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沒證拆遷方竟按違建「一刀切」?教你如何應對!

可能由於歷史遺留的問題,沒有辦理房產證、土地證或因為當地特殊原因無法辦理相關的權屬證明在大部分農村及較偏遠地區目前來說仍然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現象。而當這樣情況的房子要拆遷了,能不能獲得與證件齊全房屋同等的補償呢?在現實中,大部分無證建築都很容易被拆遷方認定為違法、違章建築,往往這時拆遷補償款都會被壓低甚至不予補償。接下來,就給大家講解一下此種情況的房屋該不該給予補償?又該怎樣補償呢?

老房子沒證拆遷方竟按違建“一刀切”?教你如何應對!

首先無證房屋並不代表一定就是違法建築的,從法律意義上來說,無證房屋和違法房屋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無證房屋面臨拆遷的情形並不少見,也是因為這樣很容易就產生糾紛。被拆遷人往往期待通過拆遷來改善自己的生活質量,但一旦自家的房屋被拆遷方錯誤的認定,這個夢想也就隨之破滅。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我們來看:“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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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律規定對於無證房屋並沒有一些拆遷方所言就一定是違建,在作出房屋徵收決定之前拆遷方要對拆遷區域涉及的房屋進行調查,要考慮房屋建造的年代、建造時的相關規定以及是否存在相關部門不作為等因素來綜合確定相應的安置補償方案。很常見一種是因為歷史遺留的原因,房屋建造的伊始是符合法律相關規定的,雖然沒有合法的權屬證明,但是應當符合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不應該被區別對待。

無證建築不一定就是違章建築,拆遷方應得對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即使被認定為違章建築,除特殊情況,也應當給予適當的補償。那為什麼還是有很多無證建築被認定為違建不予補償呢?把無證建築認定為違章建築可以壓縮拆遷成本,也能儘快使拆遷協議達成,加速項目進度,但是這嚴重地損害了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但是如果房屋嚴重違反城鄉規劃法及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就比如聽到拆遷消息惡意搶建的房屋則不予補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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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對無證房屋一概不給予補償是拆遷方損害被拆人合法權益的做法,拆遷方還是要考慮具體情況,不能草率的下判斷。自家房屋如果目前缺失權屬證明,我們也應當儘快去有關部門查看能不能補辦相關的手續。所以,當我們遇到相關的拆遷問題一定要及時諮詢專業律師,以求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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