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阿巴亥究竟是殉葬還是被皇太極害死的?

嘮劇談趣史

阿巴亥,烏喇那拉氏,清太祖努爾哈赤的第四任大妃,多爾袞,多鐸,阿濟格的生母,阿巴亥是努爾哈赤後期最寵愛的女人,因此對阿巴亥生的三個兒子也很喜愛,小小年輕就賜予他們很大的權利。在成為努爾哈赤的第四任大妃後,阿巴亥就成了清太祖的後宮第一人,有著領導整個後宮的很大的權利。一旦等到多爾袞等三兄弟再成長几年,整個大清都很可能被他們母子四人控制。努爾哈赤一死,繼位的只要不是多爾袞三兄弟中任一人,大妃阿巴亥都只有殉葬這一條路可走。畢竟沒有哪個繼承人會給自己留下威脅臣大的隱患讓自己防不勝防。何況阿巴亥在努爾哈赤最後生病陪伴在側時,因生性善妒,性情直接不會掩飾讓後宮及努爾哈赤的幾個兒子都對她有很多不滿,只不過懼於努爾哈赤對她的寵信,不敢表露而已。努爾哈赤也瞭解阿巴亥的強勢性格,為了在自己死後不給後來繼位的兒子留下束縛及隱患,寫下了遺囑要阿巴亥殉葬。清史中對此留有最有名七個字:俟吾終,必令其殉之。


努爾哈赤死時,皇太極的權勢並不是最大的,他最終能繼承皇位有一部份完全是靠哄騙,就是繼位後很長一段時間上朝時,皇太極還要先參拜代善,阿敏,莽古爾泰,並和三人一起坐下聽政,所以當時的皇太極並沒有讓阿巴亥殉葬的權勢。而且阿巴亥始終是皇太極的長輩,是他要稱為母后的人,他若下令就是弒母,絕對會給政敵留下攻擊的話柄。本來皇太極登上皇位採取的哄騙手段就是為了收服人心,而弒母是不可能得人心的。


綜上所述,阿巴亥的死是努爾哈赤留下遺言後幾大貝勒為了共同利益逼迫她執行的,不是皇太極害死的。


陳晨孕育育兒專欄

阿巴亥是殉葬而死,但也是被皇太極害死的——她的殉葬並非自願,是不是出於努爾哈赤的命令也不可考。

阿巴亥(Abahai,1590—1626),烏拉部滿泰貝勒女,烏喇那拉氏,清太祖努爾哈赤第四任大妃。皇太極生母孝慈高皇后孟古去世後被立為大妃,為努爾哈赤生下三子,即第十二子英親王阿濟格、第十四子睿親王多爾袞、第十五子豫親王多鐸,後金天命十一年被逼殉葬,享年37歲。

《太祖武皇帝實錄》有這樣的記載:

後饒丰姿,然心懷嫉妒,每致帝不悅,雖有機變,終為帝之明所制。留之恐後為國亂,預遺言於諸王曰:“俟吾終,必令之殉。”諸王以帝遺言告後,後支吾不從。諸王曰:“先帝有命,雖欲不從,不可得也。”後遂服禮衣,盡以珠寶飾之,哀謂諸王曰:“吾自十二歲事先帝,豐衣美食,已二十六年,吾不忍離,故相從於地下。吾二子多爾袞、多鐸,當恩養之。”諸王泣而對曰:“二幼弟,吾等若無恩養,是忘父也。豈有不恩養之理!”於是,後於十二日辛亥辰時自盡,壽三十七,乃與帝同柩。

太祖實錄最早成於天聰九年(1635),清太宗皇太極已經在政治上完全控盤,其中的記載未必能徑直據以為證據,實際上當時實情比較大的可能如臺灣歷史小說家高陽先生所認為:

真相是太宗等矯詔逼大妃殉葬。因為她既饒丰姿,又當虎狼之年,必不能安於室;若有外遇,貽先帝之羞,猶是小事,問題最嚴重的是,她所生三子,太祖生前“分給全旗”,除阿濟格甫成年以外,多爾袞、多鐸一隻十五、一隻十三,如果大妃的情夫是野心分子,通過大妃而控制三旗人馬,將肇大亂。因而假造先帝遺言,逼大妃上吊,以絕後患。

問題的核心就是“分與全旗”,努爾哈赤死時雖然確實有殉葬的野蠻習俗,個人臨死昏聵之餘出以亂命的可能性也存在,但給予幼子以八旗旗主地位,卻將其母親弄死,和努爾哈赤鍾愛保護幼子的初衷不符,高陽先生認為是以皇太極為首的諸王貝勒矯詔的可能性相當大。

所謂“後於十二日辛亥辰時自盡”,就是雙方之間的談判進行了一整夜,恩養兩幼弟就是諸王貝勒承諾不剝奪未成年多爾袞、多鐸的旗主地位;所謂“乃與帝同柩”就是對阿巴亥正妻地位的再確認。

皇太極即皇帝位以後,於崇德元年(1636)追諡其生母孟古為“孝慈昭憲純德真順承天育聖武皇后”,並配享太廟,與其地位相等的阿巴亥卻沒有此等待遇,顯然是被刻意打印,直到順治七年(1650),清廷實際上的最高統治者多爾袞才將生母阿巴亥追封為“孝烈恭敏獻哲仁和贊天儷聖武皇后”,所謂烈,第一主要就是強調她的殉葬,第二似乎有可能暗用陰麗華的諡號,強調阿巴亥在努爾哈赤妻子中的重要性——因而有人認為這是多爾袞奪權的前奏,這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殉葬是當時的政治正確,多爾袞也不能揭破母親之死的真相,如果用多爾袞沒有指出是皇太極逼死母親而作為皇太極沒有逼死阿巴亥的證據,是不充分不周密的。


談古論金

歷史上阿巴亥是殉葬而死的。當時阿巴亥指努爾哈赤的遺囑是讓多爾袞繼位,代善輔政。四大貝勒肯定不服。再加上阿巴亥的三個兒子掌管了八旗中的三旗,勢力已經很大了。如果再加上阿巴亥這個大妃的勢力,對四大貝勒非常不利。所以四大貝勒聯合除掉她。在努爾哈赤死後七個時辰,四大貝勒就逼迫阿巴亥殉葬,雖然不願意,但阿巴亥不得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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