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為什麼我們常說“三妻四妾”,而不是“四妻五妾”或者“五妻六妾”呢?

史趣


前面許多答主都提到了古代妻妾制度實乃“一夫一妻多妾制”。

但對這個問題核心雖然引經據典但卻語焉不詳顧左右而言他,那就是為什麼常說“三妻四妾”而不是“四妻五妾”或者“五妻六妾”。

按理說,古代更多的是妻妾成群,封建時代後期更是除了大太太之外八姨太九姨太一直太下去,顯然這樣的做法更符合“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與“三妻四妾”表面意思相去甚遠。所以,要準確理解“三妻四妾”這個詞,更多的是應該從“三”和“四”這兩個數字本身所表述的語義定位去理解。

首先,“一妻”是當然的正解,而“三妻”本意是一種誤解,但由於“三”這個數字的特殊性導致了“三妻”說法的濫觴開來自有其道理。

古代無論是天子皇上,還是達官貴人、富商巨賈,名義上的妻子只有一個,皇帝只有一位皇后而餘下之輩只有一位正妻,也即所謂的“一妻”。

至於“三妻”的說法,本來就是一個誤解的笑話,傳說春秋時期齊國君主立後不決,導致朝野上下議論紛紛,後來君主戲言稱立後三人,事未成則卒,史官未知其意,故稱三妻。

爾後“三妻”這一說法被民間主流習俗所接受並傳開。就“三”字來說,古人認為天為一地為二,天地相加成三。並由此賦予了“三”字不僅僅作為一個數字,而是作為一個多而合一整體的象徵。這樣的用法很常見,比如“三人行必有我師”“三思後行”等這樣之類的表述。所以“三妻”並非是實指三個妻子,而是取其多而合一的一個整體的意思,與“一妻”並不矛盾,更寄託了一種完整無缺的美好涵義。

其次,“多妾”本來是古代婚姻制度的“一妻”的補充,而後人稱之為“四妾”也並非實指,而是也寄寓了一種美好的意向。

這個“四”字,在民間也是一個極為特殊的字。時間上春夏秋冬四季,空間上東南西北四方,由此這個“四”字在民間心理上有一種周全、圓滿、稱心的潛臺詞在裡面,暗含著“四四(事事)如意”意思。所以人們口中久而久之把“多妾”簡化為“四妾”,也有這樣的心理暗示在裡面,有一種圓滿如意的涵義在其中。

最後,在古代所倡導的無後為大、多子多福的道德觀念下,而婚姻和生育都是服從服務於這樣的一個傳宗接代的至上道德追求,而由於生育技術手段的落後,“廣種薄收”成了當然的選項,所以“一夫一妻多妾制”成了婚姻制度的主流也不是一點道理沒有。

最終這種制度成了人們口中的“三妻四妾”,是與“三”和“四”這兩個數字被古人賦予美好的意蘊息息相關,而其他的數字並沒有這樣的美好內涵在其中,這兩個數字蘊含的完整性和圓滿性的心理暗示,是古人一種樸素的智慧和文化的結晶,寄託著古人對美好幸福的一種骨子裡的追求和嚮往。

應該看到,“三妻四妾”這個詞在古代特定的歷史語境下是一個褒義詞而非現代語境下的貶義詞。這點從“三”和“四”組成的成語或俗語也可以看出,比如“三老四少(指老少眾多)”“三男四女(指子女眾多)”“三鄰四舍(指周邊鄰居)”等詞語都有這樣的褒義在其中,而這兩個數字匹配否定意義的字詞就明顯的含有貶義,比如“不三不四”“推三阻四”“顛三倒四”等詞就顯然是貶義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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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存在一個誤會,認為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怎會有“三妻四妾”的說法呢?

我們現在說的“一夫一妻制”指的是一個男性只有一個婚姻內的配偶,“一夫多妻制”指的是一個男性擁有多個婚姻內的配偶,但在古代不論是妻還是妾,都屬於婚姻內的女性配偶,所以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本質還是“一夫多妻制”。


古代的妻不僅指“正妻、嫡妻、正室、“正房”等,也包括“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而這些在口語中都被統稱為“妾”,如下史料記載:

《莊子》記載:“靈公有妻三人,同濫而浴。”

《漢書·霍光傳》:“使中御府令高昌奉黃金千斤,賜君卿取十妻。”

《陔餘叢考》:“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皆妾之稱也。”


《嶺外代答·蠻俗門》:“(欽州)之小民,皆一夫而數妻。”

《清稗類鈔·譏諷類》:“一夫多妻,為數千年來之舊俗。”

綜上,成語“三妻四妾”中的妻並不僅僅指正妻,而是包括妾在內的,所以出現三個“妻”是很正常的現象,而且“三妻四妾”在大多數情況下並不是一個確指,而是泛指妻妾眾多的意思。

如果非要追究為什麼是三和四,不是五和六,不是其他數字,有一個解釋可以行得通:



三妻,指“一發妻二平妻”。髮妻即結髮妻子,平妻指男人在外時所娶女子(古代男子常年在外經商或仕宦,髮妻不在身邊,也會娶其他女性),按照古代禮法,髮妻持家,平妻在旁輔佐,地位比一般的妾稍高,但本質上其實還是妾。

四妾,指“四偏妾”。她們主要是伺候丈夫和“三妻”的,地位低於二平妻,但又比丫鬟高出不少,一個妾伺候一個,數量剛好是四個,也就是四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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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想穿越回古代的男同胞們,可能最期待的就這“三妻四妾”的權利了。

那麼“三妻四妾”是不是就是指三個妻子四個小妾呢?

其實並不是。古代對娶妻做出了十分明確規定。《新唐書》寫到:“古諸侯一娶九女,故廟無二嫡,自秦以來有再娶,前娶後繼(繼妻),皆嫡也,兩祔無嫌。”從這裡不難看出,雖然古代男同胞可以擁有數個美女在懷,但是妻子只能是一個。如果想再娶妻,除非原來的妻子去世了。所以這個“三妻四妾”只不過是形容女人比較多,而非具體的指有三個老婆 ,四個小妾了。

在古代妻與妾的地位那也是雲泥之別。

妻子是父母之言媒妁之約,是用八抬大轎抬回來,拜過堂認過祖宗的。並且妻子過了門之後,那就是跟丈夫姓了,就是夫家人,將來兒女長大,等媳婦熬成婆時,就可以成為家裡的話事人了。

而為人妾者,那可就一輩沒翻身的機會。我們看許多網絡小說,講家宅內鬥,妾將妻子害死,而自己成功升為妻子,其實這是不可能的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那就是說,哪怕是妻子死了,也不可以把小妾之流提升為妻,不然就得坐牢。所以小妾設計害死原配夫人自己上位,那隻能在夢裡實現。

再者,雖說古代女性地位不如男性,但在一個家庭中,妻子地位也不是輕易撼動的,哪怕就是丈夫也不能隨意休妻。我們看電視劇《甄嬛傳》,就是皇帝再怎麼寵甄嬛,那也只能是提提她品階,而不會說讓她取代了皇后。要不是皇后自己作死,甄嬛她也是拿皇后沒辦法的。所以一般情況下,小妾在討男人的同時,還必須小心不要惹著夫人了,不然,說賣就賣那就是一句話的事。

並且男人要想納小妾,還必須是由妻子出面。妻子見過同意了,那才能抬進家中。不然,也只能安在外室。但外室只能偷偷養不能被人發現,不然一旦被人舉報,男人前途盡毀,而外室則要受到刑法。在武則天當權時期,殿中侍御史王旭就是負責抓外室的。被他抓到的外室,結局是相當的慘,往往都是打個半死。

那古代的男同胸們,其實也不會將小妾視為自己的女人。在權貴之間,常有互贈美女的習慣,那這些美女,許多可能是自己的小妾。但從來沒有哪個男人說把自己的妻子送人的。誰要是不小心睡了他人妻,那就是奪妻之恨不共戴天。

不過在這裡想提醒那些想夢迴唐朝,想享齊人福的男同胞們,古代三妻四妾那是有錢人的事,你要不小心穿越到一個貧苦人家,別說三妻四妾,搞不好一個妻子都娶不到哦。


悅讀會


在網絡上我們常常聽到這樣的充滿屌絲氣息的一句話“窮則獨善其身,富則妻妾成群”。妻妾成群,似乎是每一個屌絲的內心渴望,以致於很多人頻頻發出“今不如古”的感嘆。其實,說到妻妾成群,我們還有一個類似的成語“三妻四妾”。“三妻四妾”反映了我國古代家庭關係的基本狀態。

很多人就問了,我國古代不是實行的“一夫一妻多妾制”,怎麼會有“三妻”和“四妾”呢?

在古代,一個男人只能擁有一個老婆,這是亙古不變的真理。即便是位極九五的皇帝同一時間內也只能擁有一個皇后。無論是老婆,還是皇后,這個女人都是以“妻”的名義出現的。年輕時縱慾無節制,如今被老婆嫌棄時間短,想解決改善看徽辛naa數字一個零兩個六於一般人而言,“妻”是應父母之言媒妁之約,明媒正娶過來的,是“正室”;於皇帝而言,皇后則是自己的正妻,也是身後的女人。

然而,在男權主義社會里,作為一個男人,尤其是有權勢、有地位的男人,一個妻子並不能滿足繁衍後代的需要。於是,妾也就自然而然的產生了。相對於妻而言,妾不能算作正式婚配,只是“側室”、“偏房”,不可稱之為“妻”。在地位上以及對男人的依附關係上,二者有著諸多的不同。比如,在法律上,統治者常常將妻的孃家視為丈夫的親族,如果丈夫涉及株連,妻子的孃家勢必也要受到牽連,但是妾的孃家就不在此列了。

所以,古代的法律也常常規定,一男不可娶二妻,但對妾,卻不加限制,只要你有能力,“四妾”、“五妾”也是允許的。

既然妻在法律上只能有一個,為何會出現“三妻”呢?

其實,“三妻”主要來源於春秋時期的一段佳話。齊國國君在立後事宜上優柔寡斷,遲遲下不了決心,朝野上下議論紛紛。後來國君又戲言要確立三個皇后。不久,國君便去世了,而立後的事情也一直未能敲定。史官未知其意,便將“三妻”之說記入史冊。

歷史上真正將“三妻”做實的就是漢武帝了。漢武帝一生共立過三個皇后,第一陳皇后陳阿嬌,第二衛皇后衛子夫,第三趙皇后趙婕妤。這三個女子都是在前者被廢或者被殺後,相繼確立的。

後來,在不斷的流傳中,“三妻”逐步成為一個專有名詞,主要指“一發妻二平妻”。髮妻即結髮妻子;平妻一般指男人在外經商時所娶女子的一種稱呼,但是其實際法律地位仍然為妾。按照古代禮法,髮妻持家,平妻在旁輔佐,分工還是比較明確的。

妾呢?就比較好理解了。四妾,往往指“四偏妾”。偏妾主要是伺候夫君和“三妻”的。按照這個邏輯來講,偏妾的數量剛好是四個。

值得注意的是,“三妻四妾”在大多數情況下並不是一個確指,而往往表示妻妾眾多的意思。古代男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為了享受歡樂和傳宗接代。作為古代的一種婚姻形式,三妻四妾從本質上從屬於“一夫一妻多妾制”。他的出現加劇了男女的等級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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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妻四妾指的是“一發妻二平妻四偏妾”髮妻持家,平妻在旁輔佐,偏妾則要盡心伺候夫君與三房夫人。古代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三妻四妾的意思應該多妻的意思。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麼呢?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 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中國封建社會妻妾制度是不可逾規的。妻子的地位和妾更是天壤之別。紅樓夢裡妻是夫人,妾是姨娘。所生子女地位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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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古時候用方位東西南北來表示。尊者坐北朝南,故南方不立。北方稱正室謂正宮。又左擁右抱東西二宮。故後來形成三妻說法。這在傳統戲曲裡尤為明顯,說皇上有正宮娘娘,東宮娘娘,西宮娘娘。可謂之皇上三妻。至於四妾無非是表示多妾的意思。形容妻妾眾多口語化後,也就有了三妻四妾的詞語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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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三妻四妾不同歷史時期妻妾制度是不一樣的,說法並沒有統一的答案,但是“三妻”應是指三個妻子,除了我們知道明媒正娶的原配嫡妻之外,還有平妻,原配嫡妻生的孩子自然是嫡子,但是平妻生的孩子也可算做是嫡。妾指的肯定是偏房了,小老婆。妾生的孩子當然就是庶出了!妾並不算明媒正娶,因為可以是買來的,可以是送的,相當於半個奴才,和妻是不可同日而語的。古時候的妻地位比妾高多了,厲害的主母對妾可是掌有生殺大權的。你看清朝,王爺有一個嫡福晉,兩個側福晉之外還有庶福晉,側福晉也是上皇家玉冊的。嚴格來說又不能算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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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住宅結構,決定了‘三妻四妾’。過去有錢人家建房是一個正房、兩個廂房,是主人家正堂,正房和廂房後面是花房、廚房、傭房、雜間等。正房由正妻居住,二妻和三妻均住廂房。過三不叫妻均為妾住後屋的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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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三妻四妾出處是:明.蘭陵笑笑生《金瓶梅詞話》第一回:“至如三妻四妾,買笑追歡的,又當別論”。還有清.李漁《風箏誤.逼婚》:“你做狀元的人三妻四妾,任憑再娶”。

以後就以“三妻四妾”來形容妻妾眾多之意,就好比“三宮六院”,“三心二意”,“七上八下”這些數量詞組成的詞語是一個意思。

還有一種解釋,三妻:指嫡妻、偏妻、下妻。也就是妻子有1正2副,一個是正妻,二個平妻。

四妾:指四偏妾:小妻,傍妻,少妻,庶妻。統稱4妾。按古代禮法,正妻持家主事,兩平妻在旁輔佐,4個偏妾要盡心伺候夫君與3房夫人。四妾其實就是3位夫人的貼身丫鬟,再加丈夫的1個貼身丫鬟。

古代門第越高,妻妾越多,有的是“三妻四妾五奴六婢”之說。

家內的丫鬟有5個等級:(從低到高)普通丫頭,大丫頭,通房丫頭,姑娘,姨娘。

《紅樓夢》中的鴛鴦就是寶玉的通房丫頭,平兒被稱為“平姑娘”是賈璉小妾的一個等級,
從“姑娘”上升一級就是“姨娘”了,可王熙鳳不幹。


如果賈府沒有“倒塌”,那麼寶玉可能娶到的三妻四妾可能是:

正妻:薛寶釵,2個平妻是:林黛玉、史湘雲。





四妾是:紫娟(黛玉丫鬟),鶯兒(寶釵丫鬟),翠縷(史湘雲丫鬟),晴雯(寶玉丫鬟)。

五奴六婢:分別是寶玉的幾個丫頭,1、鴛鴦(通房丫頭);2、襲人(通房);3、晴雯(通房,後來晉級姨娘);4、麝月(通房);5、媚人;


6、茜雪;7、秋紋;8、綺霞(又名:綺霰);9碧浪(又名:碧痕。不是洗衣液);10、四人(又名:芸香);11、檀雲;12、小紅(又名:林紅玉);13、紫綃;14、佳蕙;15、墜兒。

賈寶玉目前年齡還小,總計21個媳婦,以後隨著年齡慢慢長大,在生活和工作中會不斷結識新人的。
你們說,做賈寶玉有多麼性福吧!


bj山那邊是海


對於這個問題我就簡單說下吧!

三妻四妾指“妻妾眾多”

據《莊子》記載:“靈公有妻三人,同濫而浴”。

據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中的記載,漢人除了“嫡妻”外還有“偏妻”、“下妻”、“御婢”等

由此可見“三妻四妾”的習俗由來已久。

三妻四妾中的“妻”包括嫡妻、偏妻、下妻等,並不僅僅侷限於正妻。

而“妾”據《陔餘叢考》考證包括:“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皆妾之稱也。”

喜歡穿越的同人們注言哦,古代男人娶妻娶妾需要正妻同意方可,而娶正妻需要家中長輩斟酌,講究門當戶對,並且還不能隨意休妻可見正妻的地位!

權貴之間贈送小妾是平常事,而不會贈送正妻。

朋友們現在瞭解了吧!為什麼說三妻四妾而不是四妻五妾或者五妻六妾的原因。

中國文字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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