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8年徐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這樣調整!

最新!2018年徐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這樣調整!

今天上午,

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聞發佈會上

傳來一個最新消息:

2018年7月1日起

對徐州2018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作出調整。

此次調整範圍的對象為2018年6月30日前在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全部單位及其職工。對在2018年8月底前仍未申辦基數調整的單位實行“系統限制”,待單位申辦完基數調整後再繼續繳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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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調整的內容

(一)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

2018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按17878元執行,下限參照職工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執行。

(二)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計算口徑

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職工本人年工資總額÷實際發放工資月數

職工本人年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年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本人的勞動報酬總額。

2017年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其2017年實際領取工資的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2018年1月至6月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職工第二個月工資總額為繳存基數計算個人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額。

2017年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工作的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2018年1月至6月新調入的職工,以職工調入當月工資為基數計算個人與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時,其職工繳存部分和單位繳存部分“見角分進元”。

(三)繳存比例

2018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12%,企業等其它單位參照最新文件執行,最高不得超過12%。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應與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比例保持一致。外商投資企業的繳存比例可按市政府相關文件執行。

1998年11月30日後參加工作的“新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基數除按以上政策執行外,單位為“新職工”逐月繳存的住房補貼納入住房公積金統一管理,補貼基數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相同。符合《關於調整市級機關租金補貼和逐月住房補貼比例的通知》(徐事管〔2016〕34號)文件規定範圍的“新職工”逐月住房補貼繳存比例執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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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佈會上,

還說到了大家關心的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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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的公積金基數是如何計算的?

最新!2018年徐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這樣調整!

職工的公積金繳存基數是按照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總額來進行計算的,月平均工資總額計算的口徑是: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職工本人年工資總額÷實際發放工資月數。

按照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文件第三條規定:職工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按《國家統計局關於認真貫徹執行的通知》(統制字[1990]1號)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1)計時工資;(2)計件工資;(3)獎金;(4)津貼和補貼;(5)加班加點工資;(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目前,公積金繳存方式有哪些新變化?

一是增加了線上繳存渠道,初步實現了繳存環節信息化、網絡化,數據化管理;二是對部分業務實現了“不見面”辦理,方便了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三是提升了公積金繳存環節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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