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實行三權分立,其弊端是什麼?

秦汝鵲


三權分立是質,行政,司法,立法。三權相互制衡相,互獨立。在我看來,三權裡司法和軍隊都屬於獨立不干預行政和立法之間的博弈的。美國實際上是量權互搏。

美國三權獨立是有他的國情和歷史原因在裡面。

美國全名是美利堅合眾國。這裡合眾國就指的是很多國家聯合成立一個國家。這個很多指的是十三個獨立的英屬殖民地。這十三個殖民地美國獨立之前聯合起來抵抗英國殖民掠奪。成立了一個大陸委員會,並且簽署了最早的獨立宣言。這才有了早期的美國軍隊,聯邦政府,和美國聯邦議會,司法,等。而當時美國權利中心和現在一樣是議會也就是現在的參眾兩院。眾議員是由各州或者早期的幾個殖民地的人口分配人數。而參議院則是固定人數。

在三權博弈中,最大弊端是監管。我們都知道權利需要籠子。籠子有誰來監管。更何況美國的籠子比關在籠子裡得所謂“權利”更加有權利。實際上兩個權利是互相掣肘的。比如。總統是沒有徵稅,徵兵,動用一些經濟手段權利的。但有一個時候可以。那就是戰爭時期。也叫緊急動因時期。這時候總統被賦予一些應急用的權利。所以美國老是再打仗。另外三權立的結果是,國會爭奪。要想順利執政必須要奪取立法權。所以出現了黨爭和兩黨輪替制度。這個制度懷就壞在這。黨爭在國內弄死了多少王朝。再有本來作為決策機構,國會應該屬於權利機構,權利機構就應該接受監督,督察。但國會議員是有司法豁免的。另外因為黨爭和監督空白。國會內部錢權交易已經表面化。民粹輿論也在輕易的影響不確定的“壞事”。比如輿論認為有色人種應該離開美國。老美頭腦一熱就開始抓黑人,黃人,等然後遣送回國。我只想說老美在你的地盤有多少人是有色人種可能啊


風車騎士45541173eg


世界上沒有最好的,完美的制度,制度的誕生都有其歷史形成的因素,比如美國的三權分立吧,今天說它好,主要是體現在其強大的綜合國力來判斷的,因為有這個好的結果,所以只要世界上其他國家都採用這個制度就一定會像美國那樣強大富有,這個想法看似沒有毛病,其實是一種先入為主的想法,舉一個簡單例子吧,就說說馬雲與阿里巴巴吧,很多人都非常希望能夠成為馬雲那樣從一個草根,通過自己的努力,實現了事業上的成功,如果按照三權分立這個邏輯,是不是隻要按照馬雲所說的那樣去做就馬上會創造出來第二阿里呢?答案是不會的,不然早就出了,還會等到現在嗎?說到這裡其實比較明白了,所以說一加一等於二這樣的公式化,並不是實用於所有人的。說到這裡很多人肯定再想,為什麼中國就不能用美國三權分立的那一套呢,其實恰恰相反,中國的這片土地上,我們的先輩們,在探索祖國的未來的時候,早就實驗過了,在清政府倒臺的時候,孫中山先生和袁世凱等人,對於中國未來的走向都達成過協定,因為當時中國處於名義大統,而實際各省獨立的狀態下,歷史的節點與美國當年各州先獨立,然後自下而上最終實現大一統的狀態非常相似,最重要的就是憲法起草人,相信很多讀過歷史課本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字,這個人非常年輕,更是才華橫溢,讓很多人想不到的是,後來赫赫有名的中國第一大黨的國民黨就是經他創辦的,好了我就不賣關子了,他就是“宋教仁”,後來的結果大家都知道了,隨著他的遇刺,中國的命運也隨之改變,這裡就不要再去討論誰去刺殺他了,這是一個懸案,至今未破。就當作當時中華兒女為祖國未來命運的一次探索和嘗試吧,雖然失敗了,但千萬不要再說我們為什麼沒做過!其實並不是每個制度都適用於所有國家,這裡的因素有很多,我覺得不管那種制度,標準只有一個,就是隻要管用就行。三權分立的優點是不容易犯錯,缺點是辦事或解決問題效率太低,很多明明是簡單的小問題,議會上面非要扯個頭破血流,最後一拖就是很長時間得不到解決,這就是很多國家學習美國的三權分立經常看到的,卻不能理解的現象,因為彼此之間都有各自的利益在裡面。當國家處於貧窮或落後的時候還好,但是當國家發展到了一定水平的時候,要想再有大的突破和進步的時候就很難了,這不是個人因素所能決定的,恰恰是制度。


狂人飛刀




沒有完美,制度也是一樣。丘吉爾曾說,民主只是不太壞。更何況美國的民主有倒退傾向呢?2015年美國民主指數跌入完全民主國之末,而2016年、2017年完全跌出完全民主國之列。


美國不像我們想象的那麼好,歷年來保持民主指數第一名的是挪威,民主國家不少是橫向三權分立、縱向聯邦制衡,但重中之重卻是三權分立。三權分立的好處是制衡、監督,加上在野選舉以及批評,維護民主。沒有完美,那麼三權分立的弊端是什麼呢?



三權分立做得好是制衡做不好是內耗。儘管條文上規定是嚴密的,然而在實際操作中,三權各自為提升自己的制衡力而相互擴權,引發矛盾,甚至內耗。三權建築物的頂部分別是法院白角房,總統白矩房,國會白拱房。



三權分立權力此消彼長,甚至有一家獨大的現象。三權原則上是權力一樣,相互制衡,權重容易往往3>2>1甚至是4>1=1,很難做到2=2=2。如掌控國會的羅斯福總統出臺違憲經濟政策,法院不能及時糾偏,糾偏後他還反制。當反對派控制國會時,那總統就慘了,尤其還有未了案件,比如尼克松。本派控制國會,但總統安撫反對派得不到本派的理解和支持時就倒黴吧。如海斯總統的議案總被國會否決。有時國會總統會慪氣,如克林頓白房過聖誕國會不給錢,他就自掏腰包買燈。



三權分立容易議而不決,降低效率,貽誤戰機,造成嚴重後果。因為各種矛盾制衡,處理不好,極容易影響救災、戰爭等最佳時機、選用最佳方案,從而低效率導致低效果。不能集中力量辦大事,可辦大事一旦失策就會效率高效果更糟 。

總而言之,民主是不太壞的制度,不能把它想得太好,但肯定比非民主強,而且強很多。


福垊


美國實行三權分立,最大的優點是國家權力不會過度集中,任何類型的權力都能有效被制衡,這是有利於防止走向獨裁與腐敗的,也有利於保衛民主制度與社會基本自由,整個社會的法治水平會相當高。

最大的弊端是國家權力的實施中,總是會出現相互掣肘的局面,經常會呈現高度的對抗與博弈。這意味著有時候內耗是相當嚴重的,無法解決重大社會問題。

在美國的三權分立制度下,許多問題將永遠處於辯論之中,會長期議而不決,比如下述兩大問題:

  • 槍支暴力。這是美國在全世界最著名的一個社會問題了。槍擊事件氾濫,對美國來講可以說是根本無法克服的痼疾。

  • 毒品氾濫。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毒品消費國家。僅大麻、可卡因、海洛因這三種毒品的銷售量每年就高達近1.6萬噸。全世界生產的毒品60%以上輸往美國。美國人的可卡因消費佔世界產量的三分之一,全美吸毒人口高達8.2%。

這兩大問題都是美國幾十年下來的老問題了,可以說在美國現有三權分立制度下,是絕對看不到解決希望的。本質上這兩大問題需要有強大的統一性國家權力才能切實應對,而這不屬於美國三權分立制度的治理強項,


建章看世界


弊端可能狗咬狗。

優點肯定沒法狗咬人。

我學文的,還記得高中那時候,教科書當時說一言堂不好,結果又說了美國兩黨制不好,精神錯亂嗎?還是自己都沒法自圓其說?

所謂民主,不過是草民給皇上的人分兩波,讓他們為了討好老百姓而爭論。

所謂獨裁就是統治者給老百姓分成兩波製造民族矛盾,民族內部製造裂隙,結果坐收漁利。比如義和團屠殺中國基督徒,砸汽車輪船。再比如東德給德國分成兩個,朝鮮給朝鮮半島分成兩個。錦衣衛他爹未必是當官的,也許和老百姓一個出身 ,甚至和老百姓一樣賣貨做小生意。


中華遠東外蒙領主


美國實行三權分立制度,可以說是美國政治制度的基石,其實也是世界各國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的基石。只是美國的三權分立制度最典型,從美國建國到現在已經發展成了資本主義國家中最完善、穩定和高效了的政治制度了。

三權分立也叫三權分治,是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互相監督互相制衡的制度,美國總統行使行政權;國會行使立法權;聯邦最高法院行使司法權。這種制度在歐美國家能防止出現獨裁者。

除了三權分立,美國也是事實上的兩黨制,眾議院和參議院的議員基本上是民主黨和共和黨的黨員。而民主黨和共和黨在執政理念和所代表階層的不同,在立法方面互相掣肘,互相扯皮,甚至為了自己黨派的利益反對而反對。在總統方面,他是行使行政權的最高代表,可以一定程度的任性,也可以推翻不足三分之二議員支持的議會法案。聯邦最高法官由總統提名認命,這也為總統行使行政權帶來一些方便等等,這些也是美國三權分立中的一些弊端。

三權分立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比如我們有人民代表大會,可以充分發揮出人民代表大會的立法權和對政府部門的監督和制約;最高人民法院能更獨立行使司法權等等。以上都可以在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遵守憲法的條件下進行,以保持社會安定平穩的發展。

任何政治制度都是時代的產物,離不開各國的實際情況,而且隨著時代的進步,先進的制度也要不斷完善和進步,要不然就會被更先進的制度打敗,這是人類幾千歷史不變的規律。


清風悠颺


分權制度的前提條件是“假設”每一個分權都能基於憲法秉公提供意見,以充分體現民主和集思廣益,避免思維受限。然而,真正落實的時候,我們看到的卻是分權分別被不同的利益集團所控制,各自代表集團利益而不是設想中的群體利益。所以在真正需要集思廣益的時候得到的不是真正的民主,而是一個個被操縱的個體意見,得到的結果往往是代表著“最大利益集團”,所以西方民主的假象就在於此。

很多人總喜歡吹捧西方民主,以為民主可以解決一切問題,而實際上這個世界是沒有真正的民主的,由於個體的意願和意志可以被操控,所以我們看到的永遠是集團利益。


龍族ELL


美國實行三權分立,林哥我認為有三大弊端:

一、對大老虎而言,不能為虎作倀了,被老老實實地關進了制度的籠子,老虎失去了這自由啊!

二、對一些小老虎而言,他們的貪汙腐敗行為大大受到限制,油水少的可憐,甚至沒有了,這情以何堪?

三、最大的弊端在於,美國實行三權分立,政府就要定期實行選舉,這可害苦了美國人民,普通百姓還要為選擇哪一個人當總統而大傷腦筋。很多時候還要排隊去投票,累啊!不如一票通過來的痛快!


林哥漫談


三權分立”在美國是一種“政治實踐”,不是一種廣泛意義上的“

政治理念”,雖然有很多人政治學者提出了這種理念,也做了很多邏輯論證,但最終還得需要實踐進行檢驗,美國這幾百年也正是在不斷的進行實踐檢驗,並不像某些人認為的那樣“有了理論就萬事大吉”。

事實上,即便在今天,很多美國人也對於“三權分立”的政治實踐產生了動搖或者懷疑,這裡面不僅包括一些中產人士,還有某些精英人士,在美國民眾的心目中,這種設定也並不是被“深信不疑”的。當然了,也並不像某些人說的那麼邪乎,或者全盤否定,只是“三權分立”更加符合美國的實際情況,正所謂“美國有特殊的國情”。

那麼美國的特殊國情是什麼呢?

其實這個問題應該反過來想,為什麼美國人搞“三權分立”可以成功?其它很多國家有樣學樣最後卻學不明白整不明白呢?其實“三權分立”的實現,遠沒有很多人想象的那麼簡單。

在某些人的腦海裡,只要讓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各自分割了,就能實現分立,也就可以照抄照搬美國模式了,其實這種看法非常膚淺,因為制度是由人所創建的,也是由人所實踐運作的,脫離了“”這個主體,一切都是空談。

在某些人的腦海裡,這些西方的制度設計,被想象成了一種“機器人系統”或者“人工智能系統”,彷彿只要設計出來了,大家就能無條件地遵守了。這是非常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其實即便是一個人工智能系統或者操作系統,也是要不斷修修補補甚至推陳出新的,出了BUG可能還會直接導致崩潰,並不是“只要做出來了就萬事大吉”,而是“做出來了以後才是剛剛開始”。

美國的特殊國情,體現在以下四點:

1.美國是“合眾國”,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聯邦制”,各個州都是平等的,不存在“主體州”,每個州其實相當於一個“國家”。

2.美國聯邦政府和各個州的關係不是“中央與地方”的關係,而是“工作意義上的分工不同”,美國人同時存在對於“州”的認同度和對於美國的整體認同度。

3.美國是海洋法系,不是大陸法系。

4.美國不存在一般意義上的“核心地區”和“中心地區”。

這種情況不僅在美國建國初始存在,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複雜的情況也是越來越多。

在華盛頓那一代人,也就是國父的時代,採用“三權分立”的模式,其實是一種“無奈之舉”,並不是所謂的“偉大構想”。因為美國沒有主體民族,沒有主體“州”,沒有“核心地區”,大家是誰也不服誰,假如你搞出了個美利堅王朝或者美利堅皇帝,但是沒有人認可。

因此,平衡各個州的利益,還要照顧到整體,還要防止“多數人的暴政”,盡一切可能的保證富裕階層的利益,爭取全方位的支持。如果回到華盛頓所在的那個時代,實在是找不出任何更加優越的制度設計,來應對美國的實際問題。

假如美國有不實行“三權分立”的條件,美國國父們自然也就不需要實行了,直接建立美利堅共和國或者美利堅王朝就可以了。但是當年的美國,除了這條路,沒有別的路可以走。

美國國父們創制“三權分立”,其實是對於美國“對症下藥”,這絕對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藥,假如世界上真的存在一個萬能的藥方或者制度,人類還會有這麼多煩惱嗎?


圖維坦


美國變超級大國時根本不是珉主,在搞種族隔離和麥卡錫,今天這體制從六七十年代開始,幾十年來已明顯衰落。

其三權,沒有一權可以制衡資本,反而被其.通過把持提名權、政治獻金、遊說等方式俘獲。比如搞出金融危機,有任何人擔責嗎?光天化日下殺掉肯尼迪,相關資料被FBI封鎖到2039年才公開,真兇至今逍遙法外,殺了總統還能動用國家機器擺平,可見美國真正的權力在誰手中?

很多獨栽者非常喜歡美國,如沙特科威特的世襲酋長,智利的皮諾切特也是美國扶植殺了珉選總統阿連得後建立獨栽軍政權,埃及穆巴拉克每年美國軍援十幾億美元……

西方對民主的定義是錯誤的、不符合邏輯的。人人有投票權就等於一人一票?人人有權=人人權利一模一樣?就如受教育權,基本人權人人必須有,但就等於讓學習能力僅夠初中的人也去上大學?這不是低能而獲的特權麼?這才是不平等!所以,人人有投票權,同樣也應按政治能力分層次,能力僅夠投村長的也同樣投省長,這也是特權!所以,西方的一人一票,不就是我們早就拋棄的大鍋飯麼?實質上是不平等!不平等怎麼能叫民主?而人類任何人才,如教授法官工程師,沒有一個是一人一票投出來的,難道他們不能服務人民?難道他們不能被人民監督?你不懂航空也去一人一票投飛行員給大家開飛機?這是給你權利麼?這是專業人士甩鍋!想害命麼?

西方為什麼喜歡推銷這種模式?因為外行比內行易忽悠的多,陳水扁兩玩具子彈就左右大選,因此西方就可以通過這種模式左右別國政治。真正的好東西,如科技藏著掖著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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