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合同中的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這些內容你真的懂嗎

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也無效。

項目合同中的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這些內容你真的懂嗎

項目合同保證:保證是最為常見的擔保方式,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債權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的行為;

項目合同抵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專一財產的佔有,將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如:房產證抵押貸款;

項目合同質押: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動產或權利移交佔權人佔有,該動產或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

項目合同留置: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留置該財產,進行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財產獲得價款優先受償;

合同項目定金: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抵價款或者退回,定金不超過合同標的額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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