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古代“三妻四妾”的現象?

付化東

古代許多人有三妻四妾並不是真是他們有三個正妻四個小妾,因為古代社會基本就是奉行一妻多妾制,也就是說一個男人只允許有一個妻子其它都是妾室,所謂的三妻四妾只不過是形容一個人妻妾眾多。

三妻四妾的制度可以說是在階級社會出現後逐漸形成的,那些有權有勢擁有大量財富的統治階級不在滿足於只有一個妻子,因此三妻四妾就這樣運用而生了。


在商朝時一個帝可以有多個後還沒有形成嚴格的一妻多妾制,比如帝武丁除了婦好外就還有許多個後,到了周朝時通過《周禮》明確提出天子可有擁有一後三夫人九嬪二七世婦和八十一御妻的這樣一妻多妾的制度。

後來朝代的皇帝也大多沿襲了周朝的這種制度建立了自己的後宮體系,只不過關於後宮妃嬪的級別卻越分越多,不過一般叫為什麼妃之類的基本是僅此於正妻皇后的夫人,而叫什麼昭儀昭容之類的則屬於九嬪,叫什麼美人才人之類的則屬於世婦,而叫御女采女之類的則屬於最低等的御妻。


而除了後宮嬪妃明目越來越多外,皇帝妻妾也越來越多逐漸形成了後宮佳麗三千的景象,比如漢武帝時期後宮有5000人,晉武帝時期後宮則超過10000人,到了唐玄宗時期更是達到了驚人的40000人,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這只是名義上和理論上可以成為皇帝女人的數目,實際上有相當多的人因為沒有被選中過幾年就放會家了。

而古代帝王擁有三妻四妾甚至後宮佳麗三千也帶動了統治階級甚至民間三妻四妾的興盛,雖然朝廷規定除了皇帝其它人納妾有許多限制條件,可是許多有錢有勢的人依然可以避開這些都廣納妻妾,至於普通百姓想要納妾則限制更加嚴格了一般年紀大了無子才可以納妾。

所以從古至今三妻四妾只是少部分有錢有勢人的專利,許多想要穿越回古代的人如果沒有一個好出身恐怕要失望了。


執斧傳播開天名

中國古代沒有三妻四妾的這一說法。我國自周朝以來一直實行的婚姻制度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在古代一個男人只能有一個妻。在古人的認知中,妻子與小妾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可相提並論。娶妻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媒正娶,奉為正室。納妾就隨意多了,沒有明確的儀式規定,但是用娶妻的儀式納妾是絕不可能的。古代納妾,往往是一臺轎子就將女子接到男方家,成為小妾。

古代各朝各代都在法律上對“一夫一妻”制度進行了保護。例如:《永徽律疏》中有規定:“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所以在古代三妻之說絕不可能實現。

一些穿越小說中有所謂“平妻”之說。所謂“平妻”是指兩個女人均享受妻子的待遇。但是這種情況在古代也極為罕見。史書中明確記載的就是“晉朝時的賈充先娶李婉,後因李家出事,李婉被判罪流放而離異,再娶郭槐。以後李婉遇赦,皇帝特許他娶兩個正妻,稱為“左右夫人”。儘管如此,但是賈充的兩個妻子也不是同一天娶進門的,而是先與李婉離異,再與郭槐成親。而且在皇帝特許後,賈充也只將李婉安置於永年裡,不相往來,平妻沒有真正實現。

在古代妾的地位極其低下,比現在的什麼小三、小四的地位低得多。妾的地位雖然不是家庭裡最低等的,但是也僅僅比丫頭高一點。例如:一家人吃飯,妾是不可能坐下的,必須要站在一邊,伺候男主人及女主人吃飯。男女主人吃完後,妾才能吃,而且也沒什麼小灶,絕大多數和丫鬟們吃的差不多。

另外妾是沒資格進祖祠的,妾生的孩子也要奉正妻為嫡母,奉自己為庶母。一般來說,

妾稱自己的子女為少爺、小姐,她的親生子女只呼其為“姨娘”

想要從妾成為妻是絕不可能的。就算正妻死了,小妾也不可能上位。因為下一個正妻也必須是明媒正娶的,不可能隨便拉個小妾為正妻。

對於妾,丈夫可隨意處置,或打罵,或遣逐,甚至把妾殺了,《唐律》、《宋律》也只是處以流刑。《清律》處罰更輕,只是“杖一百,徒三年”。但如果妾打罵丈夫,則處罰得比妻打罵丈夫嚴得多,“罵夫,杖八十”。如果打夫,“不問有傷無傷,俱徒一年或一年半”。

當然以上這些只是明面上的。至於一家人關起門來如何過日子,這個就說不準了。也許就有妻妾和睦的家庭呢,也許正妻不在意妾的身份,而願意和妾平起平坐,這些都說不準。但是一旦拿到法律上,妻就是妻,妾就是妾,決不可能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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