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一旦踏入此地,不仅本人一生凄凉,其后代亦受牵连

古代中国受重男轻女的影响极深,女子被儒家倡导的“纲常伦理”

“三从四德”等观念束缚,使得女子的地位一落千丈,逐渐成为男性繁衍子嗣的生育工具。良家女子虽然地位较低,但如果家境不错,至少衣食无忧。最凄惨的是获罪官员的妻女和罪犯的家属,一旦遇到这种情况,不仅本人一生凄凉,其子孙后代亦要遭受牵连。

古代女子一旦踏入此地,不仅本人一生凄凉,其后代亦受牵连

在古代,获罪官员的妻女和罪犯的家属会被打入贱籍,称为乐户。之所以被称为乐户,是因为她们是以歌舞陪侍服务于上层官员的贱民,其年青女子大都成为官妓。隋朝设立教坊,专职管理乐户,唐宋元一直沿用教坊机构,成为朝廷专门服务官员的娱乐机构。明代改称教坊司,永乐帝“靖难”成功之后,将建文帝忠臣齐泰、黄子澄、铁铉等人的妻女没入教坊司充当官妓,供人轮番蹂躏。

古代女子一旦踏入此地,不仅本人一生凄凉,其后代亦受牵连

《南京法司所记》:齐泰姊及外甥媳妇,又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一夜,二十馀条汉子看守着,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奏请圣旨。奉钦依:由他,不的到长大便是个淫贱材儿!

没入教坊司的女子,等待她们的就是暗无天日的生活。她们不得不倚门卖笑,不得不忍受耻辱,受到社会的歧视。这些女子受尽人间侮辱,一旦年老色衰,失去了利用价值,就会被赶出教坊司,却因为贱籍限制,无法找到其他谋生途径,只能在僻静处孤独老去,郁郁而终。

古代女子一旦踏入此地,不仅本人一生凄凉,其后代亦受牵连

更可悲的是,即使她们生下子女,依然无法摆脱乐户的贱籍身份,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不能自谋职业,生子令做小龟公,生女令做小官妓,生生世世,永无止境。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清雍正元年(1723年),清世宗下旨“削除其籍,俾改业自新,与编民同列”。自此,这个惨无人道的贱籍制度才被废除,乐户人家也可以像平民百姓一样的生活,享受同样的权利。

古代女子一旦踏入此地,不仅本人一生凄凉,其后代亦受牵连

忆古思今,我们应当庆幸生活在当前优越的社会制度中,享受着科技和文明发展所提供的各种便利,再也不用担心遭受古代封建制度给人带来的磨难和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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