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了預付卡商家跑路 江西省消保委首次代消費者當「原告」

打破預付卡充值金額不退“潛規則”

南昌新聞網訊 近日,為更好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簡稱省消保委)首次支持消費者對商家進行起訴,代消費者當起了“原告”,幫消費者追回因預付卡消費商家關門帶來的損失,打破了預付卡充值金額不退的所謂“潛規則”。

省消保委近日陸續接到消費者對南昌海之味海鮮城(簡稱海之味)的投訴,“因為當時辦理預付式消費卡,充值時商家會分別贈送價值不等的金額,我們感覺比較划算就充值了。”投訴人南昌市民艾先生表示。然而,一段時間後,再到店家進行消費時,發現海之味的門店已經關門了。

“我們電話聯繫了海之味的經營者,先是進行詢問,然後要求他們退還預付卡內的餘額,但是商家一直沒有理我們,也不給任何回覆。”艾先生告訴記者。省消保委受理消費者投訴後,第一時間聯繫了海之味具體負責人,要求其按照規定將消費者卡內餘額退還給消費者,但經營者表示拒絕。

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省消保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委託省消保委律師團公益律師王卿代理案件,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向東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經營者向消費者退回預付款及違約金。目前,該案件在東湖區法院的訴前調解下,經營者主動承擔了責任,向消費者退回了預付款及違約金。

“經營者未按照與消費者的約定履行義務,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原則,消費者要求退還服務費用的訴求久拖不決,侵害了消費者的求償權。”王卿表示。

“儘管此案金額不大,但意義不小。我們希望通過這次的案件,讓消費者勇於向‘潛規則’發起挑戰,向那些不公平的行規和慣例說不。”省消保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省消保委將積極推動與有關司法機關建立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實現資源共享、消費糾紛解決機制功能互補。這樣既能有效發揮消保委調解消費糾紛的職能,又能對司法機關依法公正、高效審理消費糾紛案件產生積極影響,最終實現降低消費維權成本、提高消費維權效能、共建和諧消費環境的目的。”(胡少敏 南昌日報記者 歐陽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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