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是否生效與抵押權是否生效沒有必然聯繫

抵押合同是否生效與抵押權是否生效沒有必然聯繫

以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正在建造的建築物等不動產和不動產物權設定抵押的,抵押權的生效必須以登記為必要條件,而不能認為抵押合同生效後就必然發生抵押權的生效。在此種場合,抵押合同的生效僅能發生債法上的效果,但不能夠發生物權變動的效果。只有進行登記,方能使抵押權成立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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