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分手,遷怒“情敵”

網絡僱兇欲傷害對方,被警方及時發現並制止,由此牽出一個犯罪團伙,多人獲刑

女友分手,遷怒“情敵”

庭審現場

女友提出分手,被告人竟然遷怒於對方新交的男友,僱兇欲對其進行傷害。5月15日,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法院對一起網絡僱兇報復傷害案作出判決。

女友分手,決意僱兇

案發前,王浦鐸是江蘇南京某大學大四學生。大二時,他與同班同學林俐(化名)熱戀。林俐戀愛是為了享受校園浪漫,而王浦鐸則是奔著結婚成家,目標差異導致二人分手。

大四,付雲考取本校研究生,王浦鐸決定不回老家江蘇常州,而是打算留在南京陪伴付雲,並在南京找到工作。

付雲是江蘇連雲港人,父母不同意她跟王浦鐸戀愛:王浦鐸家境一般,如在南京定居,就得常州、南京、連雲港來回折騰,應該找個各方面條件更好的連雲港小夥子。

殺手到位,幸未得逞

王浦鐸新註冊QQ號,暱稱“SSSS”,意思是“殺殺殺殺”。他猛敲鍵盤,輸入“報復、挖眼球、打手、殺手”等關鍵詞,加了個QQ群,與一名叫潘若朗的人聊得不錯。王浦鐸說了自己的想法:挖倆眼球,弄死也成。對方提供QQ群老闆手機號,老闆叫童純祥。

王浦鐸聯繫上童純祥。童純祥說,先要確定客戶需要哪種服務,服務項目有討債、跟蹤、捉姦、致殘致死等。“殘單”是把被報復對象弄殘廢,王浦鐸說的“挖眼球”即屬於這種情況,費用5萬元左右;“亡單”即致被報復對象於死地,價格為10萬元。王浦鐸剛剛工作,沒啥積蓄,與童純祥討價還價,雙方最終商定,挖雙眼眼球,3萬元成交。

想著殺手明天就能盯上情敵,王浦鐸很興奮。潘若朗、姜紹健在快捷酒店呼呼大睡,半夜1點多,睡夢中的二人被三名便衣警察拽醒。還沒等緩過神來,手銬已經卡住二人手腕。

“老闆”竟是18歲在校生

原來,就在王浦鐸與童純祥一夥談“生意”的同時,陝西西安小巷深處的一家百貨店被警察團團圍住,店主任雷剛被押上警車。

2017年9月中旬,任雷剛上網發現童純祥在QQ群發幫人報復的帖子,於是聯繫童純祥,找他報復隔壁另一家小百貨店的店主程大強(化名)。

任雷剛提供了程大強的照片及日常進出時間表。這個“殘單”童純祥派給了潘若朗、姜紹健。二人跟蹤程大強兩天,發現程大強對他倆有所防範,沒敢再跟蹤,於是又接了王浦鐸的“殘單”,從西安來到南京。

程大強向派出所報案,反映跟蹤他的兩個小夥子多次進出隔壁任雷剛的店。據此,警方鎖定任雷剛並將其抓獲歸案。根據任雷剛的交代,警方抓獲了潘若朗、姜紹健,牽出“老闆”童純祥。

歸案後,童純祥、潘若朗、姜紹健主動交代了王浦鐸預謀僱兇傷害情敵崔海的事實。第二天,王浦鐸被抓獲歸案。

讓人有些意外的是,精於此道的所謂“老闆”童純祥,竟然是一名18歲的在讀技校生,不好好學習,整日泡在網上發送幫人報復的帖子,招攬僱主,邪道生財。潘若朗、姜紹健也是剛畢業於中專技校,均不滿20歲。

5名被告人獲刑

2018年3月8日,常州市金壇區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將5名被告人起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繫有預謀的僱兇傷人,情節惡劣,社會危害性大,應酌情從重處罰。但兩起犯罪均屬為實施犯罪製造條件準備工具的犯罪預備階段,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5名被告人歸案後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其中童純祥、潘若朗、姜紹健能主動供述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同種罪行,屬坦白,可以依法從輕處罰。

2018年5月14日,金壇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任雷剛、王浦鐸是故意傷害的起意者,傷害被害人的主觀意願大於被告人童純祥、潘若朗、姜紹健,量刑時應適當有所區別,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被告人童純祥作為中間人,在僱主與殺手之間進行聯繫,使得僱主能夠順利找到幫助其實施傷害的行兇者,對其辯護人提出的“童純祥是從犯”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被告人潘若朗、姜紹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一個月。

辦案檢察官介紹,網絡招攬僱兇報復致殘致死屬於嚴重暴力犯罪,社會危害性極其嚴重,全國公安機關正在加大打擊力度。他提醒有不法想法者,應儘早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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