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央行規範網際網路黃金新規?

如何看央行規範互聯網黃金新規?

2018年5月8日,央行下發《互聯網黃金業務暫行管理辦法 (徵求意見稿)》明確指出,黃金產品僅限金融機構、國務院和金融監管部門批准成立的黃金交易場所向市場提供。互聯網機構可以代銷金融機構黃金產品,但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黃金賬戶服務;不得提供黃金清算、結算、交割等服務,同時對互聯網機構設置3000萬註冊資本等門檻限制。消息一出隨即引起市場廣泛熱議,如何看待這一互聯網黃金新規呢?

規範互聯網黃金業務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值得關注的是,央行新規同時發佈於上海黃金交易所官網,可以說和2009年以來金交所個人黃金業務平移到商業銀行的精神一脈相承,都是出於風險防範的考慮。同時,這也是繼今年3月底《關於加大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整治力度及開展驗收工作的通知》這一互聯網資管新規的延續,均強調了必須持牌經營的金融監管要求。

近年來國內互聯網黃金迅速崛起,包括商業銀行、風投機構、互聯網公司和黃金珠寶公司等均紛紛搶灘,在活躍黃金市場,豐富國內黃金投資和促進黃金產業轉型升級的同時,也存在和產生一些負面影響。

比如,一些非法炒金機構打著互聯網黃金的旗號從事非法交易,給投資者造成損失;互聯網機構開辦黃金賬戶,存在監管漏洞;部分實力不強的網絡科技公司成立互聯網黃金平臺進行非法集資,由於自身風控問題最終出現兌付危機,去年9月份運營不到一年半便倒閉的黃金錢莊案(逾期五千萬跑路後另一家P2P網貸平臺融金橋還在運營),為互聯網黃金投資人和監管層敲響警鐘。

因此,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發佈《互聯網黃金業務暫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指出,由金融機構提供黃金賬戶服務,互聯網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黃金賬戶服務,這意味著以往互聯網機構為用戶提供黃金定期活期、黃金定存、結構性黃金理財產品等業務的權限收歸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將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的風控優勢,從制度上保障業務合法合規,根本上保障投資人資金安全,對於防止非法集資平臺出現,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意義重大。

互聯網黃金平臺將走代銷模式

根據新規要求,互聯網機構對其代理銷售金融機構的黃金產品,僅提供產品展示服務,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黃金賬戶服務和黃金清算、結算、交割等服務。按照這一新規,業內當前比較合規的模式只有騰訊微黃金等,黃金產品的設計研發、黃金賬戶和清算等均在工商銀行,騰訊微信只是代銷渠道,而其他眾多的互聯網黃金平臺不過是在品牌宣傳上稱和銀行建立資金存管,甚至新成立的平臺還未和銀行建立第三方存管,存在更大的風險隱患。

不同於實物黃金的代銷模式,國內實物黃金的代銷從2009年發展至今,依託各商業銀行龐大的線下網點獲得快速發展。互聯網黃金業務的代銷當前側重於線上與商業銀行合作,主要依靠互聯網機構的流量和渠道來拓展業務。未來隨著銀行實物黃金回購體系完善,通存通兌實現,最終將實現線上與線下的結合,商業銀行和互聯網機構通力合作下,將為用戶提供黃金買賣、兌換、存取和結構性理財等多元化服務。

商業銀行黃金業務也存在短板

儘管我們商業銀行有天然的風控優勢,但我們也要看到,當前商業銀行黃金業務也存在自身的短板。

第一,多年來商業銀行實物黃金兌換和回購體系還不健全。

2017年年中,就商業銀行黃金業務開展情況,北京黃金經濟發展研究中心與平安銀行資金運營中心聯合開展問卷(有效問卷5536份)調查顯示,商業銀行的黃金業務還應該提供黃金兌換、不限品牌的黃金回購、黃金支付、黃金融資等業務。在這個多選題中,共超過7成的人選擇了黃金兌換和不限品牌的黃金回購,可見這兩項業務有較大的市場空間。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基本還未涉足黃金兌換,作為國內互聯網黃金平臺的國美黃金曾嘗試過黃金與資產、黃金與電器等方面的兌換。而目前商業銀行之間的黃金回購體系還存在侷限性,大部分商業銀行只對於其自有品牌或少量品牌的實物金條進行回購。不限品牌的黃金回購成為對商業銀行管理運營能力的考驗和挑戰。

因此,建議商業銀行加強與專業黃金服務機構的合作。商業銀行在黃金業務方面固然有黃金交易系統、用戶群體、風險管理與控制等方面優勢,但是在實物黃金的檢測回購等方面受經營網點和人員設備限制,還需要加強與專業黃金服務機構的合作。同時,在打通回購障礙基礎上,商業銀行還應加強與專業黃金服務機構就統一黃金標準認證等方面合作。

第二,商業銀行自有黃金產品設計和創新不足。

這裡的自有黃金產品,主要指賬戶金、黃金租賃等商業銀行場外櫃檯OTC交易品種。據統計,2016年商業銀行黃金業務的三大交易平臺中,場外櫃檯OTC交易平臺的交易量為0.766噸(其中黃金租借3070.38噸,佔比40%;賬戶金2102.61噸,佔比27%;實物黃金377.32噸,佔比4.93%),佔商業銀行黃金總交易量的12.28%。而場內黃金交易平臺(商業銀行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佔商業銀行黃金總交易量的62.38%;境外黃金交易平臺(掉期、即期、遠期、期權和境外期貨)交易量佔商業銀行黃金總交易量的25.34%。這一數據的對比說明,商業銀行場外OTC黃金交易平臺創新力不足,新產品推出少、發展較為緩慢。

根據央行規範互聯網黃金新規,雖然商業銀行佔據風控優勢,但是在自有產品設計和研發上創新能力和互聯網機構或專業黃金服務機構相比,還存在一定不足,這或對迅速增長的國內互聯網黃金投資需求形成一定阻礙,對於具有較大實力和產品創新能力的互聯網機構來說或構成一定的抑制。

防範化解黃金市場風險仍任重道遠

和國內股票、期貨甚至P2P網貸來說,互聯網黃金還是小眾市場,規模和影響力均有限。2017年互聯網黃金成交量僅150噸左右,折算為成交額在450億人民幣左右,可以忽略不計,因此單純互聯網黃金的風險有限。

去年7月中旬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未來5年金融工作的三大任務,即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與深化金融改革。今年兩會以來國務院也多次強調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那麼對於黃金市場乃至金融市場風險來說,央行可謂任重道遠。

第一,多年以來屢禁不止的地下炒金、非法黃金期貨其風險更大,更應加大打擊力度。

第二,持續七年的清理整頓各類交易所效果不佳,大宗商品包括黃金、白銀和原油等現貨交易場所目前仍有頂風作案,其危害同樣不小。

第三,國內P2P網貸備案存延期基本確定,目前P2P網貸行業歷史累計成交量已經近7萬億,4月份爆出的善林金融涉案金融超過600億。其風險和危害同樣不容小覷。

總之,央行互聯網黃金新規對於規範當前互聯網黃金業務,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具有很大的現實意義和必要性。但是商業銀行在實物黃金兌換和回購方面,自身黃金產品創新研發等方面還存在不足,需要加強與專業黃金服務機構的合作。未來央行除了規範互聯網黃金業務之外,還需要在打擊地下炒金、清理整頓交易所和P2P網貸監管等方面多管齊下,防範化解黃金市場乃至金融風險仍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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