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直銷名義和股權激勵、資金盤、投資分紅等形式實施傳銷違法行為:嚴查不貸

傳銷又有翻新花樣。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安排部署,甘肅省工商局決定從5月開始至年底,在全省開展查處

以直銷名義和股權激勵、資金盤、投資分紅等形式實施傳銷違法行為的專項執法行動。

本次行動重點調查掌握直銷企業是否存在四種行為:

與本企業以外的公司、銷售團隊、經銷商等主體簽訂只能銷售該企業產品的合同,或者通過合作、包銷等形式形成了事實上的掛靠關係;

直銷企業或者其掛靠的公司、銷售團隊、經銷商並非以銷售產品為目的,而是以各種資本項目運作、投資返利分紅、股票或者期權等為載體,以資金盤的形式運營;

直銷企業或者其掛靠的公司、銷售團隊、經銷商在實施上述行為時,均是以該企業的名義、以直銷經營許可證為幌子、以開展“直銷經營”為藉口,許以高額回報,引誘、哄騙相關人員參與;

直銷企業或者其掛靠的公司、銷售團隊、經銷商在實施上述行為時,存在《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違法行為或者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為傳銷行為提供條件的違法行為。

本次專項行動分為五個階段進行:5月至6月為動員部署和線索收集排查階段;7月為立案集中上報階段;8月至10月為依法調查處理階段;11月為督促企業整改階段;12月為總結通報階段。

省工商局要求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集中力量開展專項行動,充分發揮執法協作機制的作用,對跨區域違法行為一致行動、聯合執法,形成信息共享、高效統一的執法合力。建立風險預警和化解機制,加大宣傳力度,認真遵守制度規定,做到廉潔自律,規範執法。

如果你發現上述違法行為,請直接向當地工商部門舉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