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創業團隊最高獎5000萬 張家港出臺“智匯港城”重大創新創業團隊引進計劃實施辦法

港城创业团队最高奖5000万 张家港出台“智汇港城”重大创新创业团队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實施辦法》規定,申報張家港市重大創新創業團隊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擁有重大原始創新技術和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具備解決重大產業技術問題的持續創新能力或成果轉化能力,具有重大行業影響力,能夠引領和推動產業向高端延伸及跨越發展。團隊由領軍人才和關聯核心成員組成;團隊成員應具有與所實施項目領域相關的碩士以上學位,並具有3年以上相關領域創新創業工作經歷等。

根據《實施辦法》,創新類重大團隊可獲得項目研發資助資金,創業類重大團隊可獲得包含項目研發資助資金、銀行貸款貼息、人才團隊購房安家補貼等綜合資助。創業類重大團隊實行“啟動資助+資助升級”模式,啟動資助根據項目實際貨幣資金投入、主營產品(業務)年度銷售及納稅等情況分階段評估撥付,資助升級等次與項目發展實績掛鉤。

創業類重大團隊經評審認定後,可獲得最高2000萬元項目啟動綜合資助;創新類重大團隊經評審認定後,可獲得最高300萬元項目研發資助資金。其中,創業類重大團隊的發展實績達到重大團隊(重點類)條件的,綜合資助可升級至最高3500萬元(含啟動資助),實績條件為:團隊創(領)辦企業自注冊之日起,3年內貨幣資金投入已達6000萬元,或5年內主營業務年銷售已達1.6億元且年納稅額達600萬元(如年納稅額超過1000萬元的可不考量銷售)。發展實績達到重大團隊(特別優秀類)條件的,綜合資助可升級至最高5000萬元(含啟動資助),實績條件為:團隊創(領)辦企業自注冊之日起,3年內貨幣資金投入已達1億元,或5年內主營業務年銷售已達3億元且年納稅額達1000萬元(如年納稅額超過1500萬元的可不考量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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