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牆拆除引糾紛 動刀傷人陷囹圄

大新訊 因圍牆的拆除問題與施工人員發生爭執,盛怒之下竟然將人砍傷致死。近日,大新縣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6月15日上午8時,在大新縣桃城鎮倫理路鴛鴦橋頭,趙某與李某因鴛鴦橋頭旁邊印刷廠小區的圍牆拆除問題發生爭執。李某堅決不讓施工隊施工,趙某為了讓工程能夠順利施工與之理論,因兩人情緒都很激動,爭執不下。李某拿相機拍下了在場的施工人員,並揚言“今天誰敢動工,我就收拾誰”,接著用刀將趙某左手幾處砍傷、腹部刺傷,趙某因大出血休克,經搶救無效死亡。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李某故意傷害他人致其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遂作出了上述批准逮捕決定。(馮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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