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和質押有什麼區別?想貸款,不懂可不行

生活就是每天處理你的不同的困難或者享受美好的結果。

或多或少,我們都會遇到各種困難,其中遭遇資金困境是非常實際的問題。

沒有資金,很多事情處理不了。對於有大額資金需求的借款人,房產抵押貸款成為他們的選擇,但是很多人卻對房產抵押與質押有所疑惑,這兩者到底有什麼區別?

房屋抵押和質押有什麼區別?想貸款,不懂可不行

什麼是抵押和質押?

抵押貸款主要是針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比如房產、汽車之類的,雖然抵押的物品在貸款者自己手中,但是隻有使用權卻沒有交易權。要是到貸款合同期後,沒有及時還貸款,那麼,放貸者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將其處理。

質押貸款主要針對的是動產或財產權利,一般指一些有價證券,像企業的單位定期存款存單、個人的銀行存單等票據歸放款者管理,所以,貸款人的這些憑證需要在貸款到期後才能歸屬自己,到期前才可以通過這些來貸款。

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的區別

1,佔有方式不同

抵押貸款以不轉移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財產的佔有現狀,僅此作為擔保物的貸款形式;

質押貸款中質物的佔有權原則上應轉移給質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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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抵押物和質物的不同

可以用作抵押物的是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如抵押人所有的以及依法有權處分的房屋、機器、交通工具、具有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承包並經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而可以作為質物的是指權利,包括匯票、支票、本票、存款單、倉單、提單,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以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和財產權等。

3,生效規定不同

當事人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質押合同自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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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辦理登記部門不同

當事人辦理抵押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物的相應管理部門;以股票、知識產權為質押的,當事人應向其相應的管理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5,變現能力不同

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與抵押人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所得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或依法拍賣、變賣質物清償債權。抵押貸款的變現能力通常在50%-70%;質押貸款中如定期存單、國債基本為100%,股票、公司債等可達60%-70%。 福利區 小鴨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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