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枕隱士
這個問題提得好。
既然這種規定顯得不合理,傷害了科研投入的積極性,那為什麼我們不修改法律呢?
的確,但從長遠看,如果競爭對手可以用很低費用模仿創新者的成果,創新者就沒有動力增加研發投入。長此下去,連用來模仿的東西都沒有了,這最終還是傷害了消費者。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但到底哪個是熊掌呢?
2018-06-25 12:26:33 佚名
這個問題提得好。
既然這種規定顯得不合理,傷害了科研投入的積極性,那為什麼我們不修改法律呢?
的確,但從長遠看,如果競爭對手可以用很低費用模仿創新者的成果,創新者就沒有動力增加研發投入。長此下去,連用來模仿的東西都沒有了,這最終還是傷害了消費者。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但到底哪個是熊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