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首長來旁聽 普法促調解—歙縣法院行政庭開展以案釋法活動紀實

「以案释法」首长来旁听 普法促调解—歙县法院行政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纪实

2018年8月6日下午,歙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黃山市春宜米業有限公司訴歙縣民政局、歙縣公共資源局政府採購行政賠償案。在歙縣人民政府法制機構的支持下,本次庭審公開活動邀請了縣直機關負責人及一線執法人員共50多人參與旁聽,在實質性化解糾紛的同時有效督促執法機關依法行政,預防減少行政爭議的發生,取得了較好的社會反響。

「以案释法」首长来旁听 普法促调解—歙县法院行政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纪实

全庭總動員,庭審準備活動充分。

為貫徹歙縣涉訴行政爭議訴前協調化解工作辦法,本案審判團隊在案件受理之初,主動了解起訴企業的利益訴求,熟悉涉案行政採購行為的具體流程等相關法律政策規定,在庭審之前對案情有了較深的認知和理解。同時在開庭之前,審判輔助人員與縣政府法制機構工作人員一起做好旁聽人員的指引、登記等工作,保障該次庭審公開活動有序進行。

審判團隊專業敬業,保障團隊可靠團結。

本次庭審公開活動持續3小時,原、被告之間觀點對抗激烈,期間面對當事人的過激言行,審判長及時進行了制止,並引導當事人圍繞案件的焦點進行辯論,庭審過程規範緊湊。此外,為保障庭審秩序,還根據庭審時間、場地條件、訴訟參與人人數等情況,對警力安排、現場佈置及安檢登記等方面進行了周密部署,制定了“開庭綜合保障方案”,明確安全責任與分工,做到任務層層分解,責任細化到人,定職定崗,定人定位,做好各類突發事件預防準備。

多渠道協同促溝通,當庭撤訴實質性化解爭議。

黃山市春宜米業有限公司是我縣一家的本土糧食生產企業,維權意識強,考慮到其法定代表人與行政機關在糾紛發生之初有過一些不愉快的交流經歷,審判團隊結合其自身的特殊情況,巧妙藉助社會團體、公益組織的渠道,為原、被告之間搭建起溝通協商的平臺。通過庭前協調和庭審中的法官釋法,在本案的休庭期間,當事人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了一致意見,原告當庭表示申請撤訴,法庭予以准許。至此,一場持續半年的行政採購糾紛,在法院主持下成功化解。

一把手親自參與旁聽,宣傳“七五”普法精神

本次庭審公開活動,得到了縣政府的大力支持,我縣執法機關的多位一把手親自旁聽了案件的審理。本案承辦法官在審理期間結合案情,對行政法領域的一些基本原則和重要理論進行了通俗易懂的解釋,如信賴利益的保護、誠信原則在執法活動中貫徹等。向旁聽代表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傳達踐行“誰執法誰普法”的“七五”普法精神,促進了司法公開,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為進一步推動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文字 丨 許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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