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縣:男子買回10歲年齡 觸犯法律被罰1000

涇縣一名男子為了讓自己年輕一些,竟然花100元錢讓自己年輕了10歲。讓他沒想到的是,這事卻受到警方罰款1000元的處罰。

經查,持證男子名叫梅某某,是涇縣蔡村鎮居民,實際年齡61歲。據梅某某交代,其常年在外地務工,因年齡偏大就業困難,給找工作帶來了很大麻煩,這讓梅某某很頭疼。正當梅某某為年齡發愁時,幾個月前,他在蕪湖市郊區一廁所內發現牆上貼有辦證小廣告,梅某某心想不妨做一張年齡小一些的身份證,方便自己在外務工。於是他花100元購買了一張1967年出生的“身份證”,這樣自己的年紀瞬間就年輕了“十歲”。可是,梅某某“年輕”的“身份證”還沒派上用場就被民警慧眼識破。​

鑑於梅某某的行為涉嫌購買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法》相關規定,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罰款一千元整的處罰,並對其購買的假居民身份證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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