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死人仍領養老金?網友:活著的人怎麼辦?

我們都知道,養老金是保證老人生活的,是為了讓很多退休老人,在老無所依的時候,衣食無憂。但是,正是這樣的一筆錢,卻有人挪為他用,讓死人繼續拿著養老金,而活著的人一分錢也拿不到。

法律規定:死人仍領養老金?網友:活著的人怎麼辦?

這裡,為大家普及一下關於養老金的相關基礎知識:

養老金作為勞動者在退休後的生活保障,它不僅能為勞動者帶來很大的福利,另一方面也有助於緩解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經濟壓力。

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

“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養老保險制度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準為本人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

法律規定:死人仍領養老金?網友:活著的人怎麼辦?

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餘額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也就是說,如果退休人員去世了,那麼他賬戶剩餘的養老金部分應該一次性的發放給當事人的第一繼承人。但是,最近卻出現這樣一件事情:

來賓市興賓區紀委監察委對興賓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核查,發現2012年至2018年6月間,興賓區24個鄉鎮有758名參保人員死亡後家屬仍繼續領取養老保險達74.5萬多元。

法律規定:死人仍領養老金?網友:活著的人怎麼辦?

看到這裡,不禁有些疑惑了,一個人去世四年之久,竟然還一直拿著養老金?很多網友看到這個消息後,也發出“死人拿養老金,那活人該怎麼辦”的感嘆。

這種行為明顯是不符合國家法律的規定的,當事人也因此收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是,回過頭來看這件事情,還是讓人有些害怕,全國這麼大,究竟自己領取的養老金是標準的多少呢?是不是也存在這種“冒領”的行為存在呢?

農村養老保險領取標準: 月養老金待遇=基礎養老金(55元)+個人賬戶總額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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