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午不食,其實是佛陀時代,佛陀對於出家人的要求。
在律部中,這個名詞準確說是“不非時食”。
不非時食,包含了從當天正午之後,到次日天明之前,不吃任何東西。
過午不食的來由
如果讀過《阿含經》系列,就知道佛陀的制戒,大多有某個具體緣由。
“過午不食”,也有。
在佛陀時代,比丘們一開始還是可以下午、黃昏去乞食的。
但後來發生了一件事,佛陀便制定了戒律。
《增一阿含經》記載,當時有一個長老,叫做迦留陀夷。這位長老,經書記載,“顏色極黑”,就是皮膚很黑。一次,他在“天色闇冥”之後,進城託缽乞食。
這次,他乞食到了一戶人家。這戶人家的主婦,正好懷著孕。印度的傳統,是將供養食物給沙門視為一種福德。一聽說有沙門在外乞食,這位女主人就十分欣然地拿著食物出來了。
沒想到此時突然大雨傾盆,雷鳴閃電。一道閃電下,恰好照見了迦留陀夷長老極黑的臉。主婦沒有做心理準備,被嚇得大聲驚叫“鬼呀!有鬼呀!”,而經這一嚇,動了胎氣,腹中的胎兒竟然流產了。
因為這個緣故,再綜合其他的幾件事——有比丘去城中觀看節日表演,黃昏才回來;再加上當時的婆羅門、印度教徒奉行“過午不食”,譏笑說,“我們都不吃夜飯,這些佛教比丘反而吃”——佛陀便制定了“過午不食”的戒律。
按照佛制,比如午後不吃食物原因有兩個:
一、比丘的飲食是由居士供養,每天只託一次缽,日中時吃一頓,可以減少居士的負擔。
二、過午不食,有助於修定。
佛陀制此戒目的是要讓僧人少欲,一心悟道。至於制定進食時間為午前,是因為三世諸佛是在此時段進食的。
據《毗羅三昧經》記載,“佛說: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為鬼神食。如來欲斷六趣因令入道中,故制令同三世佛食。”
佛法傳入中國後,由於氣候寒冷,漢地不接受乞食文化,僧人自耕自食,勞動量大,如果只有午前進食,體力跟不上。故把午後進食當成是服藥,過午再食為“藥食”,但還有不少僧人一直保持原始乞食和過午不食的傳統。
首先要說的是“過午不食”並不科學。
我們人體消化吸收一餐混合膳食大約需要4—6個小時,體內消化酶的分泌也有早、中、晚的節律性,而一日三餐的安排剛好符合這一規律。
“過午不食”也就意味著要從當天中午12時左右到第二天上午8時左右,將近20個小時不進食。
兩餐之間間隔太長,胃酸會傷害胃粘膜,對養胃不利,
而且容易造成低血糖,導致應激激素濃度升高。
如:糖皮質醇,這種激素是強烈的免疫抑制劑,長期處於濃度過高的水平,對維持正常免疫功能非常不利。腎上腺素和甲腎上腺素,濃度升高容易誘發心率不齊,還有可能造成自由基增多。
除此之外,低血糖不僅會對心臟正常功能產生影響,
還會造成大腦能量供應不足,降低腦力勞動者工作效率。
長期低血糖可能會造成一定程度的中樞神經損傷,這類損傷多為不可逆的。
閱讀更多 聽音小築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