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婦女聯合會關於向社會力量購買「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服務項目的公告

漯河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公告

2018年漯河市婦聯牽頭實施了市定民生實事—“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項目。項目通過在5個社區建立服務中心,採取政府購買社會力量服務的方式,為婦女兒童及家庭提供家門口的一站式公益專業服務。“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項目於今年3月份啟動,經社區選點、外出學習、需求調研、版塊設計階段,現進入面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階段。

購買的服務項目

(一)項目名稱

2、郾城區泰山社區“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幸福花”婚姻服務站、“向日葵”親子成長營項目

3、源匯區柳江社區“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幸福花”婚姻服務站、“向日葵”親子成長營項目

4、召陵區灕江路社區“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幸福花”婚姻服務站、“向日葵”親子成長營項目

5、臨潁縣櫻桃郭社區“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幸福花”婚姻服務站、“向日葵”親子成長營項目

6、市區崑崙社區、泰山社區、柳江社區、灕江路社區“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君子蘭”婦女維權苑項目

7、臨潁縣櫻桃郭社區“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君子蘭”婦女維權苑項目

(二)服務對象

社區婦女、兒童及家庭

(三)服務時間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擬為每週六、週日,具體時間以簽訂的項目協議為準。

(四)服務場次及經費

1、郾城區崑崙社區“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幸福花”婚姻服務站、“向日葵”親子成長營項目,兩個服務版塊每週各開展一次活動,每年96場次,活動為200元/場,費用為1.92萬元。

2、郾城區泰山社區“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幸福花”婚姻服務站、“向日葵”親子成長營項目,兩個服務版塊每週各開展一次活動,每年96場次,活動為200元/場,費用為1.92萬元。

3、源匯區柳江社區“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幸福花”婚姻服務站、“向日葵”親子成長營項目,兩個服務版塊每週各開展一次活動,每年96場次,活動為200元/場,費用為1.92萬元。

4、召陵區灕江路社區“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幸福花”婚姻服務站、“向日葵”親子成長營項目,兩個服務版塊每週各開展一次活動,每年96場次,為200元/場,費用為1.92萬元。

5、臨潁縣櫻桃郭社區“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幸福花”婚姻服務站、“向日葵”親子成長營項目,兩個服務版塊每週各開展一次活動,每年96場次,活動為200元/場,費用為1.92萬元。

6、市區崑崙社區、泰山社區、柳江社區、灕江路社區“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君子蘭”婦女維權苑項目,每個社區每兩週開展一次活動,四個社區全年96場次,活動為200元/場,費用為1.92萬元。

7、臨潁縣櫻桃郭社區“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君子蘭”婦女維權苑項目,每兩週開展一次活動,全年24場次, 活動為200元/場,費用為0.48萬元。

承接條件及方式

(一)承接條件

在登記管理部門登記或經國務院批准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應劃入公益二類或轉為企業的事業單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具體條件如下:

1、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治理結構健全、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

3、具有獨立、健全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

4、具備提供服務所必需的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

5、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前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記錄,通過年檢或按要求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信用狀況良好,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未被人民法院列入被執行人名單;

7、符合國家有關政事分開、政社分開、政企分開的要求;

8、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購買服務項目要求的其它條件。

(二)承接方式

五個社區的“幸福花”婚姻服務站、“向日葵”親子成長營項目分別由不同社會力量承辦,五個社區的“君子蘭”婦女維權苑項目由兩個社會力量承辦。其中臨潁縣櫻桃郭社區“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幸福花”婚姻服務站、“向日葵”親子成長營項目和“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君子蘭”婦女維權苑項目兩個項目分別由臨潁縣區域內的社會力量承辦。

申報及評審安排

(一)提交申請材料。有申報意願的社會組織或單位,請在7月18日(週三)18:00前按照項目公告的要求,填寫項目申請表一式兩份報送至市婦聯維權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同時提交加蓋組織印章的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其他能夠證明符合承接主體條件的材料。(聯繫人:秦燕萍、王煥真,聯繫電話:0395—3176057,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組織項目評審。市婦聯根據申報情況,建立項目評審小組,組織項目評審會,篩選確定項目承接主體。

(三)公佈承接主體確定情況。對最終確定的項目承接主體,市婦聯將通過市婦聯網站向社會公佈。

(四)簽訂項目合同。市婦聯與確定的項目承接主體根據本公告要求與申報材料、項目採購過程中對具體事項達成的一致意見,以書面合同方式依法約定雙方權利義務。

漯河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幸福沙澧”婚姻家庭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公告

審核校對:秦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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