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母分开户口,以后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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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于居住建房,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属于农用的建设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即,宅基地所有权归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农民朋友拥有的是使用权。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只有在本村村民内部流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不得抵押。使用权不等于所有权,那么,村里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法律如何规定的?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就此问题解答。

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从物权法规定之中,我们不难看出,宅基地作为使用权,而建造房屋为所有权,依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就包括公民的房屋。那么,使用权与所有权、宅基地与房屋就此出现了冲突,宅基地与房屋是不可剥离的,依据继承法房屋可以继承,房屋与宅基地又不可剥离。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户一宅,说明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并非以个人为单位享有使用权。那么,说明同属一户,在法律上宅基地继承是受法律保护的,是可以继承的。那么,属于非本村村民农业户口是否还拥有继承使用权呢?

依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因此,个人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在其死亡时遗留下来作为遗产可以继承的。房屋继承后,宅基地作为使用权也一并继承,并且已经农转非的非本村村民一样享受继承权。假如房屋灭失掉,宅基地使用权随着灭失,本村经济组织有权收回宅基地。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


关于和父母户口分开后是否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这个问题,可以明确地回答您,不管和不和父母户口分开,宅基地都是不可以继承的。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有相关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 公民的收入;

2.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发生继承的财产有一个前提,即该财产是被继承人合法所有的。但是在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有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从这条可以看出,村民对宅基地只用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

因此,村民对宅基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宅基地不能作为村民的私人合法财产发生继承。

您问的这个问题,可以说是不管您和您父母的户口是否分开,宅基地都不能继承,可以继承的只能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您父母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因此,您可以对对该房屋进行继承。

但是,现在相关政策出台,宅基地可以确权,因继承取得的房屋,房屋下的宅基地可以进行确权登记。这一点说明,虽然宅基地不能通过继承取得,但是可以对继承取得房屋下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过户,并依法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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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地说,无论子女的户口与父母分不分开、父母去世与否,都不能直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是村集体的财产,其权利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作为代表行使,而农村户口的居民只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合法财产。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宅基地等土地由于不属于个人所有资产,因此没有列入可以继承的资产之列,而公民的房屋因属于个人资产,所以依照法定继承原则,无论户口与父母分开与否,都可以继承。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可提交材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在不动产权属证书附记栏记载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由上述规定可知,农村居民可以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依法办理确权登记发证。

综上所述,无论户口与父母分不分开,农村居民都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在父母去世后,可以通过继承房屋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这种继承的房屋,一般不可以翻建、改建和扩建,当房屋坍塌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重新按照村建设规划安排使用。

在农村,继承宅基地是一种常见的认识,这是有悖于法律规定的错误认识,希望大家能正确对待,在工作生活中依法行事、依法办事。


阳光指间散落


但是这个问题我也不懂。

但是以前有一些问题上不是提过吗?

和老人分居住,或者说各在一边的,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也就是说,不管老人有什么事,或者说伤风感冒。意思是说,老子的死活你不管,他们所有的事你都没有管过他们的。然后他们双老人离去以后。你有想要他们的财产,这个怕是有点不对了。要是老人在生之前,他她们安前马后,什么你都帮助他们,那这样的话,那就不一样了。要是你实在是没办法,善良的人。但是再忙,你偶尔的去看一下老人们,这样一来他她们也会体谅你的,人应该要做到问心无愧,对老人。这才是笑,不说见义勇为嘛,他始终是你的老人,你是他们生下来的。所以应该赡养他们,只要工作允许的情况下。要是有特殊事情,工作不能走开!那就没话说了,我就说到这里


我希望明天会更美好的


谢谢邀请!与父母分开户口,以后能否继承父母的宅基地,这个是有条件的,如果父母去世,房子没倒塌,房子坏了,修缮一下,是可以继续住的, 所以,只要房子还能住,就可以做为自己的财产继承了,如果户口在外,但是宅基地无法继承,没有推倒重建的权利,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要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是通过房屋继承而获得,而不是继承宅基地!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村委会或者土地部门。


今夜星光灿烂


很高兴为您解答!

欢迎关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要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算作遗产所以不能继承。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继承宅基地。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与父母分开户口,还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宅基地属于农村村集体财产,不属于遗产,所以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合法继承。



无论确权前还是确权后都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农村的现状是宅基地管理处于“盲区”,真是出现父母老去宅基地也很少被收回,且家里有的人口众多也都相应的继续“占据”使用。

基于此问题,也根据相关土地及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不允许继承的。但现实是无人管理问津,也算是变相的继承了宅基地。

我是豫见新农人,以上就是我的观点浅谈,若有不妥还请批评指正


豫见新农人


感谢邀请;只要你户口还是属于你爸妈同村的话,就可以继承你父母的宅基地;因为我们国家规定,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外村人只能继承建筑物。宅基地属于村集体


奋斗的人才能称上幸福


按照违宪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本村的只能一户一宅,不可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应该将宅基地地上的房子卖给此地本村没有宅基地的符合条件的人;按照《继承法》规定,符合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宅基地使用权跟着房子产权转移,但是无父母的房子,不存在宅基地,这就是宅基地与房子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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