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1 分飾兩角冒充同事“女友”行騙 男子獲刑9個月

​​ 同事著急脫單,男子謊稱將其妻子的“閨蜜”介紹給他做女友,竟私下冒充“閨蜜”對同事行騙。近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該案,最終以詐騙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被告人王某和李先生同在一個保安公司工作,被告人王某早已為人父,而40多歲的李先生單身至今。李先生迫切地想要找到女朋友結婚,作為同事的王某於是為李先生介紹了妻子的閨蜜“小靜”(化名),二人互加微信後便開始熟悉彼此雙方。

不久,李先生提出和“小靜”見面,到約定時間“小靜”卻遲遲未來,微信詢問後,“小靜”告知李先生:“我老家的爺爺生病了,我要趕回老家,已經在路上了,出門的時候比較著急,錢帶得也不夠,能借給我點錢嗎?”

二人從未見過面,現在“小靜”又提到了借錢,李先生有些遲疑,這時,陪同前往約會地點的王某說:“你要是有錢就借吧,她如果還不了你,我替她還。”有了王某的擔保,李先生放心地轉了賬。隨後,女友“小靜”又以各種理由向李先生借款多次,基於情感以及對同事的信任,李先生均將錢給了“小靜”。

庭審中,被告人王某供述:“剛開始,我就是想和同事李先生開個玩笑,後來借錢,他都給了,我就嚐到了甜頭。”李先生卻傻傻地幻想著以後的幸福生活,在“小靜”的花言巧語下一次又一次地拿出積蓄給被告人王某,可漸漸地女友“小靜”卻失去了聯繫,王某也拒絕還款,直至此時,李先生才意識到自己被騙。

案發後,被告人王某認識到錯誤,其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家屬也積極退還了李先生全部錢款,鑑於有坦白情節、已退賠並取得被害人諒解,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孫亞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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