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後藏匿一年,浠水交警遠赴浙江將其抓獲!

交通肇事后藏匿一年,浠水交警远赴浙江将其抓获!

交通肇事后藏匿一年,浠水交警远赴浙江将其抓获!

8月6日凌晨

浠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在浙江省諸暨市警方的配方下,

將涉嫌交通肇事的嫌疑人,

邱某(現年28歲)抓獲歸案。

正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交通肇事后藏匿一年,浠水交警远赴浙江将其抓获!

案件回顧

2017年9月10日5時30分許,在浠水縣清泉鎮官湖村四方湖路段,丘某駕駛無號牌正三輪摩托車與對向陳某駕駛的鄂J2B946兩輪摩托車發生碰撞後徑直逃離現場,導致陳某頭蓋骨受傷,顱腦嚴重受損,傷情經鑑定為重傷二級。

交通肇事后藏匿一年,浠水交警远赴浙江将其抓获!

浠水交警事故處理中隊接警後,開展了大量查訪工作,最終鎖定暫住在浠水縣清泉鎮的丘某有重大嫌疑。但事故發生後,丘某如同人間蒸發一般,無跡可尋。為避免打草驚蛇,警方決定沉住耐心,並尋求相關單位協助,依靠網絡大數據結合偵查手段,全國範圍內布控,等待遊蠅觸網。

交通肇事后藏匿一年,浠水交警远赴浙江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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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近一年了,丘某的活動軌跡逐漸明瞭。經分析,丘某發生事故後,先後潛逃至浙江省,曾在浙江多個城市停留。8月3日下午,由事故中隊長湯興明、民警張曉林等組成追逃小組前往浙江。當晚,專案組一行到達浙江省諸暨市,通過兩晝夜排查,於8月5日夜間掌握了丘某所在具體位置,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於次日凌晨在該市牌頭鎮一家全汽粉末廠內成功將丘某抓獲。

交通肇事后藏匿一年,浠水交警远赴浙江将其抓获!

“這11個月來,我一直惶恐不安,看到警察就怕,很長一段時間都睡不著覺,現在我解脫了,我和你們回浠水,去面對我犯下的錯。”丘某(男,現年28歲,原籍廣西賓陽縣人)被抓獲後對民警的坦言。

對於肇事逃逸

僥倖、害怕和無知

都不是你肇事逃逸的理由

切莫抱有僥倖心理,一逃了之

因為無論你逃到哪裡

警察蜀黍都會想盡辦法

把你從人海中找出來

據丘某交代,因其駕駛的摩托車屬“三無”摩托車,事發當時,路上行人車輛較少,事發後因害怕承擔責任,駕駛車輛逃離現場。目前,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關於交通肇事逃逸的後果,你知道多少?

1.民事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2.行政責任

一次性扣12分:根據《機動車駕駛證使用和申領規定》,交通事故後逃逸,一次記12分。

罰款、拘留: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對於駕駛員來說如果肇事後逃逸可能面臨罰款和拘留的處罰。

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3.刑事責任

肇事後逃逸,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肇事後逃逸,且事故致一人以上重傷的,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即構成交通肇事罪。

審核:阮景紅

通訊員:南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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