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創新,“加速”不“超速”

近日,交通運輸部公佈《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讓爭論不休的專車“黑與白”漸見分曉。

網絡專車如同一條“鯰魚”,攪動了整個出租車行業。它考驗著職能部門的管理智慧,也推動著整個行業的變革。而回望出租車改革一路走來的歷程,也給其他行業的改革創新帶來諸多啟示。

事實證明,不管任何行業,改革創新的速度和力量,皆來自發展大勢。互聯網專車橫空出世,背後是移動互聯網的迅猛發展。當前,移動互聯、大數據已深度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新科技在改變生活方式的同時,也重構了產業版圖。一方面,“互聯網+”使無數產業插上了翅膀。但另一方面,一些產業也被“替代”乃至“格式化”。比如,移動閱讀衝擊了傳統印刷業,支付寶錢包衝擊了銀行,電子商務衝擊了實體店……

大勢,是改革創新的“動力源”。大浪淘沙,無論身在哪一個行業,唯有順勢而為,方能形成自己的優勢,守住自己的優勢。而且,不僅僅是從業者,包括政府部門,也要順應大勢,對接大勢,審視和變革原有的管理方式。

然而,改革創新,“加速”不能成為“超速”。加速,可以推動整個行業的發展,讓社會受益。而超速,則可能將整個行業帶入險境,產生負面影響。

改革創新“加速”不“超速”,首先要尊重法治。改革創新允許天馬行空,但也不是百無禁忌。打個比方,我們說要“鼓勵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可是,如果在某個國家或者地區,吃螃蟹是違法的,這種鼓勵顯然不妥。這說明,儘管創新值得肯定,需要鼓勵,但不能無視法治的底線。因為,改革創新也有破壞力、副作用。而法治,則是最好的保護屏障。

改革創新萬馬奔騰,不能缺了法治這根“韁繩”。 無論是創新者、改革者,都沒有違法的特權。 就網絡專車來說,守法不做“黑車”,這是其上路的前提。當前,在有關私家車與營運車限定法規尚未修改的情況下,不能以創新為藉口突破法律底線。這是監管部門所不允許的,也是消費者所不認同的。

當然,面對先行一步的改革創新,現有法律制度也存在一個滯後性的問題。對此,是在遵法前提下推進法律的修改,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還是以違法為代價印證法律的不合理?前者當然是更好的選擇。

改革創新“加速”不“超速”,也需要共贏意識。改革創新才能進步,但別忘了合作才能共贏。改革創新必然帶來利益調整,新生力量不講規則,“贏者通吃”,很容易引發矛盾衝突。“滴滴”等網絡專車的攻城略地就遭遇了出租車公司的抵制。據媒體報道,濟南的37家出租車公司就曾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全市8000多輛出租車卸載各打車軟件。

有了共贏意識,改革創新才不會成為此消彼長的“利益博弈”。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無論是“新”還是“舊”,都不能失去彼此尊重;無論是挑戰還是被挑戰,都不能放棄平等對話。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尋找到一條讓改革創新走得更遠也更寬廣的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