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未酒駕,
但同車男子卻因“朋友義氣”
採用暴力手段強行妨礙執法,
最終被依法刑拘。
近日,咸寧市通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夜查酒駕行動中,依法嚴厲打擊一起妨害公務案件。
10月11日20時許,通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通羊中隊中隊長吳騰兵帶領執勤民警在通山縣洋都大道對一輛車牌號為鄂LD***5的小車進行酒駕檢查時,通過酒精快速測試儀對駕駛員譚某友進行酒精含量檢測,結果顯示有酒精含量。
就在民警依法將駕駛員譚某友帶到公安局門口執法車上進行進一步檢測時,原本在一旁的王某勇(系駕駛員譚某友同車人員)上前揪住執勤民警宋開通警服並惡言辱罵。與此同時,吳騰兵安排執勤民警呂鵬將鄂LD***5小車移至公安局門口處停放,王某勇再次上前阻攔民警移車。
圖文無關
吳騰兵上前對王某勇進行多次口頭警告,王某勇均不予理會,且氣焰囂張地威脅民警稱
經查,駕駛員譚某友體內酒精含量並未達到酒駕標準,無違法交通行為,但其同車好友王某勇因涉嫌妨礙公務犯罪已被通山縣公安局西城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