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買的宅基地,也會被收回嗎?

大胖餃子喲

根據《憲法》第10條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歸農民集體所有。也就是說農民是不能私自買賣宅基地的,農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權,所有權還是歸村集體所有。再回到題中說問到的

“花錢買的宅基地,也會被收回嗎”,針對你這個問題,被不被回收由以下兩個原因決定:

一:你是本村的集體成員,且符合宅基地購買條件

根據相關規定,宅基地只能在村集體成員中流轉,外來人員以及城鎮居民是不能購買農村宅基地的,另外一種就是,如果你已經有宅基地了,即使你是村集體成員,那再購買宅基地也是不合法的,因為國家規定“一戶一宅”,多餘的宅基地是要被村集體回收的。最後就是在購買宅基地之前要先經過村集體同意,如果沒徵得集體同意,私自簽訂購買的合同也是無法律效力的。

二:你不是村集體成員或者戶口已遷出

根據《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宅基地的使用權主體是農村居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成員是不能申請並取得宅基地使用權,意思就是說如果你不是本村的人,是屬於外來人員,那你是不能購買宅基地的。另外一種就是購買之前,你是村集體的,但是後來你戶口遷出了,那你就不再屬於是村集體成員了,這種情況之下你也是不能申請並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即使你已經購買了,但簽訂的購買合同也是無法律效力的。

以上就是關於購買宅基地是否會被收回的一些具體分析,你也可以到當地相關部門諮詢。

我是來自農村的鄉野小妹,關注我,一起關注農村大小事

鄉野小妹

農村的事複雜,涉及到宅基地一類的土地問題就更復雜,所以你的問題其實並不能簡單的回答“會”還是“不會”,涉及到的情況不同,處理起來的方法也就不一樣。

為了方面理解,下面就根據你的提問把會被收回和不會被收回的情況都給你大致分析一遍,給你做個參考。

1.會被收回的情況

(1)你不是當地村集體組織裡的人

如果你不是當地村裡的人,買的村裡的宅基地,你們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宅基地可以被收回。這是因為宅基地作為對村集體內部成員的福利,其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村民只擁有使用權,如果要進行宅基地轉讓和買賣,只能是本村村民,城鎮居民是禁止在農村買賣宅基地的,這就決定了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得返還房屋。

其實對於非本村的人來說,買宅基地建房的風險性還是蠻大的,尤其是近年來農村宅基地的升值,不少宅基地出賣方發現在法律上可以要回自己原來的宅基地,不少人都會想方設法的把宅基地收回來,直接導致土地糾紛案件“蹭蹭蹭”的往上漲。

所以在國家以及當地還沒有明確下達“城裡人/非村集體內部人可以買賣宅基地”政策之前,還是不要冒這個風險了。

(有的地方有試點宅基地和房屋在外村人買賣,比如浙江義烏市就出臺了《義烏市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細則(試行)》,規定本市範圍內可以進行宅基地及其房屋轉讓。)

(2)是村集體內部成員,但本身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的人

比如你本身就有宅基地,且夠用的,有的地方可能會被村集體收回,但大部分地區會要你多交費來解決這個問題,具體的收費標準不一,據悉是由每個省份各自擬定收費標準。但是確權的話只能確一處宅基地。或者你買了宅基地,但是由於荒置了2年以上,以及不滿足村裡申請宅基地的其他條件(具體的各個村裡條件不一,可諮詢村委會弄清楚)等等,宅基地可能會被收回。

2.不會被收回的情況

(1)你的所在地屬於宅基地轉讓試點地區,且買賣合同合理合法;

(2)你屬於本村集體內部成員,且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土地論壇

國家不允許農村宅基地隨便買賣,但是也得看實際情況!有些人買了宅基地會承認並予以保護,有些人買了宅基地即便是蓋了房國家也不會認可!

具體來說,那些人可以買宅基地,在什麼情況才可以購買宅基地,請看下文!

以下情況可以購買宅基地合規合法!

熟悉或者是哪怕稍微瞭解以下我國《物權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的朋友都應該知道,我國農村宅基地的買賣是被允許的,但又有諸多的限制條件。

具體來說,我國農村宅基地的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如果有一條不滿足或者具備,購買的宅基地都是不被國家法律保護和允許的!請大家一定注意!

同村人才可以宅基地買賣!

國家規定,宅基地只允許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不允許外來人口和城鎮居民來購買。

一處宅基地者不可賣掉宅基地!

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也就說,只有一處宅基地的農民首先連賣掉自己家宅基地的權利都沒有!

購買宅基地者必須沒有住房宅基地!

同時,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也就說有了宅基地的人是無法再購買本村人的宅基地。

宅基地買賣需要組織同意!

最後提醒大家一句,同村人之間宅基地的買賣還必須徵得集體組織同意,如果沒有經過組織同意,宅基地買賣將不被認可。

宅基地買賣地房一併轉讓!

而且,國家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所以在農村購買宅基地的時候,也需要把房一起買了。

《糧油市場報》官方賬號首發於在悟空問答!02.05


糧油市場報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為了居住而利用本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今年年初,國土部開始落實“三權分置”的政策,將宅基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和資格權分離開來,所有權仍歸村集體,資格權歸宅基地的農戶,而使用權可以適當放活。

農戶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因此一般來說,宅基地是不能隨意進行買賣的。但並不是說完全不能買賣。只要按照規定的流程,符合條件的,是可以進行買賣,來變更使用權主體的。

首先,購買者的資格限制。我們知道,宅基地的使用權主體,是農村集體的成員,那麼如果原有的農戶不想再使用這塊宅基地,只能依法將宅基地轉讓給本村集體內部的成員,其他人是不能隨意購買的。如果情況不符合條件怎麼辦呢?購買者如果不符合這個條件,也可以將戶口遷至本集體,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中的一員後,就能自由轉讓。

其次,宅基地買賣時,需要按照一定流程辦理手續。《宅基地使用證》及《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是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憑據。如果宅基地使用權發生轉移,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審查和批准,不僅要到房屋管理部門去辦理產權的過戶登記手續,還要變更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

再次,宅基地轉讓後也必須按照規定,遵守“一戶一宅”制度。如果不符合規定,數量超標,超出的部分是不合法的,將會被依法收回。

總之,題主如果是按照以上幾點來合法取得的,就不用擔心會被收回哦。


新華融媒新消費

我從事農村自建房設計多年,有不少客戶都是花錢買宅基地再建房,這種情況在農村應該還是比較常見的。這裡也有4個買地建房的案例,大家先看看。

1、這套來自四川的王先生,花了6萬買了1畝地,最後50萬的造價建成新房。

王先生是通過衛星定位圖在劃定的區域內找可以蓋房的地方,先與房主溝通,如果願意出讓再聯繫國土局是否允許蓋房。

買地6萬,土建人工13萬,水泥49噸,河沙150方,碎石42方,火磚8.6萬匹,一共花費50萬。

2、房主蘭先生老家是河南的,而妻子是貴州農村的,因為自己父母早逝,於是回到妻子的老家貴州花11萬買地,最後花了48萬建成。(旁邊一棟是姨媽家,花了50萬)

3、這位曬家房主是湖北90後的汪先生。

因為家裡在縣城也有一套房,所以買這個宅基地花了14萬,佔地面積是8m×13.5m。

最後建房+買地共花了40萬。

4、像前幾個案例買地都還算比較便宜的,而在浙江農村買地可就不便宜了,像這套案例,房主郭女士介紹,他們村裡買一個18x16米288平的宅基地,需要40萬或者180萬!

同樣大小的宅基地為啥相差140萬?

因為郭女士老家建設新農村,而房主建房的這個小區是安置房小區,你要買地首先得是農村戶口,要建房並且隨遷戶口,那麼買這塊地就是40萬,要是不隨遷戶口,那就是180萬。

最後花費110萬建成,其中買宅基地40萬,建房70萬。

通過以上4個案例我們可以瞭解到,各地地方的政策都是不同的,那麼什麼樣情況下購買的宅基地不會被收回呢?

一般來說,雖然地是花錢買的,但買賣合理合法,你是本村的集體內部成員,而且也符合宅基地的分配條件,購買宅基地是允許的。

但如果你不是當地村裡的人,購買村裡的宅基地,你們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宅基地可以被收回。這是因為宅基地本身就是村裡內部成員的福利,所有權屬於村集體,如果要買賣只能是本村的村民。

還有一種情況是,你是當地村裡的人,但是你本身不符合宅基地的分配條件。

比如你本來就有宅基地,或者宅基地面積超標,不過如果超標不算太嚴重,一般也不會收回,可能要交點罰款什麼的。這個根據地區不同,政策也不同。

你對於這個問題有什麼看法呢?


住宅公園

花錢買的宅基地會被收回嗎?

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嚴格來說,宅地基不允許買賣,允許村集體成員在符合一戶一宅的條件下可經村委會協商轉讓,這種的是不會收回的。

如果說是村集體以外的人員購買,即使是村子裡默認了,但是確權的時候是不予確權的,因為不符合宅基地使用規定,買賣無效,輕則不確權繼續默認你使用(農村有些事情就是這樣,政府有時也不太好管理),重則房屋以違章建築予以處理並收回宅基地。


另外,我再說下相關的題外話,如果購買者非村集體成員的話,有可能賣宅基地的一方某一天會反悔,在這樣的情況下,雖然反悔很無恥,但是個人利益至上,所以你必須退回宅基地,至於賣方能退給你多少錢那就只能兩方協商了,所以,購買宅基地一定要慎重。

農村的房子(宅基地)屬於小產權!遇到拆遷賠償和你沒任何關係,賠償只會給房主(宅基地戶主),除非原房主是君子,會把錢給你,但是,巨大利益面前,可能嗎?

我是豫見新農人,以上就是我的淺談觀點,若有不妥還請批評指正,歡迎關注我互動評論必回!

豫見新農人

這種情況我們要分兩種情況討論:

第一種情況,符合“一戶一宅”的標準。

這種雖然是花錢買的,但是除了花錢其他都是走正常程序,本身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申請下來的宅基地,是可以確權的。

第二種情況,就是“一戶多宅”或者“宅基地超標的”的情況。



這種情況下,雖然你的宅基地是花錢買的,但是是超標的話不太嚴重,一般交罰款就可以,但是在徵地賠償等方面,超標部分原則上不賠錢。

“一戶多宅”,原則上多佔的宅基地要返還。但是在最近剛出的國土資源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對這個提出了新的意見。原文是這樣說的: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但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的,責令退還違法佔用的土地,在違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處置;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責令退還違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違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修改的這條是為了保護農民的財產權益,不浪費農村的財產。那麼可以看出,如果你符合村中規劃,但是一戶多宅,新建房屋由村集體處分。


“處分”這兩個字不好解釋,但是為了保證農民的利益,我認為是協商回購,或者轉讓給新申請宅基地的農戶。應該可以回來一些建房款。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不是本村村民或者城市居民購買宅基地的。這種是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該認定為合同無效。宅基地要歸還給村集體,但是可以要求村集體返還當時購買宅基地的錢以及利息。


農地圈

1.要弄清楚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白,什麼樣的宅基地會被收回。根據規定:(1)舊村改造需要調整的宅基地;(2)為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佔用的宅基地;(3)農村村民一戶一宅之外的宅基地;(4)農村“五保戶”騰出的宅基地;(5)自依法批准之日起連續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6)縣(市)人民政府規定應當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2.按照目前的政策,農村宅基地雖然可以買賣,但是有很多的限制性條件。所以,其次,要弄清楚,這個宅基地買賣是不是有效。(1)要求買方是農村居民,且與賣方同屬於一個集體經濟組織。也就是俗話說的,要本村人之間買賣才可以。(2)要求買方具有宅基地分配條件。已有宅基地和房屋且面積夠用的,不能買其他人家的房屋。(3)房屋本身要合法,且賣方對房屋具有所有權。違章建築是不能買賣的,就算簽訂了買賣合同也是無效的。

3.如果宅基地買賣有效,那應該及時辦理過戶手續。辦完過戶登記手續,那宅基地和房屋就完完全全屬於你了。沒有上述法定理由,是不能被收回的。如果宅基地買賣無效,那就辦理不了過戶手續。嚴格意義上講,雖然你花錢買了,但宅基地並不是你的。不過,即便不是你的,沒有上述法定理由,村級組織也是不能收回的。

4.收回也不是想收回就收回的。按照規定是有程序要求的。符合收回條件的,應該由村委會向鄉(鎮)土地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才可以收回。未經法定程序的收回,是無效的。所以,如果只有村委會的公章或者村書記、村長的一句話,是不可以收回農民的宅基地的。



土磚家

小弟有一問題請教哪位大家,有哪位知道的或專業人士知道的,請告知小弟一下謝謝!

我家房子是在自家和伯父兩個宅基地地皮建成的,宅基地的地皮有一半是從伯父那買過來,伯父當時把他原來的宅基地承包本子給了我們,但沒正式過戶更名到我父親名下。我很早以前去國土局諮詢過戶那時回覆宅基地不能買賣,如果是繼承還得伯父一家去公正處做公證。現在想知道宅基地承包證在我們這裡,是否一定要過戶更名?具體怎麼辦理?

我父親和我伯父同村,有哪位大俠知道的懇請告知,不甚感激!


樂米信息

首先,自查自己的法律主體身份:

一、買宅基地一方是否農民?

是農民的。程序合法。協議合同簽約過程有效。

不是農民的。程序可能違法,簽約過程無效。

二、城市居民是否法定繼承權人,繼承宅基地使用權?

是法定繼承權人的,程序合法。

不是法定繼承權人的,程序違法。

三、購買(或繼承)的用地面積是否超標?

超標的,超標部份無效。

不超標的,在標準內部份合法有效。

完全符合法定購買(繼承)條件的,不會被收回。不符上述條件其中之一的,違法部份或全部被收回。

注:國家徵收土地的,給予補償安置後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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