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贈書徐志摩:小腳與西裝,民國文人交惡,魯迅式愛憎

三十年代的中國文壇,各種紛爭不斷。魯迅與新月派的爭論當然是入了文學史的。梁實秋的“資本家的乏走狗”,郭沫若的“才子加流氓”,張資平的“三角戀愛”稱號,還有馮雪峰、田漢、陽翰笙、周揚的“四條大漢”都讓人耳熟能詳。

徐志摩這一時期馳騁文壇,屢遭非議,守正不阿,坦然應對。在所有的爭論中,大體說來,他的態度都是平和的,從來沒有疾顏厲色,惡語傷人,這出自他的平和的天性,也是諳熟了英國紳士的風度。不是沒有例外,比如對魯迅。徐志摩不說魯迅的好話,魯迅也絕不給徐志摩一點好臉色,這是人們對兩人關係的整體印象。大致說來是不錯的。小有出入的地方是,起初可不是這樣,至少有一次,徐說過魯的好話,魯也給過徐好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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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2月21日,徐志摩在致他的英國朋友魏雷的信中說:“我們一個朋友新出了一本《小說史略》(魯迅著)頗好,我也買一本寄給你。”能說“頗好”,可見是看過的。這本看過的書是從哪來的呢?是魯迅送給的。在北京圖書館的書庫裡,藏有一本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上冊,扉面上有徐志摩的手跡:“著者送我的。” 

查《魯迅日記》,1923年12月11日收到“孫伏園寄來《小說史略》印本二百冊”,大部分寄售,留下一部分贈送朋友和同事,約五十冊的樣子,胡適、郁達夫等人都收到他的贈書。直到30日還“贈欽文《小說史略》一冊”。送徐志摩書,當在這段時間。有人說不簽名說明魯迅與志摩關係不密切,這是後人的推勘,未必是當時的實情,橫豎不過是一本書,不必賦予那麼多的意義。見了面順手送與,不也透著一份親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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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情節連在一起,就成了,前些天收到魯迅贈書,元旦無事,翻閱時順便記下書的來處。看過之後,確實佩服,在給那位研究漢學的外國朋友的信中順便做了推薦。

兩人的結怨,是由徐志摩給《語絲》投稿引起的。《語絲》魯迅是主要撰稿人,1924年11月出版創刊號。徐志摩正在“打天那一點子機靈兒真是細小有限的可憐哪———生命大著,天地大著,你的靈性大著。”就是這段話,惹惱了魯迅。這只是個由頭,事實上,徐志摩讓魯迅看不上眼的地方多著哪,比如平日的呼朋引類,風流倜儻,寫文章的熱情俏皮,自炫自賞,甚至徐志摩的離婚、戀愛,怕都是讓魯迅反感的。他們原不是一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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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一期,第五期的《語絲》上刊出魯迅的諷刺文章,叫《“音樂”?》。說他夜裡睡不著,坐起來點著燈看《語絲》,不幸就看到了徐志摩關於音樂的神秘談,不管什麼,都是音樂。可嘆的是,自己終究是一個苦韌的非神秘主義者,怨誰呢,只能恭頌志摩先生的福氣大,能聽到這許多“絕妙的音樂”而已。接著筆鋒一轉——但倘有不知道自怨自艾的人,想將這位先生“送進瘋人院”,我可要拼命反對,盡力呼冤的,——雖然將音樂送進音樂裡去,從甘脆的Mystic看來,並不算什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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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按魯迅的文字,並無多大的成見,不過是調侃罷了。頂多可說是反感。冤仇同如金錢,也是慢慢積攢的,暴富的機會不是很多。可資證明的,還有劉半農的《徐志摩先生的耳朵》,劉當時在法國研究音韻學,正好拿了徐的話來調侃,他甚至說——到徐先生同泰戈爾一樣高名高壽之後,萬萬一一旦不諱,而彼時我劉復幸而尚在,我要請他預先在遺囑上附添一筆,將兩耳送給我解剖研究,至少也須是兩個耳輪,能連同他的細皮,自然更好。我研究完了,絕不會將他丟到荒野中去喂鳥(因為這不是一件鳥事),一定像德國人處置康德的頭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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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辦刊物,當然要投稿支持。第三期刊出他的譯詩《死屍》(波特萊爾作),前面有一段小序,其中說———我深信宇宙的底質,人生的底質,一切有形的事物與無形的思想的底質———只是音樂,絕妙的音樂。天上的星,水裡泅的乳白鴨,樹林裡冒的煙,朋友的信,戰場上的炮,墳堆裡的鬼磷,巷口那隻石獅子,我昨夜的夢……無一不是音樂做成的,無一不是音樂,你就把我送進瘋人院去,我還是咬定牙齦認賬的。是的,都是音樂——莊周說的天籟地籟人籟;全是的。你聽不著就該怨你自己的耳輪太笨,或是皮粗,別怨我。你能數一二三四能僱洋車能做白話詩或是能整理國故的樣,將他金鑲銀嵌起來,供在博物館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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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調侃,你能說劉對徐已仇恨到食肉寢皮的程度嗎?劉只比徐晚死了幾年,當得知徐遇難的消息而又能想起自己曾寫過這樣的話語;能不心生慚恧嗎?徐志摩是懂得音樂的。音樂學者廖輔叔曾寫專文談徐在音樂上的修養。“他對新生事物相當敏感,接觸西洋音樂之後大概是有所領悟,所以寫起文章來不時援引音樂做他文章的幫襯。”懂得音樂在敘說時把它誇大到不堪是一回事,不懂得音樂把別人的不堪誇大嘲諷到不堪另是一回事,此中有智愚的不同,也有賢否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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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論事,一個人不喜歡另一個人的論調,在文化人之間,不是什麼難以理解的事。不必說這就是多大的仇恨。後來魯迅才說了實話,他不是不喜歡徐志摩的詩文,他是不喜歡徐志摩這個人,這已是寫過那篇文章十年之後,徐志摩去世三年之後——我其實是不喜歡新詩的——但也不喜歡做古詩——只因為那時詩壇寂寞,所以打打邊鼓,湊些熱鬧,待到稱為詩人的一出現,就洗手不幹了。我更不喜歡徐志摩那樣的詩,而他偏愛各處投稿,《語絲》一出版,他也就來了,有人贊成他,登了出來,我就做了一篇雜感,和他開一通玩笑,使他不能來,他也果然不來了。這是我和後來的“新月派”積仇的第一步;語絲社同人中有幾位也因此很不高興我。

魯迅贈書徐志摩:小腳與西裝,民國文人交惡,魯迅式愛憎

既是這樣,世人就不好再說什麼了。可說的或許只剩下:至少投稿不能算錯。再就是魯迅當年四十三歲,已名滿天下,徐志摩只有二十七歲,不過是初登文壇而已。1923年9月間,徐志摩曾邀約一批朋友赴海寧觀潮,這次活動顯示了志摩的組織才幹和人格魅力。那些不瞭解民國文學史的人,一味地責罵魯迅的感情史,辱罵徐志摩、陸小曼的始亂終棄,其實,他們都是五四的產兒,講究真、純。這就是民國範兒。

魯迅贈書徐志摩:小腳與西裝,民國文人交惡,魯迅式愛憎

魯迅與徐志摩,原本就是兩種不同類型的人,正如徐志摩嘲笑前妻張幼儀“小腳加西裝”一樣,在過於西化、英國紳士風的徐志摩面前,魯迅因襲著沉重的傳統文化因子,在傳統與現代之間,更為步履艱辛。他的每一步,也就是現代中國艱難跋涉的投射。

無窮的遠方,無盡的人們,都與我有關。這是魯迅的心胸,也是文化偉人的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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