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明白不動產權證書與房產證的區別了嗎?

相信大家都知道房產證被不動產證取代的消息了吧,可是你真的知道它們兩者之間的區別嗎?今天我們來說說房產證書與不動產證的區別在哪裡。

你真的明白不動產權證書與房產證的區別了嗎?

1、新的不動產權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舊的房產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相同的是,深紅色的封皮正面印有金燦燦的國徽。

2、兩者的監製機關不同。房產證監製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不動產權證監製單位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3、權證編號不同。房產證原來的編號是建房註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不動產權證的兩個編號是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你真的明白不動產權證書與房產證的區別了嗎?

4、優化證書標註情況。原有的房產證需要在正文標註大量信息,如“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土地狀況”等。其中,房屋狀況還需要詳細註明房產的“總層數”、“建築面積(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其他”;土地狀況需要詳細註明房產附著土地的“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土地使用年限”,非常的繁瑣。

你真的明白不動產權證書與房產證的區別了嗎?

而不動產權證在標註上面比房產證優化了很多,簡明扼要,如“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不動產單元號”、“權利類型”、“權利性質”、“用途”、“使用期限”和“權利其他狀況”。

兩者相對比之下,自然是不動產權證更加方便,不過,不管是不動產權證還是原來的房產證都具有法律效力,大家可以選擇換或不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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