給出了三種方案,讓大家選擇一定不同意哪種方案。

方案1:長碼短碼都只選LDPC

華為、中國移動、中興、Oppo、小米、信威等都不同意,Orange也不同意。

方案2:長碼用LDPC,短碼用Polar

三星、英特爾、高通、諾基亞、聯想等不同意。

方案3:長碼用LDPC,短碼用Turbo

基本上大家都不同意,Turbo註定是悲催打醬油了……

討論來討論去,會開到凌晨,大家依然爭論不休,所以最後的結論就是把能達成共識的部分先確定下來。既然大家都對數據信道長碼用LDPC沒有意見,那就長碼用LDPC,短碼用什麼,下次87會議再討論,控制信道這次會議就沒涉及。

到這兒為止,聯想的態度很清晰,一直是支持LDPC作為數據信道的唯一編碼方案,但Polar碼沒有被確定選用,只是留待下次會議再討論,不能歸咎是聯想的責任,因為缺少英特爾、高通等巨頭支持,即便聯想支持Polar方案,會議同樣無法達成一致。

下面是否決性投票和會議結論的記錄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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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一晃就到了11月,14日至18日,第三次

也就是87會議在希臘雅典舉行。這次會議將是華為爭取Polar作為短碼方案的最後機會。

在短碼方案的討論中,兩方仍然針鋒相對。華為有備而來,在會議前和多家機構協商,爭取到了很多支持,因此連同華為自己共有55家公司支持在短碼使用Polar的方案,包括所有中國背景的公司,也包括聯想和旗下的摩托羅拉。因此,聯想聲明其在投票中支持了華為主導的Polar方案屬實,並且是在短碼中就支持了華為。

另一方面,高通、愛立信、諾基亞和三星等31家公司也提出了一項提案,就是採用LDPC作為唯一的編碼方案,即短碼也用LDPC。

華為提案中,最開始提出短碼的長度上限是1024 bits,也就是說短於1024 bits的都使用polar編碼,但隨後高通方表示反對,認為至少256 bits之上的應歸屬於長碼範圍,使用LDPC。隨後,華為的提案變更為短於255 bits的使用Polar編碼。

可是高通方仍然堅持短碼也應該使用LDPC,但為了達成一致也開了口子,說不排除將來可以把Polar碼作為額外補充的編碼方案。

這部分會議內容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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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華為等55家公司又提出一份議案,建議在控制信道中使用Polar編碼,而高通、愛立信等則建議在控制信道中仍然使用原來的TBCC編碼,但是支持的公司不多。其他公司又陸續提出了幾種建議方案,比如數據信道短碼上行和下行分別使用LDPC和Polar、控制信道上行和下行分別使用Polar和TBCC等,但是也沒有達成一致。

最後,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中國移動、愛立信、德國電信等提出,數據信道短碼用LDPC,但是保留將來加入其它編碼方式的可能,控制信道上行和下行都用Polar。

這一部分的會議內容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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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87會議達成一致,就是大家都知道的結果,基本和最後一個提案的方案相同:數據信道無論長碼還是短碼都用LDPC,控制信道都用Polar,至此5G eMBB編碼之爭告一段落。

會議結論截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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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3次會議全程,再對比之前的傳言,實在不知道短碼投票聯想棄權,導致華為23:24輸掉短碼這段情節是怎麼增添上去的了。最接近的情節,是在86b會議上,有28家公司(包含聯想和旗下摩托羅拉)支持LDPC作為唯一編碼,有27家公司支持可以將Polar編碼作為一種候選方案。但這只是討論性的提案,供大家發表自己的看法,把這視為決定編碼方案的投票,認為因為這一票華為輸掉了短碼,就是完全不瞭解3GPP工作方式的行為。如果真的可以數人頭投票,那麼87次會議上,華為及聯想等55家公司支持將Polar作為短碼方案,而高通等只有31家公司支持LDPC方案,那麼短碼方案早就應該花落Polar,成為華為的囊中之物了。路漫且長,高通、三星、愛立信這些巨頭的話語權,遠遠不就是靠拉一些小兄弟就能擺平的。

編碼方案之爭的背後,既是技術路線的的競爭,也是商業利益的爭奪。如果華為主導的Polar方案能夠作為數據信道短碼的編制方案,無疑能夠增強5G時代華為的競爭力,有利於我國5G事業的發展。但最終Polar未獲短碼編制方案,也絕不應該歸咎於聯想,這是國力、企業利益多層博弈的結果。如果聯想一家就能影響最終結果,說句玩笑話,未免也太看得起這家公司了。

關於聯想一事,我無意再去講是或非,只是再陳述幾個基本事實:大部分企業在86會議上均支持LDPC作為數據信道編碼方案;聯想在86b會議上支持了LDPC作為數據信道唯一編碼方案;聯想在87會議上支持了Polar作為數據信道短碼方案和控制信道方案。只要不歪曲事實,基於事實如何作出價值判斷,罵聯想也罷,哀華為也好,是各位的自由。

但有一件事要知道,一味在媒體上宣揚民族主義,對我國未來在國際平臺上發聲,有害無益。3GPP本身是技術驅動的標準化平臺,會員企業基於技術路線和商業利益開展討論、共同協作,這其中當然也存在博弈。但如果一定要在其中加入過多的民族主義,給人以“中國企業就是抱成一團”的印象,那麼一定會遭到其他國家的抵制。輕者別人聯合抱團,重者別人再成立一家新的國際合作平臺,不帶你玩。這些,恐怕都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這一點,在華為的公告最後一段中,說得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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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很多媒體、帖子都在討論這個事件。沒錯,愛國情緒最容易調動,煽動民族主義最容易激發傳播。但是,尊重事實是一切的底線。作為一個投資類財經公眾號,我的讀者大多都是做理財投資的,其實在這個領域,我們最需要具有的是對真相的挖掘和獨立的思考,謹以此事,與諸君共勉。投資每天路上聽,語音版請點擊下方“瞭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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