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分才能通过的会计继续教育?做到这些最高抵60学分!

90分才能通过的会计继续教育?做到这些最高抵60学分!

财政部颁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学习内容、学时由财政部会计司拟订,具体实施由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学校、单位组织开展,其运作格局是由培训单位培训,由各级财政部门发证,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

若连续二、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考试、会计证年检、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惩诫,直至吊销会计证,清理出会计队伍。

年检制度

会计系列证都需年检

拿会计师证三年内必须参加年检,否则证件无效。

年检时间一般是9月-11月份之间。

所需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免检情况

会计证年审期间,下列人员如能提供以下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审查事项

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注:黑龙江是一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

90分才能通过的会计继续教育?做到这些最高抵60学分!

通过更难

以前的继续教育更像是一个形式,给培训学校创收的模式,大部分都带着“交钱就行”的意味。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活活比以前涨了30分。

通过之后更有用

继续教育情况将直接与晋升等挂钩。明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果如何使用,即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的依据之一。

每年都要想着这件事,好烦啊,怎么能不做?

抵1学分类

(1)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2)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3)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4)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5)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6)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财务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7)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8)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抵60学分类

(1)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60学分;

(2)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6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60学分;

(4)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独立承担课题或论文独立发表,每项研究课题/每篇论文折算为6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项研究课题/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6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30学分;

(5)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独立初版,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6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6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30学分;

(6)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有关部门、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60学分;

(7)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其中比较适合普通大众的有以下3种:

1. 会计类考试通过一科以上

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部分考试已调整或取消】,只要你通过一科以上(包括一科)的,可以视同当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当年通过的只能顶替当年继续教育,不可以累计下年。如果你下年同样通过上示考试一科的,同样可以视同下年的会计继续教育。

2. 会计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

会计类专业,这其中包括财务管理、会计学、电算化、注册会计师等会计类专业。同时必须专科以上(包括专科)毕业即可申请视同当年的会计继续教育。

3. 会计类比赛活动、论文

发表相关会计类论文和参加财政局举办的相关比赛,符合标准的,可以申请视同会计继续教育。

视同继续教育怎么申请?以广州为例。

1.学分申请

持证人员登录“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业务办理—继续教育”,在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从业人员”栏目输入姓名、从业证书编号、身份证号和验证码,点击“学分确认申请视同继续教育入口—我要申请”,选择年度、受理行政区划、受理日期、学分事项,填写申请理由。若有多个事项申请,可点击“增加事项”。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2.打印《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表》

有两种方式打印。一是在完成上述“提交”步骤后,点击“打印预览—打印”;二是通过“学分确认申请视同继续教育入口—我的申请历史”栏目,点击“打印受理表—打印”。

3.现场登记

持证人员按照受理日期携带以下资料至已预约的区财政局办理现场登记:

(1)《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表》(在网上预约后自行打印);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3)不同继续教育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详见《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材料表》(附表)。

如果以上条件都达不到?还是继续乖乖做继续教育吧,连续三年不做证书直接注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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