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負債缺口誰來堵?中小行用上“冒牌貨”

資管新規的落地給銀行理財業務帶來了較大沖擊,同時銀行負債端壓力激增,由其是一些存款優勢不明顯的中小銀行。然而為了堵上這一缺口,銀行從2017年下半年開始大量發行結構性存款,截止2018年3月底,結構性存款餘額已高達8.8萬億元,而增速接近50%。

資管新規來襲 銀行產品銳減

4月27日晚,央發布了正式版資管新規,這份監管文件全文11832字,首次系統全面的構建了未來資管業務的新規範。

雖然這份正式下發的資管新規較此前的徵求意見稿,向“尊重現實、積極穩妥”方向做出了相應調整,如將過渡期從2019年6月30日延長至2020年底;允許過渡期內可按規定發行老產品對接,逐漸收縮存量等,但打破剛性兌付、消除多層嵌套和通道等大原則並未鬆動。

具體來看,在打破剛性兌付方面,資管新規中明確指出,“資產管理業務是金融機構的表外業務,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出現兌付困難時,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金融機構不得開展表內資產管理業務。”

這意味著,隨著資管新規的逐步落實,國內百萬億規模的大資管格局將面臨重塑,而短期內銀行理財業務會受到較大影響,其中保本型理財產品要逐漸淡出銀行資管業務。

銀行負債缺口誰來堵?中小行用上“冒牌貨”

從2017年數據來看,雖然當時資管新規還未落地,但銀行理財業務增速已開始放緩。截至2017年底,銀行理財產品餘額29.54萬億元,同比增長1.69%,增速較2016年下降了近22%。

銀行負債缺口誰來堵?中小行用上“冒牌貨”

不僅如此,隨著資管新規的正式生效,銀行理財業務受到了進一步衝擊。從銀行理財產品發行量來看,4月出現了明顯下降,僅有10849款,環比減少2783款,降幅達20.42%。雖然發行量的銳減與季節週期性存在一定關係,但資管新規發佈後的3天裡,理財產品發行量之和不足100只,而此前一天的發行量便有幾百只。

在打破剛兌的要求下,保本理財必將消失殆盡,但此前保本理財在銀行負債結構中充當著存款不足時調節負債的工具,它的減少將給銀行負債端帶來較大壓力,尤其是一些中小銀行面臨著負債結構吃緊的情況。為應對負債壓力,目前中小銀行普遍利用結構性存款來彌補這一空缺。

什麼是結構性存款?

提到結構性存款,可能大多數人都不太清楚,畢竟我們平時生活中接觸較多的是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簡單來說,結構性存款就是在存款的基礎上嵌入了金融衍生工具,通過與利率、匯率、指數等的波動掛鉤,使存款人在承擔一定風險的條件下獲得較高預期利息的存款類產品。

結構性存款產品的結構相對靈活,可以將多數結構性產品的投資分解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投資固定收益產品,以實現保本;另一部分則是衍生品投資,以博取高收益。

以某國有大行匯率掛鉤型結構性存款產品為例,這是一個典型的、匯率掛鉤型結構性存款,預期收益率為二元預期收益率,與英鎊/美元匯率區間掛鉤,存期內,如英鎊/美元匯率始終在規定的區間內,則年收益率為4%;如曾經超出區間,則年收益率為2.8%。

銀行負債缺口誰來堵?中小行用上“冒牌貨”

結構性存款規模大增至8.8萬億元

銀行負債缺口誰來堵?中小行用上“冒牌貨”

從結構性存款的規模來看,2017年下半年開始出現快速增長,截止2018年3月底,結構性存款餘額高達8.8萬億元,其中大行佔比37%,為3.2萬億元,中小行佔比63%,為5.6萬億元。

此外,由於互金理財產品、貨幣基金對銀行存款分流壓力迫使銀行加大對個人存款的吸取力度。3月底個人結構性存款同比增速大行達到60%以上,中小行75%。

對於如此大規模的結構性存款,中泰證券表示,結構性存款與保本理財的統計口徑存在一定問題,每家銀行的分類不太一樣,有的銀行結構性存款包含了保本理財,如中行;有的則是二者分開,如工行。另外納入銀行負債科目也存在差異,有的放入存款,有的計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有的放在了其他負債。因此,結構性存款並非8.8萬億規模,所謂的銀行新增了一個保本理財的規模過於誇張。

銀行負債缺口誰來堵?中小行用上“冒牌貨”

雖然無法從結構性存款中剔除保本理財,但從兩者的增速可以看出結構性存款的處於高速增長,而保本理財增速的正在放緩。數據顯示,2017年結構性存款同比增速為34.7%,而保本理財增速僅為24.1%。

然而,在結構性存款規模快速增長的背後,也存在著很多“冒牌貨”。當前中小銀行是結構性存款發行的主力,一季度發行佔比超過50%,但中小銀行特別是農商行因缺乏衍生品交易資質和優秀的投研能力,發行難度和風險較大,會跟風發行假結構性存款。

所謂假結構性存款,是指在期權部分設置了不可執行的行權條件,通過提高內部轉移價格將結構性存款轉化成“類固收產品”從而使客戶獲得較高無風險收益。該類產品沒有實質性的結構性操作,到期日銀行只損失期權費,是剛性兌付的產品。

市場人士認為,在目前嚴監管環境下,通過該種變相剛兌的違規套利產品實現高息攬儲的行為必將遭到打壓。未來對結構性存款的監管可能會從三個方面入手:限制沒有衍生品資質的機構發行結構性存款或者結構性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或結構性理財產品綁定的衍生品是否真實存在,限制表面是結構性存款設計,實質並沒有進行衍生品投資交易的情況;審查結構性存款的行權條件是否是大概率甚至確定性事件,限制行權條件是“確定性事件”的假結構性存款。最終結構性存款將回歸其產品本質,實現“存款+期權”的真結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