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女友”是男的 集美警方破獲微信交友詐騙案

“女友”是男的 集美警方破獲微信交友詐騙案

東南網8月28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林利萍 通訊員劉禕暾)“我喜歡的婚姻生活是這樣的:兩個人有各自熱愛的事業,工作結束回家膩歪在沙發上,一起做飯,一起旅行,有什麼話首先會對彼此說起……”來自“女友”溫柔的情話,打動不少相親男網友的心,不承想“女友”其實是男的,而許許多多的情話是“劇本臺詞”。

近日,集美警方根據工作掌握線索,打掉一個以網絡聊天談男女朋友的詐騙團伙,並在湖里區一間公寓房內抓獲周某寧(男,30歲,江西九江人)等12名犯罪嫌疑人,而後又在犯罪嫌疑人梁某海(男,21歲,江西吉安人)住處將其抓獲,當場查獲用於實施詐騙的電腦、手機等作案工具。

貌美如花的“女友” 原來是十多個男的

當集美警方通過偵查發現被害人王某被騙的證據,打電話告知王某時,王某才如夢初醒,他怎麼也沒想到讓他牽腸掛肚的“女友”竟然是男的,聊天過程中的情話原來都是通用的“劇本”。

今年7月,王某通過某相親網站認識一名自稱單身的女性“小怡”(化名),通過相親網站交流後,“小怡”主動提出要加王某為微信好友,便於長期聯繫。

王某喜出望外,立即通過了“小怡”加微信好友的申請。經過一段時間的網絡交流,“小怡”的關心讓王某以為遇見了“真愛”,對“小怡”的要求幾乎是有求必應。

二人通過網聊確認男女關係後,“小怡”要求王某在各種節日或“戀愛紀念日”向其贈送禮物,並稱已在某微商處有看中的禮物,王某隻需支付購買即可。同時,“小怡”在與王某交往的過程中,還聲稱自己也在做微商,經營茶葉、內褲等商品,但銷售業績不佳,十分著急,暗示王某以購買商品的形式幫助其完成銷售指標。

王某稍有猶豫,但還是在“微店”內購買了商品。為了獲取王某的信任,“小怡”還主動向王某郵寄贈送了一塊手錶,王某心裡很高興,認為這是“定情信物”。但王某不知道的是,“小怡”其實是以周某寧、梁某海等人為主的一個十多人的團伙,“某微商”是該團伙用於騙取錢財的工具,送來的手錶質量低劣,他在“微店”裡購買的商品價值遠低於標註的售價。

詐騙有“通用劇本” 棘手問題也能應對

集美警方在現場發現,該團伙已呈現公司化運作模式,周某寧、梁某海作為該窩點的“老闆”,負責日常管理其他十餘名“員工”的上下班打卡、崗前培訓和工資發放。同時,警方還當場查獲了該團伙用於實施詐騙的“劇本”和用於冒充單身女性的大量照片。

據悉,該團伙“員工”人手一冊“聊天劇本”,上面有很“實用”的內容,指導“員工”實施聊天詐騙。

例如,第一天的描述:你對“客戶”陌生,“客戶”對你也是陌生的,首先相互瞭解下對方,遇到比較主動的“客戶”,會主動問你,一般會問到以下幾個問題,你怎麼稱呼,這時你就回答,你自己角色的名字,然後你就反問他,你呢?然後問到了名字,馬上備註。

第二天的描述:你就等待“客戶”自己跟你聊天。注意,第二天主動跟你聊的“客戶”,是比較有希望的客戶。這些“客戶”會一直找話題跟你聊。然後你就傾聽他說的,往感情上靠攏增加感情。

第三天的描述:繼續聊感情,挑逗“客戶”,主要還是以感情為主。聊一些生活感情,多發一些生活照片、自拍照,讓“客戶”覺得你是很真實的。

第四天:開口……

若“客戶”問到一些比較棘手的問題,該“劇本”也能讓“員工”巧妙應對。比如對方問:“可以和我語音、視頻下嗎?”可答:“我不喜歡視頻語音之類的,我是誠心來找對象的,如果你要看視頻應該找主播,而不應該找我,一開始有什麼好視頻的,覺得很彆扭。”

窩點成立僅兩個月 警方就把它一鍋端

據悉,當偵查人員現場對周某寧進行問話時,周某寧耍起了賴,稱其就是讓“員工”們到相親網站上賣東西,做的是正當生意。但在訊問中,“員工”陳某等人供述,周某寧讓他們用已經包裝成未婚女性的網絡賬戶,在多個相親網站上尋找詐騙目標,博取對方信任後,以互贈禮物的名義,騙對方在該團伙用於實施詐騙的平臺上購買商品,一旦對方不願意繼續購買其指定的商品,就立即以各種理由和對方“分手”。

訊問過程中,多名“員工”向集美警方供稱,自己才剛剛加入該詐騙窩點不久,有的連工資還沒有拿到。而周某寧、梁某海等人也交代稱,成立窩點耗費了大量資金,詐騙窩點成立僅兩個月,“員工”的“技能”還不夠熟練,雖然已有人“上鉤”,但還是“入不敷出”。

在偵查取證過程中,集美警方已發現多名被害人,並已和發現的被害人取得聯繫,但根據掌握的情況,仍有部分被害人尚未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呼籲本案被害人能夠及時與集美警方取得聯繫,幫助警方進一步收集固定相關證據,讓違法犯罪人員得到應有懲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